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1 21:28:00

醉里挑灯:茂华喜欢的散文

  我喜欢的散文,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太广泛了。现在,我选一些论坛上的散文。

我们可以再一次阅读,可以评议!这又是我学习的机会!


001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1 22:05:23

  002[原创]:                                  鸟                            语
                                          画村
      谁?我冲动了。
                   ————题记
    如是我闻:
                     1
被关怀,被接纳,被感激,被拒绝,就是人生。
三分之一的境界,三分之一的财富,三分之一的社会,就是品位。
人,没有审美情趣和标准的空间,就是挥霍。
其实,任何关于人生的思考,都是蓦然间的一种心疼。
2
随意,为什么?
阳光,自然,优雅,散步,闭目,呼吸,兜风。一切没有个性的、没有约束的张扬和平淡,率性而为。
拥有一份才华。不浮躁,也不简单。红尘中,惊世的才华,隆重的宣誓着美丽。绚丽,不是一瞬间,而是永恒。
假如,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刀客,于高处起舞,那是因为唯一,因为喜欢独特。
成为一种理由,让人站立,站立的影子后面。孤独,于高处;激动,于山谷;泛舟沧海,明月西来。
不需要叹息,叹息是一种慵懒,融合酸甜苦辣,思考,才是一种滋味。
风,几缕
雨,两三点。
山房,走廊里,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其实,幸福来的时候
我还没有准备好
就是一阵惊喜

4
    倒下,再起来,不要问为什么。
支持,理解,鼓励,关怀,情谊,温馨,希望,责任,舞台,空间,权利,还有那些陌生和不陌生的声音。
繁衍,至少对于生命。
懂得感恩,幸福才会富有。生活没有绝对的等级区别,都市繁华,深山闹市,都只是一种现象,或忙碌,或宁静。
深山幽静,可以陶冶。情操和幸福属于优雅的智慧。
饱和和匮乏已经成为哲学一个矛盾统一的学说。饱和的物质追求和匮乏的精神造次之间,潜意识的形成了一场战争。过剩的虚无和虚弱的健康,已经成为突然间的一种震惊,震惊于陌生的人群中,几乎找不到熟悉的目光安慰。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到处是阑珊夜火,却听不到一丝亲人的呼唤,一次朋友的问候,一次红颜深情的目光。于是,蓦然回首,在欲离欲落之间,我们颓废的走进了高墙,然后拖着一身疲惫,来往于车辆之间。累了,于是开始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些故事,好像就在窗前,若隐若现。
抽出一点时间,解脱,解脱了一种借口,一份庄严,一份奢华,而不是一种沉寂。
纯净的颜色,一次流放
禅,道,灵动的声音里
一份感情, 打湿所有的归属
距离,在你来的时候
我于高山上,望穿秋水。
英国诗人雪莱说:眼神穿透沙粒,寻找自己的西伯利亚,我放逐自己的脚步,和轻风一起,感受树木、花草和鸟儿深深的祝福。
我需要彻底放纵一次的理由。
5
品位是界定于人和人之间的选择。
一张椅,一把扇,一首曲,是文化的品位;
一个恰当的理由,学会享受,学会闲情,学会在有限的时间之中掌握生命的轨迹。因为,懂得生活需要合理浪费的人群客体,才懂得心情源自美好的自我修养空间。
于生命的宽度边缘,悠然于方寸之间。
玛格丽特看到了远处的森林
背后,却是整个世界。
第五交响曲
小提琴的声音
伴着画家、诗人走进森林之中,百合花盛开在满是春色的大山里,山涧流淌着清澈的泉水,啜一口,香甜洗涤着城市的烟火和烦恼,静静的让你沉淀幽静,像一只云雀,诠释着自由和灵性。

声音需要宁静。

当“鸟鸣山更幽”在王维的灵魂里找到触动的情怀时,人类开始参禅悟道,开始在五棵柳前徘徊,以圣人的方式体验灵动的生活,享受属于必然,灵魂的归属属于自我境界的提升。而西方的小提琴在贵族的门楣中,早已在文艺复兴时期就渲染了浓厚的巴洛克艺术,乞丐和花园之间的战争,只有让我们在街边的霓虹灯下可以收索出几分孤独的影子,那是社会形态下的贫富分化。所以,当莫扎特在维也纳大厅把声音传递给世界的时候,多瑙河,甚至是塞纳河的流水都停滞了,奥地利走向了音乐和神性的殿堂,当拿破仑以懊恼的神情离开维也纳之后,三分之二的贵族在糜烂的酒觞中寻找颜色的刺激,而另外的三分之一贵族接近了死亡。

金色大厅从来都是为了优秀者敞开,塞纳河看过的画笔,至少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大炮的二分之一,而受害的子民,却比海水还要多。可以理解,那是鲜血,是喊声,杀声,是金戈铁马的声音,没有柔和的丝竹之弦,没有了江南的烟雨人家,没有了小舟撑出绿荫来。当你站在苏州小巷尽头的小桥上,天上明月朗照,桥上可能是尸骨未寒,你又怎么能拿起那支长笛,吹一曲《春江花月夜》?


而小提琴始终走来了,走向了战地,走向战士的灵魂里。维也纳把艺术和战争统一于和平的希望之上。于是,世界上,柴可夫斯基、奥尔、梅纽因、斯特恩、帕尔曼、穆特、沙汉姆、克莱默、大提琴家杜普蕾、罗斯特罗等走来了,走进了我们的耳朵深处,我们看到的是优雅而充满和平和激情的森林,河流和天空。
历史的厉害关系存在于每个朝代的更替之中,她优雅的娓娓而来,又优雅的继续慢慢朝前,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你可以找到水墨,可以找到琴声,可以找到哲学,可以找到辩证的唯物史观。从黄帝开始,我们看到孔子和《论语》;看到韩非子和秦始皇,看到长城,看到山东之乱后的李世民,然后看到将铁骑驶入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看到朱元璋的“一切做绝”,看到朱棣,看到郑和,看到张居正,后来的努尔哈赤和乾隆。当然,最重要的,我们能找到灵魂放逐的角落。在青砖石瓦红花绿叶之中,那屋檐的一角,恍如看到徐志摩拿着诗稿,在康桥上微风飘飘,想念着曼殊陀儿走进了康河的柔波之中。



水墨,隐士一抹斜阳从千里之外飘来,轻轻的落在屋檐上,海棠和伊人,凝视着彼此的红晕。淡淡的娇羞中,走廊上的衣衫褪去,妩媚染尽春色,于是,一切都开始慢慢的静了,行人的喘息里,似乎是古人那摇头晃脑的唐诗宋词和一叶偏舟。那竹叶上的一滴,欲离欲止,却舍不得,在你转身的一刹那,黯然低头。

雨打梨花,春风深锁门。于画廊外焚一檀香,摆一残局,与蒹葭中的女子,品茶对弈,围炉夜话。廊外,小雨深深浅浅的打湿季节的皱纹,落花枝头,几只小鸟无意间碰撞着翅膀,争着春意。这时,你起身,立于廊上,看流水汤汤,云雨缠绵,领略“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的道家境界,了然一番惬意。烟云不管,世事不问,一切置身于天上人间。

于此,生活在这个境界,不是高处,却胜是高处。

然有人说:高处不胜寒。理解,而且支持。居住只是一个地域环境而已,高处是寒冷,高处是孤独,可没有几个人不想达到高处,名利的高处,财富的高处,权力的高处。达到高处的过程就是欲望。

可有几人想过:心灵的高处?

水墨是国画的一种统称,画面讲究清淡素雅,含蓄有文化底蕴。王国维说:有水墨山水的地方,一定有隐士。虽然根据美国作家比尔波特所著的《空谷幽兰》一书说:中国现有的隐士,都是和尚,说中国现在的隐士是文化遗产中最应该珍惜的一部分,是道德最高尚,情操最值得人尊敬。承认,隐士在中国这个古典文化深厚的国度,几乎达成了一个共识:隐士是才华横溢、知天知道地知万物、神秘、修身养性和道德高尚的人士。这是隐士的心灵高处,道家说是逍遥而无为,阴阳家说是神秘而诡异,佛家说是看破红尘。凡此种种,其实都证明了隐士的高处,心灵的高处,我们不得不敬仰。

笙歌正浓时,你可以拂衣而去么?无弦只有檀木,你可以十指扫动,高声吟唱么?

身似浮名,蝴蝶看之。陈继儒如是说。


部落
当文化开始转向一个原始的部落之后,部落的子民将开始在耕种之间播种文明。

自然的蛩音把他们的皮肤变得像黄河的流水,混浊而富有弹力。部落的子民沿着一种文明的道路走上昆仑,然后折身栖息于中原之后,垄陌的烟火便变得如天上人间,在一场梨花雪之后,生命成长了,子民沿用了古老的智慧,于山,于水,于生命之中,演绎一半是森林一半是火种的图腾。

中国南北方向的定格,决定了南水之柔与北山之犷。在人文文化的格局里,挣扎成不同的风情。部落的起源,在黄河流域的刀耕火种之中,在唐诗宋词之中,在历代帝王铁骑掠过的地方,她温婉如雨,像一个温和的女子,在陌巷,于丁香花开的季节,撑着油纸伞,缓缓如孤舟流淌于箜篌的节拍之中,如幽兰,芳菲天外。

部落在原始社会开始,到母系氏族时候,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有了统一的居所,统一的领导和权力,分工明确,狩猎,采撷野果,交配,守卫。在女性统治的世界里,一切都按照女性性格的特点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当鱼成为生殖崇拜的时候,女性成为了部落的神秘,部落的文化开始以河流、以水来统治。

当鸟成为生殖崇拜的时候,部落的权力交给了男人,走向了父系氏族时代。从此开始了历史以男人主导国家和家庭的力量。在以游牧为主的草原帝国,他们的部落,以河流,山脉和帐篷为划分标志。从而在世界上树立了马背上的民族这一骄傲的社会形态。

部落繁衍了中国,也繁衍了文化。

耕读前沿,部落的子民在历史的古曲中,如长衫着身席地而坐的书生,抱着《春江花月夜》轻轻的睡了。

醒来之后,部落就成了村庄。

我一直爱这样的村庄,因为,她比城市少了许多的浮躁,多了些平静,比城市少了些虚荣,多了些踏实。

把宁静交给我,我喜欢。虽然有人喜欢灯红酒绿。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1 22:23:25

  003                                     〖春风词笔之五〗
                                                               沉醉儿
(一)   泞
   修砌天台上的花池,诸多不顺。先是各种杂琐的材料筹办得麻烦,接着就是物业管理公司忽然出面一阻再阻。我一直力排一切索状物、丝状物,终于得人马物一应到齐,铺开工,却下起了雨来。站在水泥、沙子、碎砖块凌乱的屋面上,看那几个小池,看立上的藤架,我想,只有为值得的事会如此不屈不挠,消磨耐心,那么,当是喜悦吧,如这清凉的雨水浸湿衣服贴在肌肤上。雨又大又密了,工人们早撤了,她来唤我下去,我却舍不得走。用手把那些砌起的边沿儿瞄了又瞄,摸了又摸,看着尽管在雨中,刚砌的内壁却也居然因凝固吸水而干燥出一片来,便使我联想到它正在渐渐坚硬,或许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再买来两车土,实实在在地装满它们了。然后,葡萄藤会爬满架子,下面的空闲处,可以让小妹妹发挥,种上她可心的小植物,哪怕是狗尾巴草,我也会带着她陪她一道欣赏出些新奇的眼神来,毛茸茸的柔软,又或弯到恰好的弧度,还有那带点朴素的草草绿。要紧的是,早晨醒来,她会直接来到这里,或许是因为昨夜她就想见这里开花了。还有,高低东西地挂好几个碧绿透的大葫芦,一挂就是好久,那该是多么喜悦、炫耀。种花种草这种事我是知道的,它就是个心香,亲自种下去的东西会惦记着,每有一点点动芽动蕾的事,都看在眼里润在心里。那种凝视时的出神的体验很好,颜色啊、姿态啊、质感啊,总是那么触心。小时候我还不懂,后来似乎明白了却说不出来,现在自然领会得,就如书法里那间架结构,又或那恰好舒心的一撇一捺,就如大太阳天行脚累了忽然看见大榕树下的凉茶亭,就如靠在火车站候车厅椅子上打盹忽然有嘤咛的声音问时间、睁开眼看见惊清秀丽的女子,就如日子里消磨得贴心得不能更贴心的钢琴曲子,就如河边草岸的长枝端歇住一只很可以去捉尾巴的小蜻蜓......总之,会如一切一切,大凡日子,时光,砖头,瓦缶, 又或竹蔑,都有着某种精致和玲珑,一碰心,就舒服了,然后,怎么都行。动动土,从长了青苔和水草的水缸里取水,浇一浇,然后把小妹妹抱在膝上,一问一答,又说笑又讲故事。大人孩子都动脑筋,怎样才能都开心。或者,商量着往水缸里放养些什么样的鱼,才会在惊动视线的视觉里,拨动了喜悦,如蓦然跳跃在手心鱼身的触觉时,连忙撒手,看它们钻进石头底下,水世界里渐渐平息,清宁。过了很久,才出来张望,游弋......
   小妹妹是还不知道这些感觉可以如此从容又天花乱坠地描述出来的,她现在但只有一颗喜悦的感受世界的心,清新的心。我知道要使她也能体验这喜悦需要几十年,我陪着她,教她,又需要她追求,挫折,怀疑,彷徨,沉静又深思,然后蓦然能领悟出来,这才仿佛遍地花香,穿破云层来到明亮之端上。然而,在这段我有所期盼的长长日子里,我也还是可以又从头做起的,仿佛又初历我的童年,究竟会在哪一个早晨最动人,引我如此流连,神往。那么,我会建议她种蚂蚁花,太阳花,种韭菜芸,粉红色的和洁白的;种长条条弯曲一柳的青辣椒;种神奇的“八点半”,总准时在八点半开开花来;种牵牛花,小朵的和大朵紫红带白边儿的;种紫罗兰,种含羞草,一触叶子就立即自闭起来;种胭脂花,掐了花蒂连着丝,精巧的小喇叭一样地当耳坠子挂在耳上,跑来让我看;甚至可以种大南瓜,很壮硕地长那么大一个,摘了来混蒸米饭。太多了,金银花,矮丛的绿竹,夏初的蔷薇,晚香郁,栀子,吊钟海棠,甚至棉花,融融絮絮地摘下一朵又一朵,晒干了扎进手工做的手套里,无不贴心亲切,无不亲自从容。小妹妹还不知道啊,我都知道。
      
      到如今,我常感觉我是一只有着厉钳子的老虾米,在清水里伸出我长长的须,缓慢地摇摆,弓一样地歇在一块大石缘,守望了好大的世界,一动不动。把水吞进来,又调理了呼出去,接受阳光。
    然而然而啊,都还远着,我身边、足下,都是些泥泞,雨水搅得劳动无法进行下去,这些未完的工只得半散乱着立在雨里;然而然而啊,小妹妹还不能懂得我的心,否则,她立即就心领神会,再不需要我饶舌,而懂得“因为爱是给予,所以不会失去”,先未来得及多想,即已在爱心充满的刹那得了那慈柔满胸膛了啊,温润成水,又朴实又绚丽,张扬开来是一切,收拢来,是温和的微笑,朴实地洋溢在心口,脸庞上。无论多老,都年轻,明净。然而,却是泥泞,沾满了脚边,鞋底。守着这片土地,淋湿了身,也不忍离去。
(三)   坐夜
    我象个执拗的老头儿,一到夜深就不想睡。贪婪得很,就仿佛白天不是人,临深夜静了,这才开始活。就着些雨水的叮咛,宽泛些清心的心事来,任它们自呈、自在、自如了,散步着说各自想说的话。如舒展开心叶,裸露出缕缕叶脉。
声音很丰富,但都柔柔若若,贴贴切切,越听越静,越静越喜爱声音。而那凝神的一听,却于此时灵明得很,直听得沁安了心,乃宽舒了容颜和疲惫,开始身姿的慵懒,松散成拨不出声的琴弦,心语喃喃,所有笔下的字都是斜躺。
   就着些真心,就着些想望,就着些赏识的角度,就着些揣摩的质感,把时光纸笔揉了又揉,再张开,画上一把线条,一边束拢,一边散作各向的走势,在轨迹里琳琅。
   都说天气开始躁热了,我却在坐夜里感受到一些静凉。起身,添衣,披在背上。换一杯新茶,冒着热热香气,捧在手上。然后,再有话也什么都别说,一个字都不落下,只体验时光,即来的当下。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
                                                      — 醉子.2007.07.11于云书
      作者的系列<<春风词>>,质量不错.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1 22:32:51

  004                                  只为你开花
                              风细一帘香
    她不知道自己是一颗什么样的种子,埋在墙角的一块石头下面,没日没夜地在黑暗中沉睡,不知道呆了多久,也不知道做了多少梦。
  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的春日里,她感到内心的躁动,她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她在泥土下拼命挣扎,石块碰到了她娇嫩的身躯,有多少次,因为怕痛,她放弃了,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她尽管感到钻心的痛,还是不愿退却。一点一点的努力,一次一次的挣扎,终于,她的小小的叶芽穿过了石头的缝隙,她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了!
  啊,好大的一个院子!里面开满了各 色各样的花。粉色的桃花,雪白的梨花,火红的月季……她们灿灿地挂满枝头,骄傲地向这个世界炫耀着她们生命的辉煌。她们在风中舞蹈,对着太阳欢笑,与枝头的燕子呢喃,和缤纷的彩蝶嬉戏。浓浓的、淡淡的花香飘散到院子的每一个角落。
  “我也是一株植物,我也要开花!”她在心里说。可是任凭她怎样挣扎,差点拧断了她那细长的茎,她都无法摆脱压在她身上的石块。她想既然无法摆脱它,就背着它生长吧!
  虽然长得很慢,每长出一个叶片,似乎要耗尽她所有的心力,但她在生长。
  春,转瞬即逝,火热的夏悄然而至。她已长出了好多片细小的叶片,她大声地叫,大声地笑,向着路过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可没有谁注意她的存在,她悲哀地想,也许是我太丑的缘故吧。
  “咦,这是什么?”一天,一个漂亮的小男孩蹲在她的身边,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细小的叶片,“我从未见过石缝里长出这么多的叶片来呢!”小男孩用力移开了那块石头。“你真可怜,瞧你的茎多细啊,你的根都露出地面了,风会把你吹断的!”
  男孩说的一点不假,当她想伸个懒腰,好好舒展一下自己的身子时,觉得头重脚轻,突然打了个趔趄。“你别乱动,我去拿铲子来为你培些土!”男孩子一边说,一边跑开了。不一会儿,男孩拿着把小铁铲飞快地跑来了,他小心地在她的根部培了一些土。
  “我以后每天都会来看看你,你可要快快长大!”小男孩走了。
接下来的日子,她长得很快,摆脱了重压的她,觉得她的生命每分钟都在飞快地膨胀,仅仅几天,她就长到一尺来高了!
  “呀,你长得真快哩!”小男孩由衷地夸奖她。他真的每天都来看她,有时候还给她浇点水。她说了很多感激他的活,可惜他一句都未能听见。
  “你知道吗?我的父母都到南方打工去了!”有一天,他一边为她培土,一边对她说,“只有我跟我奶奶在家。我奶奶耳朵坏了,我说话她总听不见。我只好一个人看我的童话。”
  “你可以跟我说话呀!”她大声对他说。可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你一个人呆在墙角一定也很孤独吧?我每天给你讲一个童话,好吗?”小男孩又说,  她拼命地点头,心中充满了感激。
  “唉,可惜你不会说话!”小男孩叹了口气,走开了。
  “我会说,我会说呀!只是你听不见!”她拼尽全身力气对着他喊道。他仍没有反应。她急得流出泪来。
  每天黄昏的时候,男孩都会到她身边,大声地诵读着他的童话。历经磨难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去会心爱的王子,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在大森林里快乐地生活……多美的故事呀!她跟着他一起欢笑,一起流泪。
  说来也怪,自从听了小男孩的童话,她的叶片变得润泽,晶亮,像少女流动的眼波。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夏退出了园子,秋的影子爬上了树梢。
  一天,男孩在读完了他的童话后,静静地看着她说:“我每天都来看你,你为什么总不开花呀?你一定是一棵不会开花的草吧!”男孩失望地叹了口气。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开花,如果我能,我一定为你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朵。”她对着男孩的背影大声地哭喊着。
  “世上有那么多的植物都会开花,为什么我不能呀!”黑夜里,她睁大眼睛问冷峻的秋风,问清朗的明月,问院子里飘着长髯的老垂柳……也许是她的悲啼感动了神灵,空中幽幽地传来一个声音:“我亲爱的孩子呀,你本是会开花的呀,只是你的花期在明媚的春天,你没有及时生长,你已错过了花季,你不能再开花了!”
  “可是,我现在多么希望开花呀!”
  “现在?你不知道吗?冬天快到了,难道你想在冬天开花吗?”
  “是的。我想让一个人看见我的花。”
  “千万别这样想,那样会耗尽你的生命。”
  也许是秋来了,也许是男孩的童话故事读完了,反正他已很少在她身边留连。醉里挑灯
  她感到了深深的凉意,萧瑟的晨风中,她的身体在发抖。
  “他一定是对我失望了!”她伤心地想,小男孩那长长的叹息时刻在她心头萦绕,“我一定要让他看到我美丽的花朵!”
  她拼命吸取着大地的营养,把它们凝聚在她的枝头上,她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开花!
  院子里到处飘落着枯黄的叶片,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把她们的营养搬到了根部,只等来年的春天。她们像死一样静穆,只有墙角小小的她,枝叶还是那样的苍翠。谁也不会注意,她的枝丫居然生出了一个不小的花苞。
  冬的脚步毫不迟疑地迈进了院子。凛冽的风开始刮起来,她感到刺骨的寒意,可她仍顽强地挺立着,把所有的心血集中在那个花苞上。每天她都在心里一万次地默念:我要开花!我要开花!
  终于,在一个飞雪的冬晨,她的枝头绽开了一朵血红的花朵,足有碗口那么大。它颤颤地挂在枝头,现出绝世的奇艳。牡丹没有她妩媚,琼花没有她凄美。漫天的飞雪映衬着她的高贵脱俗的花姿。可是在这样一个冬日的早晨,谁会想到有这样的奇葩?
  她瑟缩着,拼尽她全部的精力支撑着这朵花,她要等那个男孩看到她!
  男孩推开院门,准备上学,无意间看到了这奇异的花朵!他飞快地跑向她,“啊,原来你竟是这么美!我真的好喜欢!”他的眼睛睁得好大好大,闪动着晶莹的光芒。他低下头想去亲吻一下这绝艳的花朵,可是就在他的唇快要碰到那娇嫩的花瓣时,她突然整个儿倒下了!很快,稠密的雪花落满了她的身体,盖住了她的血色的花瓣……
  男孩惊呆了,茫然地站在雪地里,珍珠般的泪落在这银色的花冢上……
   ( 这样的散文,我一般不爱看,选上是不容易的。)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1 22:58:48

  005                                                         壶中日月
                                                             天涯布衣
    满斟绿醑留君住。
   莫匆匆归去。
   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花开花谢、都来几许。
   且高歌休诉。
       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
                                          贺圣朝●宋●叶清臣
    年年绿醑新酿熟,你醉于哪一处红尘?
   岁岁春色凝淡愁,你又尾随哪一段流水?
    昨夜觥筹,是为来岁的牡丹高歌,还是赋离席的辞别?
    归去之时,请将生命中的桑短麻长一一话尽,若再有道途相逢,已是入座他人的宴席。
   且夫心性为粮,气度为麯,才情为甄,酿世态为酒。且让古今之事在醉中兴衰,饮与不饮,都满斟心中的杯盏与日月的壶。
   如是能够,我情愿做杜康遗世的故交,或是分身时光,做刘伶的随仆。但不会醒时嘻笑,醉时怒骂。醉与醒当是同一副面孔,醉时不必青眼望天,醒时亦是不会欣慰眼中的繁华。
我是个引车卖浆的,奔走之余,沽一壶劣酒,咂的是辛酸,为的是在心中梳理人世的炎凉;我还是个携铗出东门的剑客,舀一碗烈酒,喝的是豪气,为的是锄胸中的暴,安性内的良;我又是个读书的,三杯两盏淡酒,啜的是衣袖间的一缕墨香与胸中的万卷诗书,为的是说破经籍中千古不灭的道理。
   人间的是非与我无关,我恒有一壶浊酒,可临风凭酹江月,可于红尘之外逢旷世的故交,可在门外楼头叹相续的悲恨。因我知道每个人都肩担着人世的繁华与衰败,只是因着不能专注于自己份内的,便有了得失的忧患。其实醉与醒都是本份,只是因了不同的经见,豢养着不同的心事。
    与这杯中之物结义论交才是我们的本份,将日居月诸浸润于杏花的醇冽之中,将粉黛春秋沉醉在黎黍的绵彻之中。在繁华不到的地方,化身渔樵,醉卧松石,头枕日月,与清风白云为伍;在春风不灭的地方,混迹井市,笑谈人世喜悦,和贩夫走卒为友。
    人世之事,真与幻,是与非,都是各人心中不能舍弃的梦。有人但愿长醉不愿醒,有人一厢情愿地在清醒中辨别说不清道不破的荣辱成败。长醉者心中搁不进世俗的一套,躲在浑沌中乐得个耳清目闲;清醒者是抛不开眼中的繁华的,总想着与短暂的人世争一日之长短,辨虚无的是非。我们是不必在醉与醒之间求个明白的。
    所以,我是醉者,又是清者。我不会在猜中别人的酒令后,又将自己变成不解的筹迷。因这世上仍有激扬的文字可指点,若是单纯地沉顿于醉的销黯之中,将万里江山一一读破的雄心又将说于谁听;因这世上仍有愁怨须化解,倘若清醒时不能在短暂与恒永之间分出高下,且在酒中遗忘,只为解心中一时的结。
   绿蚁既成,还是做个称职的酒色之徒的好。为这杯中的酒,为这眼前的花,再沽一壶春风,摆一桌明月,信步四时,对酌人情,不话荣辱,不说得失。最多也只是将人情与世故一带而过,而赋入其中的实质,且交给时光看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月醒来,仍有一轮红日照耀人世希望。
   醉时扶风,醒时捉月。我在红尘之外,红尘又在我的眼中,有酒会醉,无酒亦酣。若尘世的是非恩怨能在一杯一盏中了结,我愿舀忘川之水,采五谷之粮为酿,赐心有宿疾者饮。但醒时须依旧以红尘的面目行走于红尘之中,
我以醉为乾坤,以壶为日月。醉,为遗忘淡漠,醒,为以身递交。

天涯倦客 发表于 2009-5-2 07:24:47

哦,茂华是在总结醉里挑灯的散文呢,费心了呀。
选得不错,确实上乘之作。鸟语是画村的作品,我乍一看都想不起作者是谁了呢。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2 07:25:00

  006    只可默念的乡村
                                                                                                   姜桦
      乡村是可以朗读的,但更多的时候只需要默念。鸟过无影,水流无痕,从这个世界上走过,我的生命同样也留不下什么踪迹,但我会听到它,如W·S·默温所说:“仿佛一个回声,但不会重复任何声音。”作为一个诗人,我知道自己的一生终究是在为理想和爱情而活。
      童年和少年时代的乡村生活早已成为我心中最亲近也最遥远的风景,一处不为人知的暗伤,一种不可触摸的疼痛,而且这疼痛终将贯穿我的一生,每每想起,便觉得神思摇撼,像一处久未愈合的伤疤,你揭了它,它必又生出更大的结痂来。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在这座城市里工作、生活,但我并未真正进入这座城市。就像今夜,寄居在瓦房村,寄居在别人高大的屋顶下,看着雨水从瓦檐上一滴一滴地滴下来,我知道,此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想家!
   我笔下的文字有许多是我曾经经历的乡村生活的重现,是对已经过去和即将到来的一段生命的追述和提升,但这乡村更多的只能是我自己的乡村,像叶赛宁的俄罗斯永远只能是叶赛宁的俄罗斯。许多年了,我一直深爱叶赛宁的的作品,还有另外两位优秀的作家——写出了《金蔷薇》的巴乌斯托夫斯基和写出《林中水滴》的普里什文,我感动于他们笔底下呈现的原质的自然风光和乡村事物,我还想到了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一本关于自然和人类命运的博大之书。
      面对乡村,我不知道自己生命的限界会在何时,但我会抓住一切机会,把我久存于心的有关乡村的依恋、抑郁和愁苦说尽,把要做的事情做完,然后安详地躺向自己早已选择好的长满青草的乡村墓地。能够送我远行的当然是我深爱一生的人,我的兄弟姊妹,另有挚友二三。我旋着沉重的翅膀上升,旋向高处的云端,一直升向无穷,然后在某一天,又化作涟涟的雨水走下来。庄稼地里,我听见雨打在玉米、蓖麻以及山芋的叶子上,沙沙作响……
   渐渐遥远的乡村会永远存留于我的心中,而牧场,这片野花缤纷的土地一旦打开,它也就成了人类共有的家园。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2 18:01:04

  007   
                                     鲜花开满村庄
                               孙立昕
            农历五月,田野上的花事移驻院落,被油菜花奢华的集团军包围过的村庄,一家一户,终于被一小股一小股单兵突进的色彩,用游击战的方式,一一攻陷。
    在这场黎明发起的袭击中,丝瓜花担当尖兵。早在四月份,丝瓜就开始在农户的院落外、在篱笆墙边匍匐。不用伪装,它本身就是春天的迷彩服,为春天增添更深的绿。这个清晨,丝瓜到达篱笆的顶端,在那里架起了金黄色的小喇叭——这一把穿越夜色、穿越晨雾,佩带一身晶莹露珠的军号,在熹微的晨光中吹起了集结号。
    清亮的号声,让村庄的早晨微微震动。一只芦花鸡,带着它那一群羽翼未丰的鸡娃娃,在院子里巡弋,丝瓜花的军号,对它习以为常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它在院子里来回奔跑起来,不知是惊慌还是兴奋.
    花朵的部队迅速集结。
    紫茄、青椒、韭菜占领了菜畦,这些步兵,装备稍有些简单,却非常守纪律,排着整齐的队列。尤其韭菜花,个个腰杆笔直,姿容俊朗,堪当仪仗兵。丝瓜、南瓜、黄瓜,这些轻骑兵的队伍,驾着藤蔓的青马,跳墙越脊,飞檐走壁,动作异常矫健迅捷,只是难以约束,浩浩荡荡行军途中,常常数匹青马冲到一起,冲撞,缠斗,秩序不可收拾。花朵的队伍,阵容极为豪华,连伞兵都来了,扁豆花在空中来回滑翔,向一个树梢发起进攻,对一个鸟巢进行围剿。被花朵击中的鸟巢仿佛在说,有时候,沦陷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我里下河地区的村落,一个村庄傍着一条河流。陆地上的攻击发起的同时,水路的失守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深夜里,蒲子花打着萤火虫的灯笼,在河流的两岸一路突进。早晨,莲的舰只就飘扬着红艳艳的旗帜,一路喧哗地开过来。身后,菱的地方部队密密匝匝跟进。
    花朵发起的进攻,让整个村庄硝烟弥漫——那花朵们征服季节的一股股浓烈的弹药的香味,一波又一波漾开,漾进农家的小院,成为柴米油盐之外,又一道生活的调味品。
    光明进驻,花香进驻,鸟鸣进驻,还有一些劳动之外的浪漫的元素——譬如民歌——进驻,作为最后一道攻势,鲜花开进每一个乡亲的心,在那里缤纷。
    友军,那些蝴蝶、蜜蜂、蜻蜓,纷纷前来祝贺,它们的臂章,一律花团锦簇,这鲜花的图案,不是鲜花发送的,就是从鲜花那里复制的。这个季节,原创固然是一种精神,但也不反对抄袭,抄袭一朵花,就是向花朵臣服,向美丽臣服。
    五月的乡村,只驻扎喜庆。
(其实,孙的文字比这更好的还有几篇。我是比较早一点注意他。他的散文,语言的感觉非常好。)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4 14:32:35

  008   
                  河滨诗话
                                        单国顺
                               二O六
   凡酿酒、制酱、发面均需要酵母,利用酵母以引起化学变化。以前乡下人发面虽没有现成的酵母,但酵子是少不了的。酵子就是含有酵母的面团。写诗需要不需要有像酵母一样的东西呢?我想肯定是需要的。那么,诗的“酵母”是什么呢?大不好说,清人王夫之说,“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李、杜所以称大家者,无意之诗,十不得一二也。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这“意”大概能算诗之“酵母”吧。
二O七
现在的人牙齿坏了,大概不会想到去装金光闪闪的金属牙齿;坏牙、缺牙,自然要修补,但尽量要让假牙贴近自然 的色彩,更显“本色”一些。然而在过去,几十年前,装金牙曾是一种时尚,是富贵的象征,有些人以此为炫耀。近读钱钟书文选,他在一篇有关诗的书评里谈到诗中的字句妆点,用了装金牙这个奇妙的比喻。他说,“(字句)妆点不得法,便像——对不住,像门牙镶了金,有一种说不出的刺眼的俗。镶金牙的诗充分地表示出作者对于文字还没有能驾驭如意。他没有能把一切字,不管村的俏的,都洗虑了,配合了,调和了,让它们消化在一首诗里;村的字也变成了诗的血肉,俏的字也变成了诗的纤维:村的俏的都因为这首诗而得到了新的面目,使我们读着只觉得是好诗,不知道有好字。”钱氏的文章写于1933年。“镶金牙”的诗是不会有好诗的,但偏偏有人喜欢在诗中“镶金牙”,过去和现在,都有。
二O八
掌故专家郑逸梅的《文苑花絮》里有一篇《也来谈谈修辞》的文章,他认为诗是尖端的艺求,就得加以尖端的修辞。文中讲了郑的老师胡石予先生修诗自课,所著《半兰旧庐诗集》稿本,累数十册,郑经常去翻阅,胡不以为忤,且把自己修改处,指给郑看。如原句:“绚丽云霞云彩美,冶诗天地一炉宽”,胡氏说:“下句佳,上句差,配不上,因此把上句改为:‘载客江湖孤舟稳,’虽尚不惬意,但较原句稍胜一筹。”又指示说:“‘江湖冷落无人迹,梅竹萧骚有岁寒,’也是上句庸弱,改为,‘河山索寞无生气’。又:‘蚀残兰草还防雪,隔岁梅花剩落红,’下句改为‘腊后梅花有病红。’又:‘荒江老屋诗千首,春鸟秋虫梦一场’,先后倒一下,改为‘秋虫春鸟新诗卷,老屋荒江旧草堂。’”如此修改,足证诗需要尖端之修辞。
二O九
古今的人们常将一些思想内容相似、气势或风格相近、艺术水准差不多的名诗进行并举,以此来评价诗作和诗人。比如说,有人把同是唐朝诗人的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和李白的《古风》第一首并举进行对比。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短短22字,表达了诗人怀才不遇、寂寞、茫然的情绪。诗人站在高处瞩望,但见其宇宙的变化却无所依托,无所把持。诗中出现了哀戚的诗人形象。李白的《古风》第一首,虽然是在议论、评价先秦以来的诗歌,却不是一般的文艺批评,而是诗人以诗的历史发展为对象抒发自己的感慨。通过它,可以看到诗人的志趣和抱负。以上两个诗人都想有所为,而远大的抱负似乎又同现实产生了某种矛盾,目标难以实现,一个产生“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哀叹,一个产生“吾衰竟谁陈”的感慨。
梁衡很赞赏辛弃疾的著名词章《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死后名。可怜白发生。”梁认为,“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
当然,也有些诗歌太突出太独特了,几乎找不出有跟它相提并论的第二首,比如说屈原的《离骚》。鲁迅曾将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说成“无韵之离骚”。诚然,只有《史记》方可与《离骚》相仲伯,然而《史记》已属于诗歌外的世界。醉里挑灯
被闻一多先生誉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这句话有点逻辑错误,顶峰之上再也无峰)的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孤篇横绝”,虽然古今的诗家或论者过高地评价了这首诗,但细想一下,的确也很难找出哪首诗与之并举。
二一O
家乡多鸟鸣,有独鸣,有合鸣,有时东西南北皆鸣。众鸟好像得了十万条理,专门找人诉述似的,叽叽喳喳地讲个不停。偶尔回一次老家,总被鸟鸣所感动,总觉得是真正回到了大自然的怀胞。鸟鸣声虽繁而乱,却不嫌其嘈杂烦耳。这时我总想起还在读书时写过的一首小诗《飞鸟》:“村东绿树斜,村西修竹直。东去复西来,飞鸟自不歇。”这首小诗大约写于1981年,无存稿,仅留在记忆中。也没有收入我已出版的诗集《红草集》。虽从来没有重视过这首小诗,但不知为什么,对它始终留有鲜明的印象。
二一一
作家孙犁也是写过旧体诗的,可能写得极少,据他自己说,“不习音律,偶有尝试,常常失韵,不敢再作”。在北京及青岛养病时,孙犁写了一些旧诗,“文革”中被其妻投入火炉,“其他文字或可惜,诗稿之焚,从未在心中引起遗憾(孙犁语)”。孙犁对诗稿被焚不觉遗憾的主要原因大概是,他觉得自己的旧体诗不合格律,终究不是件完美的事。但,我们感到很可惜,尽管他的诗可能不合音韵格律,然而肯定是有他自己的特色的,就像他的小说、散文那样有他自己的语言风格。一个能形成某种创作风格的作家,无论他写什么,难免打上某种“风格”的烙印。
二一二
何其芳是以写新诗名世的,1963年起,他开始发表旧体诗——七言绝句,1975年开始“学作旧体七言律诗”。直到1977年病逝,所作虽无多,却不乏精品。如七律《杜甫草堂》:“文惊海内千秋事,家住成都万里桥。山水无灵助啸咏,疮痍满目入歌谣。当年草屋愁风雨,今日花溪不寂寥。三月海棠似待我,枝头红艳竞春娇”。(作者自注:第三、四句,杜甫定居成都后,写好诗很少,他的精彩作品多是出于颠沛流离之中,成为颠沛流离生活的追述。)何其芳有《效杜甫戏为六绝句》,其中第一、二首为:“溯源纵使到风骚,苦学前人总不高。蟠地名山丘壑异,参天老木自萧萧。”“刻意雕虫事可哀,几人章句到风雷?悠悠千载一长叹:少见鲸鱼碧海才。”第一首是说,写诗贵在创新,要别开生面;开出生面就有好风景。第二首是说,不要在雕章琢句上下功夫,作者呼唤那种能掀天揭地的力作出现。
二一三
乌鸦和脱皮剩骨的蛇并不是很美的意象,起不到任何赏心悦目的作用,但苏轼在诗中用它们来比喻转动状态和静止状的水车就不一样了:“翩翩联联衔尾鸦,荦荦确确蜕骨蛇”(《无锡道中赋水车》)。水车,在现在的农村,作为一种退役的农具恐怕早就不存在了。但一定年龄的出生于农村的人,头脑里不会没有水车的印象,它转动起来,一片一片,翩翩联联的,多像衔尾而飞的鸦;当它处于静止状态时,那种硬瘦的模样,活像脱皮剩骨的蛇,难怪江南一带的人叫水车为“龙骨车”。苏东坡的比喻惟妙惟肖。看来比喻用得好,作为喻体,即使原来不算美好甚至丑陋、僵硬的物体,也可以变得美丽、生动、可爱起来。
二一四
传统诗词向把“起承转合”视为不变之章法,虽不必拘定于第几联第几句。“起承转合”属于传统诗词的结构问题。现代诗当然也讲结构。有论者认为,现代诗与传统诗比较,更强调结构的包容力和形式的开放性,基本不用那种平稳有序的“起承转合”。
古典诗也有不用“起承转合”的。正因为有了不遵常规之章法,诗词才有了几多变化。
二一五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诗是阶梯上的软垫。
                                                二一六
有人说,杜甫是属于那种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肯做的人;他虽然当官,却没有干出一件有建树、有影响力的大事来。诚然,杜甫除了诗歌之外,还真的没有做过一件对当时的政坛、对社会有轰动效应的事情,至少我们还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记载。但他用诗歌树起了一座高峰,他用诗歌记录了一段连史书都没有如此细节的历史,并且把诗歌的艺术推到登峰造极的高度,这件事够大的了。杜甫即使没有做过其他大事,就凭诗歌,他就能成为历史的巨人。我们何必苛求古人。
杜甫是属于那种善于担事,还是属于那种得退就退,甚至有点怕事的人呢?我们不知道。《石壕吏》诗,杜甫以精巧的艺术构思省略了许多在诗中不便和不必出现的情节或细节,但人们仍然会问:当时你杜甫干什么了?那些如狼似虎、凶神恶煞的小吏不会没有发现你这位朝廷命官吧,对石壕吏抓走这位烈士的母亲(有两个儿子战死了)、应该在六十岁以上的老太婆,你杜甫在现场就没有说什么吗?
二一七
意象派诗人庞德说,“一个人与其在一生中写浩瀚的著作,还不如在一生中呈现了一个意象。”他的代表作也是意象派的代表作《地铁站上》只有两句:“人群中出现的这些脸庞/黑树枝上的花瓣。”这首诗成功地呈现了一个意象。庞德从在地铁站上对人的脸庞的感受开始,到写出并修改这首诗,历时一年多。
好的意象该是发光的,有的就像太阳、月亮,有的就像星星,再小的也像萤火虫。
在我的感觉中,李贺的《苏小小墓》中“幽兰露,如啼眼”这个意象很不错。生前快乐的苏小小死后以鬼魂再现人间,因久居幽冥世界,“无物结同心”而生忧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啼眼”可传苏小小哀伤的内心世界。诗以美丽的“幽兰露”来喻美丽的苏小小之美丽的眼睛,让美进行碰撞。这个专利属于李贺。李贺短短的一生曾在诗中呈现过许多奇特的意象,这只是其一。
“燕山雪花大如席。”这是被鲁迅曾经引用过来说明夸张的诗句,我感觉这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意象,切时尤其切地,状燕山雪花之大有此喻足矣。人们不一定要记住该诗人的多少诗作,只要记住这一句,就等于记住了该诗人对中国文化的贡献。

吴茂华 发表于 2009-5-4 19:08:48

  009                                       记忆里有团不灭的火
                                          ●无悔寻梦人
  一年一度菜花黄,又到了清明上坟的时节。在和煦的春风里,在温暖的阳光中,我仿佛又看到父亲亲切的面容,又听到他爽朗的笑声。尽管父亲已辞世三年,但我感觉他依然在徐州的港口驻点,隔三差五还会回来,会走进我的梦里,就几碟小菜、一瓶白酒,跟我畅谈时势家事。
  在我们几个儿子的记忆里,在众多亲友的印象中,父亲的脸色一直红润、步伐一直矫健,思想一直开朗,浑身洋溢着旺盛的精力。因此他退休后坚持工作,谁也没有异议,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乐意前来品尝他带回的狗肉,听他乐呵呵地讲外地的趣闻,不管在哪里,他所到之处必然充满欢笑。谁能料想,这样一个“乐天派”会突然间受到死神的威胁?
(一)
  还记得2005年元月的一天,父亲吃完早饭说喉咙疼。我欲陪他去医院检查,他挥挥手说:“你上班吧,我受了点风寒没啥事,一个人去医院看看就行了。”等我中午下班,问他检查结果如何,他手握电视遥控器,淡然一笑:“癌症。”我以为他开玩笑呢,转身到走廊里换鞋。冷不丁手机响起,在市人民医院工作的堂妹打来电话:“大伯患有食道癌!”我大吃一惊,再瞅父亲,正饶有兴趣看“快乐驿站”呢,哪像身患绝症的人?是医院误诊吧?但当天晚上,从盐城医院带回冷冰冰的复诊结果,把我们的幻想击碎。消息很快在亲友们中间传开,表叔特地跑到我单位问:“真的吗?前天晚上他还在我家喝酒的呢!”
  接下来几天,全家人的心头阴云笼罩,想方设法为父亲确定医疗方案、调理营养滋补、寻找治癌偏方。唯独父亲十分悠闲,早晨起来逛公园,中午上街逛商铺,晚间读报看电视,好像大家忙碌的事跟他毫不沾边。某天晚上,父亲突然揣着一张报纸去找二叔,叫二叔陪他去省城,按报上的地址拜访一位老中医。
  从南京归来,父亲带回十几本治癌的书籍和一大包中药,俨然成了一名稳操胜券的将军。他告诉我们,被癌症夺去生命的人,第一是被吓死的,第二是被治死的。癌症的本质是毒气,首先要从精神上战胜病魔,然后从根本上排毒,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他说癌症不可怕,治癌的根本是乐观,再三劝大家想开些。他拂晓就起床,每天步行十里路,到小河边、到高坡上,呼吸新鲜的空气,观赏红日从田野的尽头喷薄而出。尽兴之后回家煎熬中药,打扫巷道院落,然后奔菜市场买菜。星期日我去老家,他眉开眼笑地告诉我:“这些天,喉咙不那么堵了,饭量比以前大了,中午睡半小时足够了,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从南京买的中药真是好东西!”
  看到父亲的得意劲儿,我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原想在家多陪父亲几天,他劝我甭担心,专心致志去上班。回想往事,我至今仍觉得父亲当时选对了治癌之路,如果他能坚持走下去,不至于那么快就被病魔击倒。可就在我为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之时,忽然听说他住进了盐城肿瘤医院,接受放射性治疗。每天照一个光,连续半个月后,我打电话给他,他嗓音低哑,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我以为他感冒了,一再叮嘱他注意保暖。可他结束疗程回到家,“感冒”更严重了,喉咙堵得更厉害,原先红润的面庞变得蜡黄,那个老中医配给他的药和滋补品根本吃不下去,身体整整瘦了一圈。到市人民医院检查才发现,放疗对治癌没起任何效果,反使他又患上放射性肺炎,从此咳声不止、粘痰不断,直至元气耗尽、撒手人寰。
(二)
  从盐城肿留医院放疗回来,父亲随即住进了市人民医院。患上放射性肺炎,他没有睡过一次整夜觉,躺下不足一小时,咳嗽与粘痰就会把他搅醒。伺候的人只好披上大衣坐到病床前,焐热毛巾给他擦脸,喂果汁帮他润喉。在其生命垂暮之际,只能用棉球醮水,沾湿他干裂的嘴唇。看他的眼窝一天天凹下去,胛骨一天天凸起来,我心如刀绞,问他为什么改变初衷,他凄然一笑:“那中药5000元/期,太贵啦,公司不肯报销。”
  “差钱可以借呀。”我埋怨道。父亲闻言急了:“让你们背上包袱,我死不瞑目!”但谁忍心在病魔面前束手就范?我们瞒着父亲借了许多钱,准备送他到上海大医院治疗。可上海专家也无良方,由于癌变位置特殊,连手术也不能做。我不甘心,每天下班后在网上苦苦查询,均无所获。只能依靠本地医院,用一些常规药减轻他的痛苦。入夏之际,父亲食道完全堵塞,我们采纳医师的建议,从南京请专家插入支架,强行撑开父亲的喉管。四天后父亲又能吃东西了,啜饮鲜美的甲鱼汤,咀嚼香嫩的鸽子肉,父亲像孩子似地摇着我的手,乐滋滋地说:“上街给我买瓶酒吧?”
  父亲的脸色很快恢复了红润,每天挂完水他立即起床,步行去逛街,骑自行车去兜风,乐呵呵地走亲访友。在公交车上,他声音洪亮地与身边的乘客谈论自己的病,驾驶员扭过头疑惑地问:“谁有癌症?”父亲仿佛得了奖似的,格外大声地回答:“是我,我有癌症!”引得全车人纷纷侧目。
  盛夏时节,堂弟顺利考上市重点高级中学,父亲兴致勃勃地前往祝贺。在饭桌上,大家纷纷举杯祝愿他早日康复。堂弟向他敬酒时,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兴致勃勃地为自己斟满一杯红酒,欠起身跟堂弟碰杯:“医师不准我喝酒,但侄儿敬酒我不能不喝,希望你继续努力,将来拿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向我报喜。”离开酒席时,他又打电话给徐州的房东:“老叶呀,店里生意还好么?女儿期中考试成绩怎样?那些客户来找过我吗?你把我房间的被单抱出去晒晒,我没几天就出院啦,一出院我就过去!”
  可万万没想到,就在这天夜里,父亲又猛咳起来,连呼吸都困难,护士赶紧送他去急救室。经检查,还是那个放射性肺炎作祟,剧烈的咳嗽导致气管破裂。这样他连茶也不能喝了,医师只好在他胃部插进长长的皮管,靠注射流食维持营养。
(三)
  这一次父亲被彻底击垮了,那种豪爽的神情荡然无存。记得插管后的第三天,外祖父来看他,他还像往常一样想坐起来迎接,可膀子怎么也使不上力,我赶忙上前扶他。望着外祖父花白的头发,父亲的眼内噙满泪花:“我怎么一下子就被击倒了呢?去年我曾保证,将来一定风风光光送你归天,哪想到会走在你前面……”说到这里,他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我第一次见他如此黯然神伤。
  胃上的刀口结痂后,父亲坚决要求出院:“天天挂水没效果,再住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回到老家,他吩咐母亲挑能抑癌细胞扩展的水果、蔬菜炖汤,打电话让我去找仙人球、芦柴根熬汁。隔了几天,我把这些东西送给他,他突然交给我一叠信纸,我展开一瞧,“遗嘱”二字跃入眼帘!母亲告诉我,这些天只要稍有精神,父亲就坐起身,让母亲把被子折叠好放他腿上当桌案,写几行字歇会儿,感觉不好就撕掉重来,半夜想起什么立即催母亲开灯。我的眼睛霎时湿润了,只见六张信纸写得密密麻麻,字迹依然那么俊秀有力,根本不像重病患者的手迹。
  按照父亲的吩咐,我把这份遗嘱带回家整理打印。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涌,感觉纸上的文字滚烫灼人。父亲29岁那年,祖父因白血病溘然去世,把十几口人的大家庭丢给了父亲。当时曾祖父、曾祖母还健在,均已年近耄耋;父辈兄妹七人,只有父亲结婚,只有他和二叔、三叔参加工作,大姑待业,四叔、五叔、小姑以及我还在上学,我的两个双胞弟弟刚学会走路。至今还记得父亲手捧祖父的骨灰盒从长途汽车上走出来的情景,全家人拥上前,无不失声痛哭,许多围观者也跟着抹眼泪。他们既揪心更担心: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会不会从此崩溃?
  办完祖父的丧事,父亲再次拒绝了航运公司召他坐办公室的调令,行驶一条水泥船,在县城与小镇之间为供销社来回运百货。在县城运货上船,在小镇送货入库,都是用板车拉;没有挂桨机之前,如果风向不顺,36里水路只能背着纤板拉船走。正是靠几十年点点滴滴的汗水,父亲为曾祖父、曾祖母、祖母养老送终,帮叔叔姑姑们成家立业,把我们弟兄三个抚养成人。而在遗嘱里,他却感到内疚,说自己对不起祖父,对不起全家,没能带领我们走上致富路。
  父亲认为,咱家的整体文化水平,比那些富裕人家至少落后5年。其实,父辈们幼时的学习成绩都很好,当年的老师、同学提起他们无人不竖大拇指。但因家境贫寒,父亲没能读完小学,二叔、三叔没能读完初中,四叔、五叔考上高中却没钱去上。用父亲的话说:“瓜还没熟,就从藤上硬摘下来了。”这成为父亲终身的遗憾,一有闲空他就逛书店,看见好书总会爱不释手、几经犹豫买回来,可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下,哪有精力去读呢?只能寄希望于后代,并在遗嘱中叮咛:“侄子、外甥还有孙子,考上大学后务必到坟头告诉我,我在那边为你们祝福!”
(四)
  入冬之时,树头的叶子开始凋零,父亲胃部突然之间连一滴水也注不进去了。我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三天两头往老家跑,帮他洗脸,帮他摩脚,帮他抠出解不出的粪便。他叫我把耳朵支到他嘴边,断断续续地向我交代:“我死后给我穿一套西装就行了,你们只戴黑纱,不要披麻戴孝,不要请和尚念经……请把我葬在你奶奶的墓旁,她病重的时候我在徐州服侍得少,让我到那边多多陪她……如有可能,让你所兼职的公安局、邮政局各送一个花圈。虽然我看不到,但不能让那些亲戚小瞧你!”最后他实在说不动了,打手势叫母亲把他压在箱底一直没舍得穿的几件衣服拿出来,叫我穿上试试,见很合身,他脸上露出宽慰的笑容。歇了会儿,他又叫母亲把他心爱的茶杯拿来送给我,关照我多喝茶、少抽烟,写文章熬夜不要太迟……
  交代完这些,父亲第一次出现昏迷。醒来后立即要求两个弟弟把他抬到客厅里,不愿意死在母亲常睡的床上。我请了假不再上班,整日陪伴在父亲身边。他又叮嘱我在他去世后不要太难过,出殡时组织全家人给他开个小型的追悼会。并让我写份悼词读给他听,听完点点头不再言语。
  2005年11月30日上午5时48分,与病魔顽强搏斗了十多个月的父亲与世长辞,年仅59岁。在巫工给他穿寿衣的时候,我含泪写下两付挽联:
而立时挑重担,扶弟携妹,难忘崎路背纤板
五十岁泊他乡,养老庇幼,情系煤炭辗朔风
有心买书,无暇捧卷,问苍天怎忍劫晚照
易承厚爱,难报盛恩,洒热泪和墨寄哀思
  从时间的角度看,父亲离我们渐行渐远,但有关他的往事在我的脑海里反而越来越清晰。难忘他跪在祖父的遗像前焚烧纸钱泣不成声,难忘他在寒冷的冬天手举篙凿冰艰难撑船,难忘他驼着腰身背货箱汗如雨下,难忘他在小油灯下不厌其烦地为我演算数学题……俗话说,人死之后一了百了。可我要说,父亲没有死,他的恩情、他的品行深深铭刻在我们的记忆里,他的生命如熊熊燃烧的火炬,正被我们紧握在手中,以夺目的光芒照耀我们前进……
   (文字似乎平常,也看不出什么技巧出来。但平平常常的父子情写出来了。这平常的父子情却是刻骨铭心的。巴金的散文就有这些特点,以情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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