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老牛牛

[原创] 己已-23年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5: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牛伯一 于 2012-6-27 23:06 编辑

就这一篇文字本身,别的就不说什么了,以诗歌为载体,是无奈之举,关于写法,也不愿意对这样的题材加以过多的装饰,使其沦为卖弄技艺的实验品。
年少弱冠之时,写过个同样题材的,现在作品还在,那时热血澎湃有余,文字功夫倒差很多,无力驾驭大的作品,一直是个缺憾,就一直想弥补。
茂华的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这个是不想给坛子惹什么麻烦的,如果确实不妥,存在风险,该文就删除吧。
发表于 2012-5-15 15: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技艺问题,是一个方法的问题。我转一篇李成恩的过来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5: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技艺问题,是一个方法的问题。我转一篇李成恩的过来
南桥 发表于 2012-5-15 15:51



    呵呵,我是我,不是你说的那些人朋友。我没有义务按别人的路子写我的文字。
发表于 2012-5-15 17: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参加过,那年大二。
发表于 2012-5-20 21: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读。。。。。。。。
发表于 2012-6-26 16: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姜桦 于 2012-6-26 16:17 编辑

此篇,不加精华的好。
好东西一看便知。加与不加,也仅仅是形式而已。
发表于 2012-6-26 17: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佩服之外,我只能认真地学习。问好!
发表于 2012-6-26 1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蹩脚而苍白的表演
用那些让人掩鼻的辞令
公然面对着天下
和注定要被还原的历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4-4-26 07:11 , Processed in 0.014061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