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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飞花令•遇见】血色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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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07: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秋千架 于 2017-3-13 04:47 编辑

    许多年后,那双红色高跟鞋依然在王梓头脑中不断闪回。鞋面透明的光反射。意乱,情迷。王梓记得里面不盈一握的脚。记得脚部以上永远无法抵挡的诱惑。每次温存,王梓总会在上面做足前戏,一双手肆意游弋。从左腿到右腿。再从右腿回到左腿。
    王梓,我要死了。婉夕的指甲轻轻划过他的脊背。渴望,肉欲,嘶喊,顺着出租屋脏兮兮的楼道蔓延。城市的霓虹和巨大的喧嚣又迅速吞没了它。

    婉夕:梓,我妈非常非常漂亮。识很多字,据说是准大学生。在我们那山疙瘩,绝对是数一数二的美人。看看我你就应该相信。我爸是个瘸子,三十八岁那年花二万块钱从一个人贩子手里买来我妈。我妈逃过几次,每次都被追回来,打服了为止。有一次是绑在村口的槐树上吊着打。赤身裸体。第二年,我妈生了我。第十年生了弟弟……

    婉夕上班的地点叫帝都梦回。位于这座南方小城的老城区西北角。每到夜幕降临,六楼的歌声就像打了鸡血,一浪高过一浪。王梓去的时候,要经过一条窄窄的巷子。巷子本身其实不窄,只是路南边摆了一排的台球桌,路北被修鞋铺、水果摊占去大半。王梓西装革履走过,感到一路异样的眼光追随。王梓想起王家卫的花样年华。音乐响起。张曼玉身着旗袍站在路头。极致的诱惑。
    婉夕永远不会。王梓见到她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衣着暴露、烈焰红唇的样子。在歌厅里抱着话筒,醉眼朦胧陪客人唱歌。我是“公主”,你是“王子”,婉夕嬉皮笑脸地对王梓说,你必须宠着我。

    婉夕:后来,我妈跟一个到我们那支教的老师好上了。乘父亲出远门的空儿在家幽会。父亲发现了,提着一把水果刀捉奸。厮打之中,我妈夺下水果刀,扎进了我爸喉咙……

    王梓点好房间,跟服务生要了婉夕的号。婉夕在其它包间,一时半会来不了,王梓就点几首歌乱吼一通。婉夕推开房门,满脸兴奋。手中的钞票甩得啪啪响。
    看,今天又遇见大方的主儿。
    大方?我看是傻帽吧。王梓悠悠地说,眼睛瞄过去,判定婉夕酒应该已经喝到八成。
    大作家吃醋了?婉夕的嘴角泛起笑意。就势踢掉高跟鞋,倒在王梓怀里,对着耳根吹热气。
    你可不可以离开这鬼地方?王梓扳直婉夕的肩膀,看着婉夕似笑非笑的眼睛说。
    鬼地方?可笑!男人一边骂风骚的女人一边喜欢风骚的女人。装他妈清高就不要到这里来。要不,你离婚,娶了我?!   
    王梓撇过头去,突然觉得无比丧气。婉夕收住话头。拿起话筒,轻轻柔柔地唱起来:你问我爱你有几分,我爱你有多深?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
    你以为我不想离开。等我攒够钱,弟弟精神病治好,十八头驴也拉不住老娘。酒精的刺激下,婉夕将昏沉沉的头偎在王梓肩上,梦呓般地说。

    婉夕:我能怎么办?我亲眼看到我妈用水果刀割破我爸喉咙。满地是血。弟弟赤着脚,站在粘稠的血液里。我看着母亲被警车带走。那一年,我才十五岁。

    七月。小城的每一个旮旯汗味弥漫,充满不安的躁动。6号台风翼尖扫过,整个小城在瑟瑟发抖。王梓拉开窗帘,透过瀛洲宾馆的阳台望去,可以看见枫霞山影影绰绰的样子。山脊上浓密的竹林如汹涌的不安分的波浪。明天一定要回去了,虽说是年休假,自己的事还得自己做,摞得高高的稿子等着回去校对、排版、发稿。
    每年利用年休假的机会,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找点灵感和素材,已经成为王梓的习惯。只不过,自从三年前遇到婉夕,王梓这个习惯稍微有点改变:采风行程中有了一个固定的落脚点。

    王梓记得第一次和婉夕相遇的情景。三年前,王梓还是个单身青年,初次来到这座南方小城,几位文友安排接风宴后,集体到帝都梦回唱歌。婉夕踩着高跟鞋站在舞池里,跟当地文联的一位大咖翩翩起舞。一曲终罢,婉夕走到始终沉默着玩手机的王梓身边坐下。
    哥哥好雅兴。莫非是专程过来玩手机的?
    王梓还没说话,手机就被一只涂满油彩的手霸道地倒扣在茶几上。那只手的主人眉眼带笑,带着他无法拒绝的诱惑。
    那一晚,王梓沉沦在忽明忽暗的灯火里。血色一样的高跟鞋随着舒缓的音乐,悠悠荡荡地晃动。像浮在尘世里的两只船。

    婉夕:警车临走前,我妈换下她的高跟鞋,红色的,说:夕夕,妈对不起你,这双鞋留给你,母女一场当做纪念吧。梓,你说我能怎么办?你知不知道那时我有多绝望!

    回到单位,王梓立刻忙成一锅粥。常常加班加点到深夜。某天凌晨一点多,王梓的手机短信提示音突然响起来。打开一看,只有五个字:我弟弟死了。
    王梓吓了一跳。连忙打电话给婉夕。拨通了。婉夕的声音听上去憔悴而无力:弟弟出去放羊,跌进山坳里,摔死了。婉夕放开嗓门,大声地哭起来。他死了,我每天在这里唱歌喝酒,还有什么意义?
    王梓是第三天傍晚时分赶到小城的。下了火车,王梓打了辆出租车,直奔出租屋。王梓见到了一脸苍白的婉夕。从婉夕因抽噎而断续的描述里,知道了事情大概:那天山坳里,突然刮起怪风。羊群吓坏了,四处乱跑。我弟就跟着羊群跑,掉到十几米的山沟。

    婉夕:我弟弟很乖的,才十二岁。他掉下山沟会感到有多痛?我对不起我妈——王梓,我很害怕,留下来陪我,或者,你带我离开。好不好?

    中午,王梓拎着市场买来的菜,费劲地挤过下班高峰期拥挤的人流。南边的台球桌,路北的水果摊,熙熙攘攘。明晃晃地阳光刺眼。修车铺老头对他点了点头,意味深长地笑笑。远远地,王梓看见路头“帝都梦回”四个金字招牌。想起婉夕今天是去跟小姐妹们道别,顺便收拾几件衣物。王梓感到自己太过绝情寡义,没有足够的勇气送给婉夕一个承诺。工作、家庭、六年多年不痛不痒的生活,王梓放不下,也丢不了。王梓想起婉夕昨晚对他说的话:我要走了,明天你是不是做顿饭犒劳我一下,算是散伙饭。

    王梓抬头向六楼望去。远远看见窗台上,婉夕的一双大长腿在夏日黄昏的风里飘飘荡荡。脚尖轻轻勾着那双红色的高跟鞋。王梓看到婉夕的嘴角泛着神秘的笑意。血色一样的天际下,王梓清晰地听到婉夕声嘶力竭的叫喊:

    王梓,我要死了!

    许多年后,那双红色高跟鞋依然在王梓的梦境中反复出现。窄巷里人们毛骨悚然的惊呼声。婉夕瘦小的身体砸穿二楼的雨棚,落在水泥地上。头部渗出的血蔓延开去,高跟鞋下面灰色的泥土被一点点洇红。他手中散落一地的蔬菜,像婉夕决然抛弃的尘世烟火。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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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1 12: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尘世间,惟一个情字最难写就!
发表于 2017-3-13 09: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摄人心魄,感动
发表于 2017-3-14 14: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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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21: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人还是小说高人,由衷佩服!
发表于 2017-3-15 21: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高跟鞋之情未了······好凄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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