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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亿年后的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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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08: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亿年后的来客
银河奖征文 四月 28th, 2009
何夕
原载《科幻世界》2009年5期
  一
  
  有一种说法,人的名字多半不符合实际,但绰号却绝不会错。以何夕渊博的知识自然知道这句话,不过他以为这句话也有极其错误的时候。比如这几天前的报纸上,在那位二流记者半是道听途说半是臆造的故事里,何夕获得了本年度的一个新称号——“坏种”。
  
  何夕放下报纸,心里涌起些无奈的感觉。不过仔细推敲起来,那位仁兄大概也曾做过一番调查,比如,何夕最好的朋友兼搭裆铁锒就从来不叫他的名字,张口闭口都是一句“坏小子”。朋友尚且如此,那些曾经栽在他手里的人提到他当然更无好话。除开朋友和敌人,剩下的就只有女人了,不过很遗憾,何夕记忆里几个女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你坏死了。”
  
  何夕叹口气,不打算想下去了。一旁的镜子忠实地映照出他的面孔,那是一张微黑的已经被岁月染上风霜的脸;头颅很大,不太整齐的头发向左斜梳,额头的宽度几乎超过一尺,眉毛浓得像是两把剑。何夕端详着自己的这张脸,最后下的结论是:即使退上一万步,也无法否认这张脸的英俊。可这张脸的主人竟然背上了一个坏名,这真是太不公正了。何夕在心里有些愤愤不平。
  但何夕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的目光停在镜子里自己的嘴角处。他用力收收嘴唇,试图改变镜子里的模样。可是即使他连着换了几个表情,而且每次都用手拉住嘴角帮忙校正,但镜中人的嘴角依然带着那种仿佛与生俱来也许将永远伴随着他的那种笑容。
  何夕无可奈何地发现,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词才能够形容那种笑容——
  坏笑。
  何夕再次叹口气,有些认命地收回目光。窗外是寂静的湖畔景色,秋天的色彩正浓重地浸染着世界。何夕喜欢这里的寂静,正如他也喜欢热闹一样。这听起来很矛盾,但却是真实的何夕。他可以一连数月独自待在这人迹罕至的名为“守苑”的清冷山居,自己做饭洗衣,过最简朴的生活。但是,他也曾在那些奢华的销金窟里一掷千金。而这一切只取决于一点,那就是他的心情。曾经不止一次,缤纷的晚会正在进行,头一秒钟何夕还像一只狂欢的蝴蝶在花丛中嬉戏,下一秒钟他却突然停住,兴味索然地退出,一直退缩到千里之外的清冷山居中;而在另一些时候,他又可能在山间景色最好的时节里同样没来由地作别山林,急急赶赴喧嚣的都市,仿佛一滴急于融进海洋的水珠。
  不过很多时候,有一个重要因素能够影响何夕的取舍,那便是朋友。与何夕相识的人并不少,但称得上朋友的却不多,要是直接点说就只是那么几个人而已。铁锒与何夕相识的时候,两个人都不过几岁,按他们四川老家的说法,这叫做“毛根儿”朋友。他们后来能够那么长时间地保持友谊,原因也并不复杂,主要就在于铁锒一向争强好胜,而何夕却似乎是天底下最能让人的人。铁锒也知道自己的这个脾气不好,很想改,但每每事到临头却总是与人争得不可开交。要说这也不全是坏事,铁锒也从中受益不少,比方说,从小到大他总是团体里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他有最高的学分、最强健的体魄、最出众的打扮,以及最丰富多彩的人生。不过,有个想法一直盘桓在铁锒的心底,虽然他从没有说出来过——铁锒知道有不少人艳羡自己,但却觉得这只是因为何夕不愿意与他争锋而已。在铁锒眼里,何夕是他最好的朋友,但同时也是一个古怪的人。铁锒觉得何夕似乎对身边的一切都很淡然,仿佛从来都没想过要从这个世上得到什么。
  铁锒曾经不止一次亲眼见到何夕一挥手,就放弃了那些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像那一次,只要何夕点点头,秀丽如仙子的水盈盈连同水氏家族的财富就会全都属于他,但是何夕却淡淡地笑着,将水盈盈的手放到了她的未婚夫手中。还有朱环夫人,还有那个因为有些傻气而总是遭人算计的富家子兰天羽。这些人都曾受过何夕的恩惠,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找机会有所报答,但却不知道做什么,所以报答之事就成了一个无法达成的心愿。当然,有件何夕很乐见的事情是他们完全办得到的,那便是随时抽空到何夕的山居小屋里坐坐,品品何夕亲手泡的龙都香茗,聊聊他们亲历或是听来的山外趣事。这时的何夕总是特别沉静,他基本上不插话,只偶尔将目光从室内移向窗外,有些飘忽地看着什么东西,但这时如果讲述者停下来,他会马上回过头来提醒继续。当然,现在常来的朋友都知道何夕的这个习惯了,所以到后来,每一个讲述者都不去探究何夕到底在看什么,只管自顾自地往下讲就行了。
  
  不过,何夕并不会一直当听众,他的发言时间常常在最后。虽然光临山居的朋友多数时候只是闲聚,但偶尔也会有一些陌生人与他们同来,这些人不是来聊天的,直接地说他们是遇到了难题,而解决这样的难题不仅超出了他们自己的能力,并且也肯定超出了他们所能想到的那些能够给予帮助的对象,比如说警方。换言之,他们遇到的是这个平凡世界上发生的非凡事件。有关何夕解决神秘事件的传闻范围不算小,但一般人只是当做故事来听,真正知道内情的人并不多。不过,凡是知道内情的人都对那些故事深信不疑。
  今天是上弦月,在许多人眼里并不值得欣赏,但却正是何夕最喜欢的那种。何夕一向觉得,满月在天固然朗朗照人,但却少了几分韵致。初秋的山林在傍晚八点多已经转凉,但天空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虫豸的低鸣加深了山林的寂静。何夕半蹲在屋外的小径上,借着天光专心地注视着脚下。这时,两辆黑色的小车从远处的山口显出来,渐渐靠近,最后停在了三十米以外大路的终点。第一辆车的前门打开,下来一个皮肤黝黑、高大壮硕的男人,他看上去大约三十出头,眼窝略微有些深,鼻梁高挺,下巴向前画出一道坚毅的弧线。跟着从第二辆车里下来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六十来岁,满面倦容。两人下车后环视了一下四周,并肩朝小屋的方向走来。另有几个保镖似的人物跟在他们身后几米远的地方。老者走路有些吃力,年轻的那位不时停下来等待。
  何夕抬头注视着来者,一缕若有所思的表情从他的嘴角显露出来。壮硕的汉子一言不发地将拳头重重砸在何夕的肩头,而何夕也回以同样的动作;与这个动作不相称的是,两人脸上同时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
  此人正是何夕最好的朋友铁锒。
  “你在等我们吗?你知道我们要来?”铁锒问。
  “我可不知道。”何夕说, “我只是在做研究。”
  “什么研究?”铁锒四下里望了望。
  “我在研究植物能不能倒过来生长。”何夕认真地说。
  铁锒哑然失笑,完全不相信何夕会为这样的事情费神, “这还用问,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是两个月前在一次聚会上有个小孩随口问我的问题,当时兰天成也在,他也说不可能。结果我和他打了个赌,赌金由他定。”
  铁锒的嘴立时张得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兰天成是兰天羽的堂兄,家财巨万,以前正是他为了家产逼得兰天羽走投无路几乎寻了短见,要不是得到何夕相助韵话,兰天羽早已一败涂地。这样的人定的赌金有多大可想而知,而关键在于,就是傻子也能判断这个赌的输赢——世界上哪里有倒过来生长的植物?
  “你是不是有点发烧?”铁锒伸手触摸何夕的额头,“打这样的赌你输定了。”
  “是吗?”何夕不以为然地说,“你是否能低头看看脚下?”
  铁锒这才注意到道路旁边斜插着七八根枝条,大部分已经枯死,但有一枝的顶端却长出了翠绿的小分枝。小枝的形状有些古怪——先向下然后又倔犟地转向天空,宛如一支钩子。
  铁锒立时倒吸一口气,眼前的情形分明表示这确实是一棵倒栽着生长的植物。
  
  “你怎么做到的?”铁锒吃惊地问。
  “我选择最易生根的柳树,然后随便把它们倒着插在地上就行了。”何夕轻描淡写地说,“都说柳树不值钱,可这株柳树倒是值不少钱,福利院里的小家伙们可以添置些新东西了。”
  “可是你怎么就敢随便打这个赌,要是输了呢?”铁锒不解。
  “输了?”何夕一愣, “这个倒没想过。”他突然露出招牌坏笑来, “不过要是那样你总不会袖手旁观吧,怎么也得承担个百分之八九十吧?朋友就是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对吧?”
  铁锒简直哭笑不得, “你不会总是这么好运气的,我早晚会被你害死。”
  何夕止住笑, “好了,开个玩笑嘛。其实我几岁的时候就知道柳树能倒插着生长,是贪玩试出来的。不过,当时我只是证明了两个月之内有少数倒插的柳树能够生根并且长得不错,后来怎么样我就没管了。但这已经符合赌博胜出的条件了,这个试验是做给兰天成看的,他那么有钱,拿点儿出来做做善事也是为他好。”
  铁锒还想再说两句,突然想起还没有替身边的人做介绍,于是赶忙侧了侧身说: “这位是常近南先生,是我父亲的朋友。他最近遇到了一点麻烦。他一向不愿意求人,是我一定要带他来的。”
  常近南轻轻点头,看上去的确是那种对事冷漠、不愿求助他人的人。常近南眯缝着双眼,仔细地上下打量何夕,弄得何夕也禁不住朝自己身上看了看。
  “你很特别。”常近南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不过应该不是病,而是天生如此, “老实说你这里我是不准备来的,只是不忍驳了小铁子的好意。来之前我已经想好到这里打了照面就走。”
  何夕不客气地说:“幸好我也没打算留你。”“不过,我现在倒是不后悔来一趟了。”常近南突然露出笑容,脸上的阴霾一下散去了很多,“本来我根本不相信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对我现在的处境有所帮助,但现在我竟然有了一些信心。”
  铁锒大喜过望,他没想到见面这么几分钟,竟然让多日愁眉不展的常近南说出这番话来。
  “唉,你可不要这样讲。”何夕急忙开口,“我只是一个闲人罢了。”
  常近南悠悠地叹口气, “我一生傲气,从不求人。眼下我所遇到的算得上是一件不可能解决的事情。”
  “既然是不可能解决的事情,你怎么会认为我帮得上忙?”何夕探询地问。常近南咧嘴笑了笑,竟然显出儿童般的天真,“让植物倒着生长难道不也是一件不可能解决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常氏集团是知名企业,经营着包括化工、航运、地产等诸多产业。常家位于檀木山麓,面向风景秀丽的枫叶海湾。住宅的内景装饰豪华,但却给人简练的感觉,看得出主人的品位。
  常近南将客厅里的人依次介绍给何夕,铁锒对他们自然是早就熟悉了。常青儿,常近南的大女儿,干练洒脱的形象使她有别于其他一些富家女。她不愿荫庇于家族,早早便外嫁他乡自己打拼。但天不佑人,两年前一场车祸夺去夫君性命,伤痛加上思乡,常青儿于几个月前回到家中,陪伴父亲。常正信,常近南唯一的儿子,二十五岁,半月前刚从国外学成归来,暂时没有什么安排,就留在常近南身边,帮助打理一些事务。
  何夕打量着这两位,脸上挂着礼节性的笑容,从表情上看不出他的想法。常青儿倒是有几分好奇地望着何夕,因为刚才父亲介绍时称何夕是博士,而不是某某公司的什么人,印象中自已的这个家很少有生意人之外的朋友光顾。何夕的目光聚焦在常正信身上,对方身着一套休闲装,悠然地斜靠在沙发上,对何夕的到来反应极其冷淡,只简单打个招呼便自顾自地翻起杂志来。何夕并非全部时间都盯着常正信,只是利用同其他人谈话的间隙偶尔瞅一眼而已。不过,对何夕来说这已经足够获取他想要的信息了。随着对常正信观察的深入,他对整件事情产生了兴趣,同时他也意识到这件事情可能不会那么简单。起初当常近南请他来家中“驱鬼”时,他还以为这只是某个家里人有歇斯底里的发作现象,这在那些富人家里本不是什么稀罕事,但现在他不这么看了。照何夕的观察,这个叫常正信的年轻人无疑是正常的,他应该没有什么精神方面的障碍。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会令他做出那些让自己的父亲也以为他“撞鬼”的事情呢?
  
  何夕问完话,常近南请他参观自己的书房,铁锒作陪。书房布置得古色古香,存有大量装帧精美的藏书,其中还有一些罕见的善本。何夕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这样的环境让他觉得十分惬意。
  常近南一关上房门,就着急地问: “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吗?”
  “老实说我觉得贵公子一切都好好的,看不出什么异样来。”何夕慢吞吞地说。
  “我也觉得他很正常。”铁锒道。
  常近南有些意外, “你们一定是没有认真看。他一定有问题了,否则怎么可能逼着我将常氏集团的大部分资金交给他投资。虽然……”常近南欲言又止。
  “虽然什么?如果你不告诉我们全部实情,我恐怕帮不了你。”
  “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常近南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仿佛还在犹豫,但最终,对儿子的担心占了上风, “虽然他本来已经做到了,但在最后一刻他却终止了行动。”
  “什么行动?”何夕追问道。
  常近南叹口气, “那是七天前的事。那天早晨,正信突然来到我的卧室,建议我将所有可用的资金立刻交给他投资到欧洲一家知名度很小的公司。我当然不同意,正信很生气,然后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问他是不是得到了什么可靠的内幕消息,他却什么也不说,只是和我吵。这件事让我的心情很糟糕,身体也很不舒服,所以那天我就没去办公室,不料上午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常近南迟疑了一下,然后在书桌的电脑键盘上敲击了几下, “你们看看吧,这是当天上午公司总部的监控录像。”
  看上去,画面显然经过了加工剪辑,因为屏幕显示的是从几个不同角度拍摄的图像。画面上,常近南正走进常氏集团总部的财务部,神色严峻地说着什么。
  “据财务部的人说,是我向他们下达了资金汇转的命令。”
  “可那人的确是你啊。”铁锒端详着画面说,“你们的监控设备是顶尖水平的,非常清晰。”
  “也许除了我自己之外,谁都会这样认为。哦,还有青儿,她那天上午和我一起在家。这人和我长得一样,穿着我的衣服,但却不是我。”
  “会不会是常正信找来了某个演员装扮成你,以便划转资金?”何夕插话道, “对不起,我只是推测,如果说错了请别见怪。”
  “世上没有哪个演员有这样的本事。我和那些职员朝夕相处,他们不可能辨别不出我的相貌和声音。”常近南苦笑, “你们没有见到当他们事后得知那不是我时的表隋,他们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画面上,常近南做完指示后离开,在过道里踱着步,并时不时地在窗前驻足眺望远处。几分钟后,他突然再次进入财务部,神色急切地说着什么。
  “那人收回了先前的命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常近南解释道。
  这时,画面中的常近南急匆匆地进到一间空无一人的会议室里锁上门,搜索了一下四周后,在墙上做了一个动作。
  “他堵上了监控摄像头,但他不知道会议室里还有另一个较隐蔽的摄像头。”
  那人面朝窗外伫立,双手撑在窗台上,从肩膀开始整个身躯都在剧烈颤抖。从背影看,这似乎是一个无比痛苦的过程,有好几次那人仿佛都快要栽倒在地。这奇怪的一幕持续了大约两分钟,然后那人缓缓转过头来……
  “天哪,常正信!”铁锒发出一声惊呼。
  砰的一声,书房门突然被撞开,一个黑影闯了进来。 “为什么要对外人讲这件事?你答应过不再提起的!”来人正是常正信,但这已经不是客厅里那个温文尔雅的常正信了,他直勾勾地瞪着屋里的几个人,眼睛里闪现着妖异的光芒。“瓶子,天哪,你们看见了吗?那些瓶子。”说完这话,他脖子猛然向后一挺就要倒下去,何夕眼疾手快地扶住他。
  
  “快拿杯水来。”何夕急促地说。
  常正信躺在沙发上,喝了几口水后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望着四周,似乎在回想刚才发生的事情。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何夕语气和缓地说。
  常正信迷茫地望着何夕, “我怎么在这里?真奇怪。”他看到了常近南,“爸爸,你也在,我去睡觉了。晚安。”说话间他起身朝门外走去。
  “好了,何夕先生,你大概也知道我面临的处境了吧。”常近南幽幽开口道, “事后我问过正信,但他拒绝答复我。我现在最在意的就是家人的平安。一定是有什么东西缠住了他。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能够帮我了,只要你开口,我不在乎出多少钱。”
  “嗯,那好吧。老实说,吸引我的是这个事件本身,不是钱,不过你既然开了口,我也就不客气了。”何夕随手在书桌上抓起一张纸,草草写了一行字递给常近南。
  铁锒迷惑地望着何夕。虽然何夕的事务所的确带有商业性质,但他从未见过何夕这样主动地索取报酬。不过,比他更迷惑的是常近南,因为那张纸上写的是:请立刻准备一张到苏黎世的机票。
  铁锒抬起头,正好碰上何夕那招牌似的坏笑,“常正信不是在瑞士读的书吗?”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 “也许那里会有我们想找的东西。”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在朋友们眼中,何夕是一个很少出尔反尔的人,也就是说,他说的话或写的文字极少可能出现变动。不过最近他肯定失算了,他本来叫人准备一张机票,但实际上准备的却是三张,因为来的是三个人,除了他之外,还有铁锒和常青儿。铁锒的理由是“正好放假有空”,常青儿则只说想跟来,没点明具体理由——不过后来何夕才知道,这个女人做起事来, “理由”两个字根本就是多余。
  苏黎世大学成立于l833年,是无数优秀人才的摇篮。何夕看着古朴的校门,突然露出戏谑的笑容, “要是校方知道他们培养了一个不借助任何道具就能在两分钟内变成另一个人的奇才,不知会作何感想?”
  起身之前,何夕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常正信求学时的一些概况,比如成绩、租住地、节假日里喜欢上哪里消磨、有没有女朋友等等,以至于常青儿都忍不住抗议要求尊重一下常正信的隐私。
  “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就不必查了吧?”她扯着尖尖的嗓门试图保护自己的弟弟。
  “问题是,你怎么知道那些事无关紧要?”何夕反驳的话一向精练,却一向有效,总是顶得常青儿哑口无言。
  卡文先生的秃头从电脑屏幕前抬起来, “找到了。常正信是一个比较普通的学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是这样,”何夕信口开河,“常正信现在被提名参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我们想在他的母校,也就是贵校,找一些不同寻常的经历,作为他的事迹。”
  “哦,我再看看。他专业上成绩好像一般,嗯。在选修的古生物学专业上表现不错。你知道,我校的古生物研究所是有世界知名度的。这对你们有用吗?他的论文是雷恩教授评审通过的。我看看,对了,雷恩教授今天没有课程安排,应该在家里。”
  
  ……
  
  “常正信?”雷恩教授有些拗口地念叨着这个名字,“你们确定他是我的学生?”
  常青儿也觉得这一行有些唐突了, “他只是在这所大学读书。他不喜欢自己的制药专业,却对古生物学颇感兴趣,而您是这方面的权威,所以我们猜测他可能会与您有较多的联系。”
  
  
  雷恩蹙眉良久,摇了摇头, “也许他听过我的课吧。见了面我大概能认识。但现在实在想不起这个名字。其实你们东方人来我校留学,一般都是选择诸如计算机、财会、法律等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很少会选我这个专业的。”
  “其实我倒是一直对这门学科非常感兴趣,只可惜当年家里没钱供我。”何夕突然说。
  “这倒是实话。”?雷恩笑了笑, “这样的超冷门专业,的确只有少数从不为就业发愁的有钱有闲的人才会就读。就连我的女儿露茜,”他朝窗外努努嘴,“对我的工作也是毫无兴趣,不过,也许今后我有机会培养一下我的小外孙。哈哈哈。”雷恩说着,爽朗地大笑起来。
  何夕顺着雷恩的目光看出去,室外小花园里一个容貌秀丽的红农女子正在修剪蔷薇,她的左手轻抚着隆起的腹部,脸上挂着恬静满足的笑容。
  从雷恩的住所出来,何夕准备找常正信的房东了解些情况。他们已经了解到常正信那几年基本上是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何夕让常青儿开车,他想抽空打个盹儿。就在刚要放下座椅靠背时,他眼角的余光从后视镜里发现了情况。
  “我们被跟踪了。别往后看,往前开就行。”何夕不动声色地对常青儿说。
  “哪儿?是谁?我怎么看不到?”常青儿惊慌地瞟了一眼后视镜,在她看来一切如常。
  何夕没好气地指着前方说,“如果你也能察觉的话,他们就只能改行开出租车了。”
  “不知道会是些什么人?”铁锒倒是很镇定。同何夕在一起时间长了,这样的场面他早已见惯不惊。
  “看来是有人知道我们在调查常正信,本来应该小心点才是。”何夕嘴里叹气,神色却显得很兴奋,对手的出现让他觉得和真相的距离正在缩短。“我们要不要改变今天的计划?”铁锒问道。“不用,反正别人已经注意到我们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戴维丝太太的房子是一座历史久远的古宅,院落宽敞,外墙上爬满了翠绿的植物。她是一位退休护士,大约七十岁,体态微胖,皮肤白皙,十年前就一直独居。得知这行人的来意后,她并没有显得太意外,仿佛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似的。她从一个资料柜中取出封皮上写有常正信名字的信封,看了何夕一眼,又把信封放回了原处。
  “常的确有些与众不同。”戴维丝太太陷入了回忆, “我的房子是继承我叔父的,不算巨宅,但面积也不小了。由于我一个人住不了这么宽敞的房子,所以一直都是将底层作为出租房的。这里本来就偏僻,附近大学的学生是我比较欢迎的租客。以前都是十多个学生分别租住在底楼的房间里。常来的时候正好是新学期开始,常要求我退掉别人的合约,违约的钱由他负责。因为他要一个人租下所有的房间,包括地下室。看得出他很有钱,但我实在想不出一个人怎么会需要这么多的房间,而且还要加上地下室。但常从来不回答这些问题,所以我也就没有追问了,反正对我来说只要有人租房就行。”
  “他总是一个人住吗?有没有带别的人来?”何夕插话道。
  “这也是我比较迷惑的地方。虽然我并不想关心别人的私事,但他的确从来没有带过女朋友之类的人来。倒是每隔些日子就有几位男士来访,而且每次并不总是同样的人,但衣着打扮却差不多。怎么说呢,虽然现在许多人在穿着上都比较守旧,但他们这些人实在是守旧得过分了,都不过二三十岁的人,却总是一身黑衣,连里面的衬衣都像是只有一种灰色。”
  “我的老天,正信不会加入什么同志协会了吧?”常青儿脱口而出。
  “应该不是的。”戴维丝太太露出笑容,“他们只是在一起讨论问题,都是些我听不明白的东西,有时候声音很大,但多数时候声音很小。我的耳朵本就不好,基本听不清他们说些什么。我的房子比较偏僻,除了他们之外,就没见什么人来了。”
  “光这些也说不上有什么奇特啊。”铁锒说。“有件事情一直让我觉得很奇怪。”戴维丝太太接着说,“常入住不久,便要求我更换了功率很大的电表,那几乎是—个工厂才需要的容量。”
  何夕立刻来了兴趣, “这么说,他是在生产什么东西吗?”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往外运送过产品,所以肯定不是在办厂。他只是运来过一些箱子,然后在离开时又带走了那些箱子。在他租房期间,我从没进过地下室。”
  “我们能到他租住的房屋看看吗?”何夕问道。“这恐怕不行,现在住着房客呢,我是不能随便进入他们房间的。”
  “那地下室呢?”
  戴维丝太太稍稍迟疑了一下, “这倒是可以,不过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现在只放着我自己的一些杂物。”
  古宅的地底阴冷而潮湿,一些粗壮的立柱支撑着幽暗的屋顶。何夕注意到,与通常的地下室相比,这里的高度有些不同寻常。常青儿或许感到有点冷,瑟缩地抱着肩膀。
  “我看层高至少有五米吧。”铁锒也注意到了这点,他用力喊了一声,回声激荡。
  一截剪断的电缆十分醒目地挂在离地几米的墙壁上,看来这是常正信留在这里的唯一痕迹。就算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从眼前的情形看也无从知晓了。何夕在四处仔细地搜索,十分钟后,他不得不失望地摇了摇头。铁锒深知何夕的观察能力,从他的表情看,想从这里再发掘些什么已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
  戴维丝太太突然开口道:“我想起一件事,常刚搬走时,我曾经在角落里捡到过一样东西,是一个形状很怪的小玻璃瓶,我把它放在……放在……”
  戴维丝太太的表述突然中止,她微胖的躯体像一团面似的瘫软倒地。何夕和铁锒的第~个反应都是像箭一般蹿向地下室的出口。前方一个黑影正急速地逃走,何夕和铁锒的百米速度都是运动健将级的,只几秒钟时间,他们同那个黑影之间的距离已缩短到二十米之内。但就在这时,那个黑影突然蹿向旁边的树林,然后何夕和铁锒便见到了令他们永生难忘的一幕:那个黑影居然在树丛之间荡起了秋千,就像一只长臂猿,只几个起落便甩开二人,越过高高的铁围栏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铁锒转头看着何夕,表情有些发傻,不过话还说得清楚:“人猿泰山到欧洲来干什么?”
  戴维丝太太显然已经不治,致她于死命的是一颗普通的鹅卵石,大约两厘米见方,就嵌在她额头的左侧。看到这一幕,何夕才明白自己有些大意了,不过他的确没料到会发展到这一步,现在看来事情越来越不简单了。
  常青儿正准备打电话报警,何夕果断地制止了她, “等一下我们出去用公用电话报警,否则会被警方缠住的。”
  “戴维丝太太最后说的那个东西到底会在哪儿呢?”常青儿焦急地环顾四周, “要不再找找看。”
  “不用了吧,这里何夕已经搜寻过了,他都没有发现那个东西。”铁锒抱着膀子说,样子看上去有些不耐烦,但说的却是大实话。
  “我想我知道那个东西在哪儿了。”何夕突然开口道,他径直朝地下室出口奔去,留下铁锒和常青儿两人面面相觑。
  何夕再次出现时,手上拿着一个很小的瓶子。他是在一个信封里找到的。
  “既然戴维丝太太知道这是常正信遗留的东西,她自然会把它妥善地保存好。”何夕用一句话就解开了常青儿眼里的疑问,然后就拿着尺子比划起来。瓶子是六棱柱形,边长0.5厘米,高度1厘米,虽然透明,但并不是普通玻璃,而像是一种轻质的、强度远高于玻璃的高分子材料。瓶子的顶部和底部都镶嵌着金属片,在顶部还开着两个直径约1毫米的小孔,但被类似胶垫的东西密封着,里面装有半瓶透明液体。
  “我实在看不出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铁锒满脸不解。
  何夕仔细端详着小瓶,也是一脸的迷惑, “到现在为止我只觉得这像是一个容器。”
  “这我也看得出来啊。”常青儿插话道, “那两个小孔肯定就是注入和取出液体用的。”
  何夕赞同地点头, “不过,我还看出这东西应该不止一个,而是数量庞大的—组。”
  “这样说没什么根据吧?”铁锒说, “它完全可能就是一个孤立的配件。”
  “你们注意到它的形状没有?像这种六棱柱形状的造型,在加工上比正方体之类难度要大许多,容量也没有明显的增大,除非是有什么特别的考虑,否则不会随便做成这个样子。”
  “对啊,大量六棱柱体拼合在一起是最能节约材料和提高支撑强度的,就像蜂巢的结构。”铁锒恍然大悟。
  “那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在古宅的地下室里曾经有过数量庞大的这种小瓶子,可常正信到底在干什么呢?还记得在常家书房里,常正信曾经说过:‘看,那些瓶子。’”何夕眉头紧锁,“还有,我们见到的那个黑影又是什么呢?”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猛的人,他简直就是在树上飞。”铁锒抓挠着头皮。
  “常青儿,看来要麻烦你联系一下,我们现在需要一间设施齐全的实验室。”何夕带头往外走,“现在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常氏集团在瑞士并没有产业,但有生意伙伴。
  十个小时之后,何夕已经有了一间工作室。这是一家制药公司的实验室,鉴于瑞士制药业的水平,这间实验室的配置在这颗星球上大约算是顶级的了。不过,何夕很快便发现其实有些小题大做,因为从容器里取出的液体成分实在非常单纯。
  经测算,每千克这种液体中大约含有23克的氯元素、12克的钠元素、9克硫元素、3克镁元素,以及不到1克的钙和钾,剩下的就是一些微量元素和水了。现在实验室里就是这么一个化验结果,连同三张愁眉不展的脸。怎么说呢,它的成分太普通了,就像是随便从太平洋某个角落里汲取的一滴水。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因为它和通常的海水之间还是有些不同的。比如硫和镁的含量稍高一些,但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就像是在某个特殊地域采集的一滴海水。地球上这种地方有的是,比如海底烟囱附近或是像红海之类的特殊海域。
  “看来我们有方向了。”铁锒先开口, “我想应该拿它同世界各地的海水成分进行比对,确定一下这些海水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运来的。等会儿我到专业网站上查询一下。如果他们曾经运送过大量海水,肯定会留下线索的。”
  “可我弟弟拿这些海水来干什么呢?”常青儿皱着眉, “他从小就对化学不感兴趣,本来我父亲是希望他在制药业有所发展的,但他一直不喜欢这个专业。”
  “我倒是觉得整个事件越来越有意思了。”何夕脸上掠过一丝奇怪的表情,望着铁锒说, “虽然并没太多依据,但我有种预感,你很可能查询不到匹配的结果。”
  “你是说,这可能不是海水?那我可以扩大范围,顺带查一下各个内陆湖的数据,应该能找到接近的结果吧。”
  “但愿你是对的。”何夕若有所思, “也许是我想得太多了。”
  “难道你有什么猜测吗?”常青儿追问道。
  “我只是在想……”何夕的口气有些古怪,“那个能在树上飞的人是怎么回事。”
  
  “也许他是个受雇于人的高手。”常青儿道,“就像是那些从事极限运动的跑酷运动员。”
  “我见过跑酷。但……”何夕看了铁锒一眼,“你觉得他是在跑酷吗?”
  铁锒脸上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 “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了。”
  常青儿着急地叫嚷起来: “你们在说些什么啊?”
  铁锒苦笑了一下, “我是说,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像那个家伙那样跑酷,他在树上跳跃的样子不会输给一只长臂猿。”
  “你们的意思是……他不是人?”常青儿的眼睛瞪得比平时大了一圈。
  “我只是觉得他在地上跑的时候肯定是个人,在树上跳的时候绝对不是人。”何夕说。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享誉世界的瑞士风光的确名不虚传。铁锒今天要查对神秘液体的来路,至少要大半天的时间,常青儿耐不住等待要游览名胜,以何夕一向的绅士作派当然只能陪同侍驾。直到这时。何夕才领教了像常青儿这样的女人有多难伺候。首先,由于出身和见识的原因,她的眼光的确独到,对于一般的寻常景色基本不屑一顾,总是四处寻找出奇的风光;同时,由于做事一向泼辣干练,常青儿对于入眼的景色每每又不甘于远望,只要有可能就非得亲到跟前一睹究竟不可。这就苦了何夕了,不仅手里大包小包提着,还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要不是仗着身体强壮早累趴了,只得在心里宽慰自己:幸好常大小姐只是在郊外踏青,而不是游览瑞吉山或皮拉图斯山。
  现在终于上到一处坡顶,放眼望去是一条平坦的小径徐缓下行,看来前面再无险途。何夕长出口气,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突然发现斜上方十来米高处有团粉色的影子,几乎是电光石火之间,何夕将左手的包一把甩到了肩上——但迟了。他没能挡住常青儿的视线。
  “好漂亮的花儿啊。”常青儿叫嚷起来, “你看那儿,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粉的蔷薇。”
  说到这儿常青儿不再开口。转头热切地看着何夕。何夕望着她绯红的脸颊,微微带汗的几缕发丝在风中颤抖,只得在心里叹口气,认命地放下手里的包,开始朝山壁攀援。提包口儿张开了,可以看到里面已经放了一些“很紫的玫瑰”、“又漂亮又光滑的鹅卵石”,以及“好青翠的树叶”。
  “只要一枝就够了,还有,别伤了它的根。”常青儿对着坡上的何夕喊,看来她并不贪心。就在这时,一条粗壮的手臂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我们谈谈吧,何夕先生。”来者是四个身披黑袍头戴黑巾只露出两眼的人,说话的是来人中个头最高的一位。他说英语,只是口音有些怪。
  何夕看了一眼被反缚双手的常青儿,放弃了反抗的念头, “你们想谈什么?”
  “你们不觉得自己闯到不该去的地方了吗?”“我只是想帮助这位女士的弟弟,他的家人很担心。”何夕斟酌着用词,他还摸不准对方的意图。
  “我们调查过你,知道你的一些传奇故事。老实说我们很尊敬你,我们并不打算与你为敌。这样吧,如果我们保证以后不再和常正信联系,也就是说,他不必再要求他的父亲给我们公司投资,你能否能就此罢手?”
  “我们不需要和他谈判!”旁边个子较矮、手臂显得稍有些长的黑袍人插话道,何夕觉得他的目光就像两把充满戾气的匕首,亮得刺人, “常正信会配合我们的。眼下这个家伙交给我收拾好了。”“现在是我在说话。”高个儿黑袍人声音高亢,“难道你要违背我的命令吗?”
  那人不情愿地退后一步不吱声了,尽管眼里依然恨恨不已。
  
  “我好像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何夕笑了笑, “现在常青儿还在你们手里,我们俩可不想出什么意外。不过,你能兑现你的承诺吗?”
  “这不成问题。我们是商人,商人想多得到一些投资也是正常的吧。现在惹出了这么多麻烦,我们也是得不偿失,所以你不必怀疑我们的诚意。”“那好吧,我们明天就离开瑞士。现在,请将这位女士的手交给我吧。”
  “这样最好。哈哈哈。”高个儿黑袍人满意地大笑几声。常青儿的双手被松开了,她呻吟一声倒伏在何夕臂弯里,身体仍止不住地发抖。四个黑袍人几乎像出现时一样转瞬之间消失在黄昏的峡谷里,四周只闻冷风的呜咽。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
  四川南部,守苑。
  从瑞士回来已过半月。这段时间何夕回绝了所有应酬,独自一人留在这处能让他心绪平静的地方,想一些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事情。铁锒和常青儿天天打电话,但何夕一直说还不到时候。直到前天上午,他突然请铁锒和常青儿今天过来,算起来他们应该快到了。
  黄昏的湖畔充满了静谧的美,夕阳洒落的光子碎屑在水面上跳着金色的舞蹈。所谓“湖”其实是一个有些拔高的说法,眼前的这一汪水称作池塘也许更加贴切。何夕伫立在一株水杉树旁凝视着跳荡的水面,像是痴了。
  “想什么呢?”铁锒和常青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一旁,当然与这句问候相伴的照例是铁锒重重的拳头。
  “阳光下的池塘很美,不是吗?”何夕的声音与平时不太一样。
  “还行吧。”常青儿环视了一下四周, “可没瑞士的风景好。”
  “你们看过法布尔的书吗?”
  “就是写《昆虫记》的那个博物学家嘛。”铁锒咧嘴一笑, “以前看过,觉得很好玩儿。一个大人像孩子一样天天对着小虫子用功,不过他真是观察得很仔细。我记得有一篇写松毛虫的,他发现松毛虫习惯一条紧跟着一条前进,于是他故意让一队虫子绕成圆圈,结果那些松毛虫居然接连几天在原地转圈,直到饿晕为止。当时,我边看这一段,边想象着一队又胖又笨的松毛虫转圈,肚子都笑痛了。”
  “还有这么好玩儿的书啊!以后我一定要找来看。”常青儿插话道。
  “我现在屋里就有一本。不过,我最喜欢的是法布尔笔下的池塘,那是个充满生命之美的地方。”何夕的眼神变得有些迷蒙, “我觉得当这个世界上有了阳光有了池塘之后,所有后续的发展其实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阳光下的池塘是唯一关键的章节,故事到此已经达到高潮,结局也早就注定,后面的那些蓝藻、草履虫、小麦、剑齿虎、孔子、英格兰、晶体管、美国共和党等等,其实都只是旁枝末节的附录罢了。”
  “你在说什么啊?乱七八糟的。”铁锒挠了挠头,和常青儿面面相觑。
  “好,还是说正题吧。”何夕招呼二人坐下,品尝他最喜欢的龙都香茗, “常青儿,我前天说的事情办好了吗?”
  “还说呢。一连那么多天谁都不理,突然打个电话来居然让我去悄悄搜集我弟弟脱落的脚皮。”常青儿忍不住发着牢骚, “这叫什么事儿啊。”
  “你没办吗?”何夕有些沉不住气,他实在没把握摸透这女人的脾气。
  “哪敢啊。是大侦探的命令嘛。”常青儿调皮地一笑,“那些脚皮都送到你指定的中国科学院病毒研究所去了,他们保证结果出来后马上同你联系。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何夕沉默了几秒钟, “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答应离开瑞士吗?”
  
  “问题已经解决了啊。那些人不就是想通过我弟弟得到常氏集团的投资吗?现在他们放弃了。这种事在生意场上很常见,只不过他们的手段比较过分罢了。你帮我们查清了问题,我父亲很感激你,特意委托我这次来一定要邀请你到家里做客呢。我父亲说了,”常青儿脸上突然微微一红, “常家的大门永远都对你敞开。”
  “是啊,问题已经解决了。”何夕低声说道,“我都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办到了。可是……”
  “可是什么?”
  “与我以前经历过的一些事件相比,这件事起初显得非常诡异,但调查起来却非常顺利,真相仿佛一下子就浮现出来了。只是其中还有一些疑点没有得到解释。比如说,常正信变脸那次…“”
  “我分析这应该是一种魔术。”铁锒插话道,“就像当年大卫表演的一些节目,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人说得清楚其中的奥妙。”
  “可是我不这样想。”何夕摇摇头, “那些人花费了那么多精力,设计了那么多圈套,最后却轻描淡写地放弃了事,这不符合常理。”
  “他们不是说因为不愿意与你为敌吗?”常青儿提醒道。“你太抬举我了。”何夕苦笑, “我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我问你,你们常氏集团有多少资产?常正信名下又有多少?他们本来已经完全控制了常正信,巨大的利益已是唾手可得,现在为什么会主动放弃?”
  “你这么一讲,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了。”常青儿不自信地嗫嚅道。
  “所以我分析,他们的承诺只是拖延时间的权宜之计,他们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事件的发生。也许到时候这个故事才会真正开始。”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铁锒显得一头雾水。
  “我现在也说不大好,就算是直觉吧。不过我想事情的真相总会弄清楚的。”
  这时.何夕的电话突然响起来,“是我,崔则元。”一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人出现在电话屏幕上。
  “结果出来了?”何夕的语气显得很兴奋。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给我们大家开这个玩笑。”崔则元的表情很严肃, “那位女士说你要求我们在最短时间内给出结果,我的助手放弃了休假,没想到结果却是个恶作剧,虽然我们是朋友,但这也太过分了点吧?”
  “等等。”何夕有些发懵,他没想到一上来就劈头盖脸挨了顿训, “我只是拿份人体样品给你检测一下DNA序列,这是你的本行啊,怎么就过分了?”
  “可你拿给我的根本不是什么人体样本啊!虽然它看起来和人体脱落的皮肤一模一样。我不知道你玩的是什么魔术,可里面根本就不包含DNA,听清楚了吗?它里面没有脱氧核糖核酸。没有双螺旋结构,连蛋白质都没有!它根本就不是人体样本,甚至也不是任何生物样本!”
  “啊?”何夕转头看着常青儿, “你确定拿的是你弟弟的脚皮吗?”
  “我当然确定。”常青儿委屈地叫起来。何夕蹙紧了眉,良久之后从椅子上起身道:“走吧,我们该出发了。”
  “到哪儿啊?”铁锒问道。
  “去看看那件不是样本的样本。”何夕有些恼火地捏了捏拳头, “看来故事终于开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八
  湖北省武汉市,中国科学院病毒研究所。 在崔则元看来,何夕近来大概是有些不正常。大家相交多年,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话不 投机。说起来,崔则元走上现在这条路还跟何夕有点关系,中学时代他正是受了何夕的影响才对生物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过后来崔则元才知道,对何夕来说生物学只是一个普通爱好罢了,何夕后来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升入正规的大学,他根本就放弃了考试,一个人不知跑到什么地方逍遥去了。在差不多七八年的时间里,所有人都同何夕失去了联系,等何夕重新回到原来的圈子里时,早先那个面色苍白、略显青涩的少年已经变得皮肤黝黑、目光灼人 了。关于那几年的经历,何夕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别人的询问,被人问得实在急了,就说是到“阿尔西亚山”参禅去了一一这时,只有少数相关专业人士能立刻从这句话听出何夕是在胡诌,因为虽然的确是有一座“阿尔西亚山”,但却是在火星上。 虽然崔则元认定何夕这次是在胡闹,但凭多年的经验他深知何夕的狡辩本事,所以并不敢太大意。崔则元至今还记得多年前的一件小事,当时几个朋友对何夕那与众不同的往左斜梳的发型产生了兴趣,于是借机追问何夕为什么总是特立独行,连头发都和大多数人弄得不一样。结果何夕只一句话便让大家乖乖闭上了嘴,“你们照镜子欣赏时头发不全是往左梳的吗?这说明往左梳才好看。 这次让崔则元觉得不对劲的是何夕居然要求他们重做实验,以便从那些根本不是生物材料的样品里面找出“也许隐藏了的DNA”。“开什么玩笑? !”崔则元咬嚷道,“你不会怀疑我们的技术吧?我们这里可是全亚洲最好的生物实验室。明明是你拿来的样品有问题。” 何夕正在电脑上打游戏,这是他休息的一种方式。屏幕上是古老的任天堂游戏超级玛丽,那个采蘑菇的小人儿正起劲地蹦鞑着。超级玛丽是何夕儿时的一种鼻祖级游戏机上的经典,现在何夕是通过电脑上的模拟器来玩儿。也许是童年时的印象太深,直到现在何夕也只喜欢这些画面简单但却充满无穷乐趣的游戏,他觉得这才是游戏的精储。听到崔则元的话,何 夕有些恋恋不舍地关掉程序,开口道:“可常青儿向我保证这的确是人体皮肤样本。
  崔则元不客气地反诘:“女朋友说的总是对的,是吧?”他这句话立刻让一旁的常青儿羞红了脸,迅速低下头。 “那你们分析出样品到底是什么了吗?”铁锒恰到好处地转开话题。 “老实说我们也正在伤脑筋。虽然我们知道这不是生物材料,但也没搞涪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崔则元困感地挠着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它像是一种全新的高分子聚合物,它的元素构成同蛋白质相似,也是碳、 、氧、 等的化合物,但各元素的比例完全不对,而且分子量很大。”
  “这么说它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何夕沉思着,“可怎么会来自常正信的身体?” 崔则元简直无语了,他脸上的表情已经代替他下了结论:感情真的会让人变蠢,即便是像何夕这样的所谓聪明人。“我再息后强调一次啊,它不可能来自人体。”
  “会不会常正信的体表贵盖了这样一种特殊材料?”铁锒突然开口说出自已的推测。 “这倒很有可能。”崔则元表示赞同。一旁的常青儿也忙不迭地点头。 一丝神秘的笑意在何夕脸上浮现开来,“虽然这个解释看起来很不错,但我不这样认为。这样吧,还是麻烦你们再做一次实验。”何夕转头对常青儿说,“你弟弟应该快来了吧?我们到机场接他。”
  “你为什么要我骗他说是来武汉旅游,我不能说实话吗?”常青儿不解地问。
  “常正信知道的应该比我们多一些,我们必须有所防备。”何夕转头看着崔则元,“到时打麻醉剂手脚可得快点儿。”
  “哎,我们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采集样本——这是有法律规定的。”崔则元听出了其中的典妙,急忙发表声明,“违法的事情我不能做。”
  “违法的事你做得来吗?你以为是个人就能犯法吗?那得具备必要的才能,比如像我和铁锒这样的。”何夕面有得色地拍了一下胸脯。
  “那也不行。如果你们不能保证事情合法,我是不会配合的。”崔则元很是坚持。 何夕同铁锒对视一眼,露出招牌坏笑。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张纸递给崔则元。
  “这也能拿到? !”崔则元看着部里面的大红印章,隐隐觉得事情越来越不简单。
  “所以说,崔则元同志,执行命令吧。”何夕“语重心长”地说。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九 常正信已经进入了深度麻醉状态。何夕端详着常正信的脸,他特别注意观察常正信的皮肤,但无论他怎么仔细,也没能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次采集的样本是七个,分别采自常正信不同的组织部位。此前,崔则元还从来没有从一个人身上采集过这么多样本,因为按照DNA鉴定的原理,采集一个样本就足够了;但是何夕坚持要这么做,尽管他无法说出理由。 不过,崔则无已经感觉到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那么应对的方法也应该不合常理。 检测结果对崔则元来说完全是一场灾难。 “这不可能 !”崔则元面色苍白,同众多以技术立身的人一样,他一向有者稳定的心理素质,但他现在面对的是超出他全部想象力的事件。七件样品中,有六件样品的结果同第一次实验是一样的,只有一件样品表现出了人体生物学特征。如果按照这个结果来看,常正信基本上就不是人类。但这怎么可能?每件样品都是崔则元亲自采集的,为了彻底驳倒何夕他甚至没让助手帮忙。 “你们明白吗?他根本不是人类。”崔则无大叫道,“你们明白吗?” “那他是什么,另一种生物?”铁银的面色同样苍白。之前的结果还可能是因为常青儿拿错了样本,但现在却是由是严格的实验做出的结论。 “不,他甚至不是生物体。”崔则元的语调变得有些恐怖,“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所有生命的基石都是核酸,也就是DNA或RNA,从病毒到野草到大象再到人类,核酸的编码决定蛋白质性质。可他体内没有核酸,我不知道他是由什么构成的。” “你们胡说!”是常青儿的声音,“虽然正信近来是有些古怪,但我敢肯定他就是我的亲弟弟。我不管你们的什么科学实验,我只相信自己的感觉。他就是我的弟弟。” “不是还有一份样品的结果正常吗?”何夕倒是很冷静。 “对对,是这样的。”崔则元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的结论,“那份样本取自脊镪。它部分正常,像是一份混合体,就是说它表现了部分人类特征,而且我 拿这份样本同常青儿的DNA数据作过比对。如果单以这份样本来看,可以判断他们具有姐弟关系。” “脊髓。”何夕念叨了声,“那另外几份样品都分别取自哪里?” “肌肉组织、皮肤组织、肝脏、血液以及腺体组织。 “这么说,常正信身体的绝大部分都出了间题。” “我不知逭该怎么描述。”崔则无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他的生理机能都很正常,在显微镩下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活力;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他的确不应该被称作人类。”崔则元点击一下键盘,屏幕上立刻显出电子显微下一群活细胞的图像,“这是取自肝脏的部分。”崔则元补充道。 “难道他是机器人7”铁锒分析道,“或者说是一种合型的机器人,因为他毕竟还有少部分人类的成分。 “但是你们知道我的感觉吗?”何夕凝视着屏幕,“崔则元你是专家,你能看出这群肝脏细胞同正常人肝脏细胞的区别吗?” “说实话我不能。”崔则元无奈地承认,“你们看这里,掩体在流动,线糖体在燃烧,葡萄糖酵解成丙酮酸,并在三羧酸循环中择放出大量的三凌酸腺苷,由此提供生命必帝的能量。一切都井然有序,井井有条。” “这也正是我的感觉。”何夕的声音变得有些古怪,仿佛是在宣示什么,“所以它们不可能是机器,它们是生命。” “可它们没有DNA,不可能是生物体 !”崔则元近乎绝望地想要捍卫自己的信念,虽然他感到自己心中那座曾经坚不可摧的大度正在何夕的宜告下坍塌。 “我没说它们是生物体啊。”何夕淡淡地纠正道,“我只是说它们是生命。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08: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
  北京,某地。
  “你们怀疑这可能是一起生化事件的前奏。”齐怀远中将在静听了十分钟后发言。他大约五十岁,身形瘦削,目光中闪烁着军人特有的坚毅。
  “这正是我们求助于军方的原因。本来事情的起因只是有人企图非法获取他人的资金,但现在看来问题远不止于此。有一种奇怪的技术出现了。”何夕尽量让语气平缓,他同齐怀远并不是初识,他们在以前的一次突发事件中打过交道,何夕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这一点在军方档案中没有任何记录。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现在还不知道,但这个世界至少已经有了一些怪异的个体。我知道其中一个人能像猿猴一样在树上跳跃,并且能用一颗小石子轻取他人性命;另一个则能够随意改变自己的相貌。”
  “听起来就像是神话。”齐怀远目光深邃,如果对方不是何夕的话,他早就对这番奇谈怪论嗤之以鼻了,“那你要我们做什么?”
  “尽可能地给予我们帮助。”
  “在苏黎世我们没有太多力量,你知道那里并不是热点地区。”
  “但是你可以动用其他的力量,包括盟友。我是说,包括你能动用的一切力量。”
  “有这个必要吗?现在事情的真相还没有弄清。也许这只是—个局部的事件。”
  “或许你还不清楚我的意思。”何夕正色道,“如果你看到过那些细胞,如果你从生命的角度上来看问题,你就会意识到这是个多么严重的事件。”“有多严重?”齐怀远被何夕严肃的语气感染了。
  “一般的生化事件,往往是某种致病微生物参与其中,导致一定数量的人群受到感染并出现病理特征;而现在我们面对的却是一种未知的现象,准确地说,我们见到了一种此前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生命现象。”
  “对不起,你的话我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在我们的世界上存在着几百万个物种,如果加上那些曾经存在但现在灭绝了的,数量则更为庞大。从几微米的病毒到高达百米的美洲红杉,从深海巨乌贼到南极地衣孕育的孢子,生物界按门、纲、目、科、属、种的规律分成了各个不同的类别。生物体之间无论是外形还是功能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是从根本上说,所有生物都具有同一性,即它们都具有相同的遗传物质类型,它们之间的差异只是DNA或RNA的编码不同罢了。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们不仅和猿猴来自同一个祖先,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我们同你窗台上栽的那种云南茶花也来自同一个祖先。但是,这次我们却见到了一种完全另类的生命。”
  “你是说我们可能遭遇了外星生物的入侵吗?”齐怀远的声音有些颤抖,这在他的军人生涯中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一次怎样的事件。”何夕的语气沉重而无奈, “但愿我们能早些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们需要时间,但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请求你动用所有力量了吗?”
  “是的,我明白了。”齐怀远拿起了旁边的红色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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