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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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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09: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独来读网 于 2011-11-6 09:24 编辑


    最纷扰的一个字:争。
      
    这个世界的吵闹,喧嚣,摩擦,嫌怨,钩心斗角,尔虞我诈,都是争的结果。明里争,暗地争,大利益争,小利宜争,昨天争,今天争,你也争,我也争,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争到最后,原本阔大渺远的尘世,只能容得下一颗自私的心了。
      
    心胸开阔一些,争不起来;得失看轻一些,争不起来;目标降低一些,争不起来;功利心稍淡一些,争不起来;为别人考虑略多一些,争不起来……
      
    生活中,可以有无数个不争的理由,但欲望,让每一个人像伏在草丛深处的狮子,按捺不住。权钱争到手了,幸福不见了;名声争到手了,快乐不见了;非分的东西争到手了,心安不见了。也就是说,你绞尽脑汁,处心积虑,甚至你死我活争到手的,不是快乐,不是幸福,不是心安,只是烦恼,痛苦,仇怨,以及疲倦至极的身心。
      
    不争不好吗? 哪怕是少争一点,把看似要紧的东西淡然地放一放,你会发现,人心就会一下子变宽,世界就会一下子变大。也因这少争,笑脸多了,握手多了,礼让多了,真诚多了,热情多了,友谊多了,朋友多了。情浓了,意厚了,爱多了。
喧嚣的人世,刹那间,万噪俱寂,恬静出尘。      
    常记得,乡下三四月间,一院子春烂漫,桃李吐芳,鲜花傲放,姹紫嫣红,竞相争奇斗艳。然而,荒凉的一角里,总有一针或几针芥草窝在石板下,独自努力地绿着,尽管它仅有一点鹅黄,显得孤单,弱小,了无生气,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渺小而又顶天立地的一部分。
      
    是的,这个世界不会厚此薄彼。你没必要去争什么,生命,只在被欲望迷乱了的人心中,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
      
    不争,是人生至境。

  我一直喜欢杨绛译的那首诗,诗是英国诗人兰德写的:“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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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09: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主文中最后引用的诗也是我一直喜欢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问好
发表于 2011-11-6 09: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此文投《读者》、《青年文摘》之类的刊物当有发表的可能。完全赞同作者观点,特发拙作《五古  悟》至“古韵流觞”版块,以示共鸣。
发表于 2011-11-6 10: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粮千担,也是一日三餐;
有钱万贯,也是黑白一天;
洋房十座,也是睡榻一间;
宝车百乘,也是有愁有烦;
高官厚禄,也是每天上班;
妻妾成群,也是一夜之欢;
山珍海味,也是一副肚腩;
荣华富贵,也是过眼云烟;
钱多钱少,够吃就好。人丑人美,顺眼就好。
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穷家富,和气就好。
老公晚归,有回就好。老婆唠叨,顾家就好.
孩子从小,就要教好。博士也好,卖菜也好。
长大以后,心安就好。房屋大小,能住就好。
名不名牌,能穿就好。两轮四轮,能驾就好。
老板不好,能忍就好。一切烦恼,能解就好。
坚持执着,放下最好。人的一生,平安就好。
不是有钱,一定会好。心好行好,命能改好。
谁是谁非,天知就好。修福修慧,来世更好。
说这么多,明白就好。天地万物,随缘就好。
很多事情,看开就好。人人都好,天天都好。
  你好我好,世界更好。总而言之,知足最好。
发表于 2011-11-6 13: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知道兰德很不错了。

杨绛在什么年龄翻译的,你知道吗?

我在60岁以后也非常喜欢这种心态。

我可以问两个问题吗?

独来读网老师:
一,只有一个总统位置,就我们两个人的事,你争不争?
二,你真是独来读网吗?有没有家里人跟着来醉里挑灯?这是一个不幸的问题,你我之间要死掉一个,你是不是不要跟我争,主动选择死亡吗?

回答与不回答都可以。
我不是任何一个宗教的加入者,也不想宣扬。但基督教的教义是该争的还要争!当然,不该争的还是退后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1-11-6 16: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馨香若兰 于 2011-11-7 07:55 编辑

静静地守着自己的心田,不争不抢,是你的也不会跑了,属于你的就在那里,别人也抢不走的。不是你的又何别强求?
发表于 2011-11-6 16: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や深蓝や 于 2011-11-6 17:38 编辑

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冒不出泡泡就没有知名度;畅饮开怀酒 煮酒论英雄;不争不抢是庸人,错过时机是罪人,无功就是过;小功也是过,平庸就是错。

哈哈。。。玩笑啦~~~
发表于 2011-11-7 06: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个玩笑:

向毛主席学习,跟美帝国主义争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08: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知道兰德很不错了。

杨绛在什么年龄翻译的,你知道吗?

我在60岁以后也非常喜欢这种心态。

我可 ...
陈鱼 发表于 2011-11-6 13:51

回陈鱼先生:

你回帖一开头就问我“能知道兰德很不错了。杨绛在什么年龄翻译的,你知道吗?”是不是只有像你这种级别的人才配知道这些呢?




你的两个类似“母亲与老婆同时落水先救谁”的问题本不想回答,但想想还是觉得有必要简述一下我的观点:第一,总统位置是我包括我的子子孙孙也都不会、不敢奢望的,让你去当吧。第二,人的命运是自已决定的,但生命不自已决定的,也不是别人决定的,所以,对于这个低级的问题,我的答案不言自明。对于你责疑“我网名叫独来读网,有没有家里人跟着来醉里挑灯?”一问我还真有点发笑,因为我总不能用“吃不了的、第二次端上桌的鱼” 来理解你的网名“陈鱼”吧。

你曾经在对准松飚的一个主题里引用《新人需要扶持》的帖子,难道你就是这样扶持新人的吗?

你在帖子的最后说:“当然,不该争的还是退后一步:海阔天空!”是不是你诗意地告诉我,让我退出论坛?我不是写手,到论坛只是娱乐的(当然文学有很强的娱乐性),不想争论。我只是按你的要求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不依不挠的,那就请管理员删了我的帖子,然后我退出论坛。诚如是,只能说明醉里挑灯是一个不让人发表观点的地方,是一个被人操纵的地方,是一个存在嘴里拥护扶持新人、实际打压有观点有思想新人的地方。但愿醉里挑灯不是这样。

发表于 2011-11-7 09: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陈鱼能代表醉里挑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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