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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样看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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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9: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吴茂华 于 2012-10-12 19:35 编辑

今天在散文版,有一帖里,我谈到一个颇有实力的作家专门盯着小报,一稿多投。反而降低原来的写作要求。

    但遇到这样的反驳:


    回复 56# 吴茂华
K# E8 Z+ H' |/ ]
    一稿多投不是作者的错!是你太较真儿!


就这个问题,可以讨论的!
发表于 2012-10-13 00: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稿费太低的原因吧,国情就是这个样子,没法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5: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稿费太低的原因吧,国情就是这个样子,没法子。
馨香若兰 发表于 2012-10-13 0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条是明文规定的。一些杂志的另有约定是三个月内。

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文学作品,是用来提高人的灵魂的高度。除了让人知道万物的真相,留给自然的美外,还有引导与教育的作用。

你说得坦率,一稿多投为了稿费。写作与投稿的动机都不纯!

一个人的一篇小稿在本地刊发,以后到高一级的报刊刊发,或者到外省朋友的一家两家报纸也可以发的。但一篇小稿一投几百到近千家,最后用概率计算,有几十家报纸刊发。我个人以为不可取,也是法律不容的。

   我搞不明白的是,我不赞成这样的做法。怎么就错了呢?

   是我错了呢?还是法律错了呢?
发表于 2012-10-13 12: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写作是怡情,有人写作也是爱好,但是他们更想以写作能养活自己及家人,没有稿费他们就不能继续在家专业地写作,像我,不能靠写作养活一家人,要出去做事的。以文养文也没有错。个人的看法不一样,现在的报纸也是默认的。
发表于 2012-10-13 15: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北佬 于 2012-10-13 15:09 编辑

这是一个老问题,本不想加入讨论,但就作者而不是编辑谈这个问题,觉得还是说几句吧。当前,中国的文学不值钱是不争的事实,物价在涨,工资在涨,而稿费绝大多数报刊并未涨。我平时写稿较多,用稿也频繁,国内各省及海外各大媒体都涉及过。稿费最高的是新民晚报十日谈专栏,千字原来200,现涨到300;另一个夜光杯版是千字200,其它百姓记事版千字150至200,花鸟虫鱼版、职场版、百姓理财版等千字100。另外羊城晚报、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也是千字150至200;辽宁日报转载我一稿千字也给150,杨子晚报千字120左右,新华日报千字120左右,其余省级报大多千字60至80左右。大多地级报千字几十元或10元,还有不少报纸不付稿费。我每年都有六七十篇稿子收不到稿费,经过屡打电话讨要,仅能收回一半。更有不少网站报刊,转载你的稿子不付一分钱,还把署名搞丢了。
    作者写篇稿子不容易,而不少作者投出去石沉大海,用了有时又得不到理想的稿费,这就逼他们多投。所以作为编辑对一稿多投应给予理解,然有些报刊对一稿多投要求很严,发现后会拒付稿费甚至影响今后用稿。所以作为作者,约稿及常投报刊最好是一稿一投,不然影响双方关系。
    同时说明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稿件,有些小报尽管稿费很低且不及时,然稿子用不了。中国的写字族太多了,这一族入门低,但难出大家。我任电台编辑期间,稿费只开千字10元,但来的纸质稿子几年都用不完。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8: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茂华 于 2012-10-13 18:08 编辑

我看的是写作者个人操行的问题,不能因为客观原因,降低自己的灵魂高度。

一稿多投与法律相违背,更与个人的内心相违背。值得不值得宣扬,反而是提出问题的我错了,我搞不懂,这是一个比我有名气的盐城作家提出来的,我想也对!

我批评过尤天晨、胥加山、丁立梅这三个枪手,难道你们还更有理由承认一稿多投的合法性?是不是要大张旗鼓宣传一稿多投?

再说,多弄两个辛苦钱,没有意思的。

我在1995年,也搞过,一年下来也有近万元的收入。已经离开人间的王敦洲劝我不要这样搞,写一辈子,也不会有出息。

真正敬仰文学的,首先要保持自己的操行。

一个作家灵魂的高度,决定作品的高度!

我们的许多报纸副刊已经离文学太远了。
发表于 2012-10-13 20: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来来来 于 2012-10-13 20:31 编辑

文学是文学,投稿是投稿,怎么能混为一谈,乱谈琴。为了投稿而生的文人都是文痞。投稿
就要迎合当下的读者要求,和街头小吃区别不大,客人喜辣椒就放辣椒,文学的社会价值是
真实客观反映当时的社会形态和思想意识,文人所谓的骨气和担当不是为了阿堵物而写作,
出点铅字就怕别人不知道了,满世界张扬,好像自己多大个名人样!修手不修心顶多是个写
手。我是不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蔔萄酸。自勉自律吧!我并不针对任何一个人,只针对文人不
出书、出书不文人的社会现象。

以上观点只代表来来来个人观点,与挑灯论谈、吴老师、来来来本人无关,
发表于 2012-10-14 2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稿多投也没什么不好,文字嘛,随心情波动,玩玩而已。不要太纠结
发表于 2012-10-14 22: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在支持一稿多投啊,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07: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稿费,还是96年的标准。

我提过意见。

连范小青也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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