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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外市奖励作家多发表作品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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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21: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承德市作家协会关于对在国家级报刊和名刊发表作品的奖励办法作者:河北-路军
承德市作家协会

关于对在国家级报刊和名刊发表作品的奖励办法



关于对在国家级报刊和名刊发表作品的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承德市作家冲上全国大报大刊,提高承德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了建设承德市文化大市贡献一份力量,承德市作家协会主席团经过充分讨论商议,对承德市作家每年在国家级大报大刊和名报名刊所发表的作品,将给予奖励。




一、刊登大报名报

1、国家级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法制日报、文艺报、中国文化报。

2、名报:北京晚报、南方周末、新民晚报。




二、刊登大刊名刊

1、国家级杂志:《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民族文学》、《诗刊》、《小说选刊》、《解放军文艺》。

2、名刊:《收获》、《当代》、《十月》、《新华文摘》、《读者》、《小说月报》、《散文》、《散文选刊》、《北京文学》、《青年文学》。




三、奖励金额(人民币)

1、诗、散文诗,每首奖励200元;散文、短篇小说,每篇奖励300元;报告文学、文艺评论,每篇奖励500元;中篇小说每篇奖励1000元;长篇小说每部奖励5000元。

2、对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国家少数民族文学奖(骏马奖)、国家儿童文学奖、国家报刊文学奖(不含报刊各类征文奖)的作者,给予同额度奖励。

3、在以上报刊开设专栏的作家,每年每报奖励2000元。

4、所有奖励年底兑现,对同一作者上不封顶。




四、奖励作者范围

本通知只适合本市作协会员(按章程规定:本市会员包括省级国家级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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