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50|回复: 1

父亲得了重病“孝子”为“挣”医药费偷盗,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8 08: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激情冬阳 于 2013-4-8 08:30 编辑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顺长辈天经地义。可是在生活中,有人却曲解了个中意思,两次做出荒唐事来行孝。近日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兵(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元,未退赃物900元,继续追缴。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的父母因为身体状况未能听庭,坐在旁听席上的是上百名学生。下午三时,被告人被带到现场。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王小兵因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1月20日被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刑事拘留。据悉,王小兵是南通海安人,2011年7月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2年7月25日释放,然后,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又因涉嫌盗窃再次落网。根据调查,去年12月17日这一天,王小兵在市区某别墅区内,采取入室盗窃的方式,窃得香烟两条,高档白酒两瓶,价值人民币3698元。得手后,他将赃物白酒变卖,随后逃离。几天后,他在重庆开往海安的火车上被乘警抓获。

听着被告人的陈述,旁听者无不动容,也引起了大家的沉思。“父亲是肠癌,我打工挣钱不够贴父亲的医药费。”王小兵说,为了“尽孝”,他有了第一次作案,刑释后本不想再做,但想到父亲那么大的年纪,他想“让父亲开心过个晚年”,于是再次作案。他的父母年事已高,且疾病缠身,作为家中的独子,他希望能承担家庭的重担,可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他终于再次铤而走险,最终落入法网。

法庭根据其犯罪情节,加上属于累犯,认为应从重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如果能再选择的话,还是不要做损人利己的事情,这样害了自己,也让我父母亲这么大年纪,还去为我的事操心。”王小兵泪流满面地说。
发表于 2013-4-8 10: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如果属实的话,那情有可原,应该网开一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6-6-22 07:52 , Processed in 0.010873 second(s), 12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