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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李彦宏的公开信:你该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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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0: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20: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小站站长,一直以来坚持原创文章,经过3年多的苦心耕耘,深圳龙岗律师网积累的原创文章已经有五百到一千篇,这些文章都是笔者利用工作闲暇时间辛勤创作,凭着这些努力,深圳龙岗律师网的关键词“深圳龙岗律师”“龙岗律师”在百度的自然搜索排名始终保持前三名。(我的网址:www.vlaws.cn,深圳龙岗律师网,可以验证)
笔者相信,虽然笔者学识粗浅,但是笔者努力写就的几百篇文章或多或少的给读者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帮助,所以这些文章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互联网的内容。
如果读者朋友中也有坚持原创的站长,跟我的体会是一样的吧!
对于百度,作为站长的我一直以来都是倍感尊敬和感恩的,正是有许许多多百度这样的企业,中国的互联网才不会被外国企业控制——当然,这其中恐怕更多是国家的保护政策在其作用,而也证实百度的存在,我们这些中小型网站才会被网民搜索到,我们的其他相关业务才得以借助互联网逐渐展开,并带来真金白银的现金收入,所以,如果说全盘否定百度,那是不客观,甚至也是可耻的。
但是,自从谷歌推出中国后,百度的“竞价推广”政策成为了我们这些坚持原创的站长的梦魇!
首先,我也是“竞价推广”的商业用户,每月推广费1000~2000元,推广区域为广东省(如果可以进一步细分,我希望是深圳市龙岗区范围)。在竞价推广的初期,因为广告主比较少,彼此之间的还比较合理,每月推广费不会超过收入的10%。但是,这三个月以来,“深圳龙岗律师”这个关键词搜索结果中,推广链接居然有10条之多,即到了第十一条链接才是自然搜索的链接,根据谷歌和百度给我们的指引,搜索结果中前三位的点击率占整个页面点击率的90%甚至更多,也就是说那些不做竞价推广,辛辛苦苦提供原创内容的,为互联网发展提供真正的动力的站长们,你们的加起来的点击率不过是10%!
同样的“深圳律师”“律师”等等这些关键词的搜索结果都一样,前10个都是广告链接。
第二,我也是提供原创内容的站长,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提供原创内容是一件多么艰苦的事情,而一篇好的文章对读者的帮助有多大。但是,正如上面所言,百度竞价推广提供10个广告链接给读者,已经剥夺了原创内容站长90%的生存空间,已经剥夺了互联网繁荣主要推动者90%的劳动成果!
第三,百度作为一家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是我真“没见过这么黑的”。谷歌、搜狗、雅虎、搜搜、有道……谁不是做搜索引擎的?又谁像百度这么黑,搞这么多广告链接,而且这些广告链接外观与自然搜索结果只有“推广”二字的细微差别!
第四,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商在媒体上做广告,必须向读者明示为广告。根据该规定,广告链接必须与自然搜索结果的链接有明确的区分。如谷歌、雅虎等公司都给广告链接设置了特别的背景颜色,使读者可以知道该链接是广告链接。但是,全中国就只有百度的竞价推广没有!
  在此,顺便向百度总部所在地的北京市工商局问一句:百度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你们难道就真的没有发现吗?如果这都没有发现,你觉得你还有资格坐在这个位置上吗?
  最后,笔者认为,搜索引擎和网站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没有网站的存在,搜索引擎就没有生长的土壤;没有优秀的搜索引擎,好的网站没有快速成长的阶梯。但是,百度已经彻彻底底的沦为千千万万中小网站体内的寄生虫!沦为互联网上的寄生虫!它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利用中国监管部门的放纵,利用中国社会的不健全,源源不断的偷吸其他劳动者的血汗!我想,百度竞价推广的这种政策未必是李彦宏的个人想法,但是其有权力有义务去阻止这种事实的发生,如果他不去阻止,或者没有能力去阻止,就请不要走进我们的大学校园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道貌岸然的“君子”!
  否则,李彦宏,你应该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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