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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谁来为更多的弃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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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8: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来为更多的弃婴负责? 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镇(农村)居民超生1个孩子,将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新规还明确,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看上去这条新规能够抑制令人痛恨的“第三者”问题,可能湖北省之所以制定此条例,看中的也就是它在这方面的作用。但凡事都有两面,小三问题绝不会因为社会抚养费的问题而“绝迹”,很多敢于搞“小三”的,往往都是把钱视为无物的“社会精英”人类,即便是“普通大众”,没道德该出轨的,也不会因为这条法令而“望而却步”。而此条法令的另一方面却可能使因为此类事件而产生的“黑头孩子”,推上被父母丢弃的命运。 小三的问题要解决,但孩子的命运在另一个层面更重要。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是无辜的,无论他们有着怎样不堪的父母。如果我们只是因为打击“未婚妈妈,小三”而使更多的孩子在出生伊始就遭到被丢弃的命运,这样的措施只是在“借刀杀人”。我们无意评论湖北省这条法令的科学性,但孩子们的未来和幸福,是每个人,尤其是计划生育部门,必须而且是最重要的事。 未婚妈妈,小三是社会的毒瘤。多年以来的商品社会,我们很多人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价值观,只要有钱,什么人什么事都可能会出现。但我们要在面对此类事件衍生出的其他方向,必须保护那些没有责任的人的命运-----没有人有权利为他们的生命权瞎指挥。
发表于 2013-6-23 1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万象,恐怕不是靠质问来完成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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