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026|回复: 1

[原创] 十年的等待也可能是“不了了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6 15: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年的等待也可能是“不了了之” 状告市政府,10年未等来开庭的陈小东,在中国青年报报道刊发的当天终于等来了第一次庭审。 陈小东是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居民。2003年,因自己一处商业门面房被强拆,他愤而状告保定市政府。然而,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10年间,此案从未开庭。有律师称,该案可能创造了中国行政诉讼史上超审限最长的记录。 之所以“源远流长”,很清楚,被告“不同凡响”啊。现在告什么别告官,实在不行告官也别告“政府”,政府什么东西?那是代表着“权威和权利”,这样的“权威和权利”单位都出了问题,那还让老百姓怎么看?所以就来个“拖延战术”,拖死你,只是碰到了这位“一竿子走到底”的小陈,于是乎“新闻”来了。 只是我心里还在为这位“勇敢”的小陈同志没底,庭审是庭审了,该“走的形式”也都走了,但最后的结果恐怕还是不了了之。让自己治下的法院去处理自己的问题,让现在号称“社会发展引擎的拆迁”承认错误,那以后咱保定市的“工作还怎么开展”?咱保定市人民政府的“光辉形象”怎么继承?咱以后还怎么在老百姓面前“权威”?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庭外和解”,双方各自“内部处理”,万事大吉吧。 中国的政府行为,从来是“先结婚再谈恋爱”,不过给老百姓的恋爱都是比较苦涩。谁见过政府行为先征询所有老百姓意见?谁见过房地产的拆迁工作真正给老百姓说话的权利?走过场而已,形式而已。意思很清楚,赞成是拆,反对也是拆,给你个说话的权利是表示我们“以人为本”。给脸不要脸的结果就是您独自看着推土机呼啸而过! 政府不能告。政府作为利益攸关方,如果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或者说行政上本身就有失误,怎么不能告?只是我们的政府权力太大了,控制的部门太多了。公检法本身在法理上是独立的,但在现行的体制下却只是政府部门的“下派”,由这样的单位来负责领导的事务,有那心也没那胆啊。 还是老话,我们的所谓政治体制的监督,还是严重缺位的。绝对权力绝对产生腐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各种拆迁、各种“闻所未闻”的新闻接连不断出现的根本原因。就像卡夫卡笔下的城堡,永远改变不了它的权威-----它始终在那里,决定所有的一切。
发表于 2013-7-29 08: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鸡蛋跟石头碰,结果可想而知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5-7-15 03:18 , Processed in 0.013372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