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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对于“红、蓝知己”的大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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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22: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异性知己”大辩论的邀请书           

                    各位醉友:你们好!           

因一篇《谁,是我的红颜?》在散文版和诗歌版的同时发布,短短34天里,却有共计500多次的点击,引发了不少醉友的热烈关注和评论,特别是叶大超版——凡尘,今日对我所发起的“辩论挑战帖”,尤为激发起了我发布这个邀请帖的动机,在此,我代表醉里以及各位醉友,谢谢凡尘带给我的这个灵感!因为这个辩论的发起,将会更好地营造和增加醉里的人气氛围!因为这个辩论的发起,将会带给大家一些全面而新鲜的关于我于异性知己的思想观念!因为这个辩论的发起,将会冲破、澄清一些人的迷茫、带去一些清醒……           

真诚的欢迎大家能够结合自己的切身经历和感悟,多多关注这次客观、友好、积极的大辩论!对于这个与每个成年男女息息相关的热门话题的辩论和交流,是很有切实意义的!红颜知己、蓝颜知己——多么美丽而吸引人,多么让人向往、让人迷惑、让人无奈的名字和身份啊!           

这次辩论,或许可以掀起醉里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辩论活动,这也正好符合“论坛——大家相互讨论、辩论、评论的平台”之特性!大家说对吗?!           

这次辩论的辩题如下:           

1、什麽叫红、蓝知己?           

2、男女之间,到底有没有红、蓝知己?           

3、如果有,我们真的很需要红、蓝知己吗?我们可不可以寄孤独、寂寞、空虚、无奈于红、蓝知己?红、蓝知己,真的能够理解我、懂得我、承载我这些感情吗?           

4、如果有,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和保持这种异性知己的正当关系?           

5、如果很难遇到、很难面对、很难拥有这样的知己,我们是不是可以更好的寄孤独、寂寞、空虚、无奈于事(事业、工作、写作、音画……)、于物(山水、古玩……)、于信仰(理想、宗教……)?            

大家可以对总辩题,概括而谈;也可以对分辩题,具体而论。           

各位醉友,请借助你的个人经历、展开你的思想翅膀、运用你的犀利文才、发挥你的雄略辩才,来此一辩、来此一论吧!           

让我们一起针对如此的热门话题,再次掀起一场醉里的热烈氛围,好吗?!           

谢谢大家!欢迎大家!恭候大家!

辩论发起人:鸿鹄先生           

20071018 

发表于 2007-10-20 15: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6: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22: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子:
人,人生,在本质上是孤独的,无奈的!所以,需要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理解。
然而,相互理解果真是可能的吗?
—— 村上春树
是啊!我们很多人向往着红、蓝知己,但是红、蓝知己真的能够懂得我们、理解我们吗?
我们暂且不谈这个引子话题,就先从网络中寻找一下什麽叫红、蓝知己吧!
发表于 2007-10-18 22: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论坛世界大战将要开战了。不知道“鹿死谁手”呢! 嘻嘻!会不会出现美国性质的“渔翁得利”? 不过那样静坐着也没啥意思,还不如赶紧参与这场唇枪舌战硝烟四起的“战争”呢! 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22: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战”和“死”,而是很友好的“辩”和“论”! 欢迎芭蕉来,但愿在此真的能看到你带着犀利的唇枪舌剑来“战”!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22: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知己: 对男人而言,指那种比朋友多一点,比情人少一点的关系。在他眼中,她是完美的女神。但是只能维持在这个距离。  蓝颜知己: 对女人而言,指那种比朋友多一点,比情人少一点的关系。在她眼中,他是知心的大哥哥,什么都能向他倾诉。但是也只能维持在这个距离。  异性知已: 一种在精神上高于妻子(丈夫)的爱情形式 一种不能生活在一起的思想情人 一种灵魂交流胜于肉体交流的精神伴侣。 
发表于 2007-10-18 23: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非常支持!可惜没人拿我当红颜知已,所以俺也没啥说的,先让我悄悄躲边上伤心一回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23: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红、蓝知己”的大辩论

  
QUOTE:
以下是引用天涯倦客在2007-10-18 23:19:04的发言: 支持支持!非常支持!可惜没人拿我当红颜知已,所以俺也没啥说的,先让我悄悄躲边上伤心一回吧……
  谢谢天涯的支持!你的支持是我们的力量!  对于这个话题,你很了解、你很懂得!我清楚!  所以你就不要置之不理了,为了醉里的人气氛围,你必须要更为关注和参与的!哈哈~~
发表于 2007-10-19 08: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老婆当红颜!这是可以的,也能做到的。我就是! 其他的只是朋友! 能说上话,能相互了解,用心经营,不去亵渎,我想这辈子你都会很幸福。在此之外,想开辟一方圣土,那是自欺欺人,玩忽职守。 万一你发现你的婚姻是一时冲动,是荷尔蒙,是经济,是家庭背景等原因造就的,让你在失望之余,有了寻求知己的冲动,那好!玩玩这个游戏也无妨,最多焦头烂额、精疲力竭……想下去,有点恐怖,但我佩服你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胆气豪情,但我估计你会有一段时间很痛苦,很可怜。 婚姻需要经营,用你笨拙的手指,真心谱就,用你睿智的头脑,审时度势,生活的列车依然会昂扬进发。 但就个体而言,人个子的高度,应该成为尊严的高度,不能打折。 我的观点是把老婆培养成你期望的红颜,否则你就是不成功的!反之亦然! 温馨提示!我估计我老婆能看到,才这样写的。这最后一段,我经过处理,她看不到的。我去享受这情人老婆知己三合一给我做的早饭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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