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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譬如桃源(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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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7 12: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繁华过眼,譬如桃源。

这一篇,写给浮生里所有的曾经,或未来。        ——算是前言




一 毫无悬念

浮生里,总会有些人、有些事,让我们觉得似曾相识。当然,其实与缘分无关,与宿命无关。只是除了缘份除了宿命,我们又无以解释那么些看上去很美,抑或看上去很真的际遇,那么姑且让我不能免俗地心不甘情不愿地称之为缘份,称之为宿命罢。

选择这家名为无想的咖啡厅,就如读书,仅图了它的名。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吴尘,是我。而我,正如所有小说里的主人公那样,选择一处靠窗口的位置坐定,点一杯不加糖的黑咖,再自命潇洒地燃一支中南海,不时故作优雅地在洁白洁净的陶瓷烟灰缸里弹上一弹。浅黄色亚麻桌布上,一只修长精致的陶质仿古小花瓶,花瓶里那枝绢做的兰花,永远鲜活一如当初,甚至还粘着几珠透明的水滴,看上去那么富有诗意,就像真的一样——甚至比真花还要美好——恰到好处地点缀了这四座的却只有我一人的9号桌。残阳如血,亦如所有小说里傍晚时分,光线正透过大幅的玻璃窗斜射着咖啡厅靠东南的一角。窗外,一辆大奔锃光瓦亮矜贵高傲一路鸣笛状如二奶般不可一世地试图超越行在其前方的那辆徐娘半老的白色普桑。当然那半老的徐娘自然不甘示弱把现成的果实拱手相让。这一黑一白之间的争端,纠纠缠缠地上演。转瞬,便从眼前退幕。

还有更老套的,烟与咖啡,不是用来品尝的,而是扮酷的道具。正如酒吧与咖啡厅,不是我所喜欢的场所,却常常光顾。正如这生活中种种,好多东西,我们其实不喜欢,然而必不可少。

对面座位上,是一对热恋中的男女,大庭广众地眉来眼去,毫不避嫌。看上去,大概正二十出头,当然,也可能只有十六七岁。这年头,年龄这东西,谁会去在意,谁又能看得分明,老的充嫩,嫩的又扮成熟。就算是老得不能再老的夫,和嫩得不能再嫩的妻,或者反过来,巨老的妻和巨少的夫,见着了,你也一定要见怪不怪。是的,见怪不怪。就像服务生对于我样貌平平而衣着光鲜,独自一人选择这个暖昧的午后在这个暖昧的地点要上一杯咖啡却只顾抽烟和看别人打情骂俏始终面无表情。

正是如此。这世界,早已没有了悬念。若你怀疑,不仿你试试,大冬天穿着背心短裤走在王府井如潮的人群里,可能都不会有人腾出空暇去多看你一眼,至多以为是在拍电影电视剧而已。

想人模人样地好好活着,就别期待悬念。

就如我的人生。


[ 本帖最后由 飞南 于 2009-3-3 00:4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9-7 12: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知道,小说版块里高手如云,还是忍不住现丑来了,呵呵,飞南不是写文字的料,这是学习来啦
发表于 2008-9-11 19: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人模人样地好好活着,就别期待悬念。
一开始就被吸引了,呵呵!你太谦虚!
发表于 2008-9-11 21: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9-11 22: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字!期待下文!:)
发表于 2008-9-15 15: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9: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譬如桃源·关于颜

我的工作,是我最初背井离乡初来北京时应聘的职位,那是在一家半死不活但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广告公司,如已婚多年的家庭妇女,儿子上了学,丈夫升了职,披头散发、蜡黄着脸,绝对不迷人,甚至令人生厌但却又必不可少。因为她能煮一手的好饭菜又使那毫无生气的屋子整洁温暖,留得住那些早已飞走的心但永远犯贱的胃乃至身体。

    我的住所,是我最初来北京时租的跻身于一条曲曲折折的弄堂深处的半旧小套间,色调灰败,一若北京城永远灰败的天空。至今未曾更换,无关怀旧,实在是因为懒。不过,不管住多久,我从不称之为“家”。

    至于颜,正是如上的女人,住在如上的我的窝里。如今这个凭着一副平庸的尊容与一般的修养及一手好厨艺在我的窝里住了四年又一个月的女人,在短时间内很快取代了何的女人,一旦走了,虽无眷恋,却真的开始有些不习惯。

    与何相比,颜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罗嗦。我从不问她的过往,这样的女人,套用时下网络里最流行的说法——用膝盖想也知道,过去不会简单。而她,也从不去揭我埋藏了十多年的伤疤。

    我知道无论是颜对我,还是我对颜,都谈不上所谓感情,只是两个北漂的灵魂在孤冷的异乡的冬季里,相互依靠着取暖。用颜的话说,我们只是同居——共同居住在一个屋檐下,方便了彼此,我提供住所,她不必寻找栖身之地也省却一笔开支;她负责家务,我可以不必天天在垃圾堆中寻找食物以果腹和寻找衣服以遮体;然后我的娘亲,也不必再担心她儿子有一天真的剃了头做了和尚,三天两头一通电话,寻死觅活地非逼着我找一异性结婚生子好让她老人家临了时能心满意足地闭眼。

    所以,颜的突然离开,我除了有些不习惯,却并不恨她。

    真的,一点不。

    不喜欢一成不变,不喜欢依常规行事,但还是习惯了某些习惯。

    颜是便是我四年来的习惯,包括她炖的汤她做的菜她的大嗓门她的小气量她种的花花草草她身上的世俗味道,还有,这名小女人喜欢清出所有牛奶面包而把整扎整扎的啤往冰箱里塞,这一点,很令苏费解我却很喜欢。是的,自然颜替代了何,与这半旧但足以容身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起,成了我不甚关注却赖以生存的新的习惯。延续了四年又一个月的日子,突然有所转移,还真的有些不适应——好吧我承认,在她离去时甚至想过要以婚姻来换取她的留下。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我知道,很快我也会习惯没有了颜的日子。


    写到这里,突然没来由地想起有人说过,人就如一壶水,一辈子总要贱上那么一回,贱完后,凉水还是凉水。

    我想我现在,就是一壶冰冷的水。或者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已是一壶凉透的水。

    按照我往日的习性,应该会在短期内迅速再找一壶性别是女品貌尚可的凉水打发工作之余的时光,另一个何也好,另一个颜也好,另一个何颜也好。

    当然这时光里,不包括与苏在酒吧里痛饮直到凌晨。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9: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楼上各位
发表于 2008-9-18 2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9-20 00: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关于苏

苏,是我多年的同窗,更是我兴至则饮、逢饮必醉的酒友。一个同样愤而颓废的趋于中老年却又不承认现实的男人。

    但我们并非一丘之貂。苏与我,从来没有亲如兄弟,有时甚至关系恶劣,这十多年来,却一直不离不弃。唯有苏,不是生活里的过客。

    在大学时,我们几乎毫无瓜葛。说实话,那时清高自恋整日在花丛中蜂飞蝶舞的南大中文系学生会主席,断然不会去结交苏这样不起眼的小土豆。谁知临近毕业,一场失恋使我发现小土豆苏的唯一可爱之处——善饮。在那脚臭味熏天,宛若难民营的334宿舍里,这厮拼着老命陪着我喝光了一大堆廉价的散装白酒,最后又陪着我在学校附近一家堪称三流五流甚至六流只有几台功能衰退老过那满面横肉一副对不起党和人民尊容的老板的音响的所谓歌厅嘶嚎到凌晨3点整,声势堪称宏大到空前绝后。吓跑了歌厅内所有客人。直到那一脸奸商模样曾经欺骗压榨鄙视过我们这帮穷哥们无数次的老板同志忍不住如丧考妣一般老泪纵横地苦苦哀求,答应免收一切费用之后,才结束本场个人演唱会,相互掺扶着回到334。自此我开始相信研究哲学快走火入魔一哥们常说的,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有时,缺的只是时机与条件。

    当然,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堂堂学生会干部自然会照常不拿正眼瞅一瞅小土豆。当然,惯了无闻的苏,也照常做他的小土豆。

    小土豆的不以为然,显然刺伤了我的自尊。自此,每次心里觉得不爽,都会去找这小子喝酒。白的啤的冰的红的瓶吹碗灌,小土豆逢邀必至,从不推托,且从不在我之前先醉倒桌肚。大概这也是十多年来我一直找苏喝酒的最大原因。

    还有一点,也是我们臭味相投的原因之一。这厮样貌委琐,纯粹是那种穿上龙袍也像不了太子的主儿,又偏偏要寻找真正的爱情,不肯随便找个异性婚配好了却爹娘心愿。因此大学至今,从来不知女人是什么滋味,更别提什么争风什么吃醋,自然,也不会失恋。我的失恋,与他的不恋,正好使得两个男人一旦粘上酒杯便如两只脱下羊皮的狼一样放肆粗俗,立刻愤世嫉俗起来:爷我穿上西装就是白领脱了西装就是流氓。他妈的宋江算什么男人,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头砍了不过碗大的疤,就他那熊样儿我呸呸呸,奶奶的爷在世不过短短几十年——去他妈的君子风度,老子上电梯偏要抢第一,什么LadyFirst.我这么做了又没人会以身相许。去他妈的总经办那整天浓妆艳抹的妞儿,见了老板嘴巴都笑到了耳朵根子恨不得扑上前去零距离接触,见了我们又一副姑奶奶派头他妈的就像真的到了可以做姑奶奶的年龄那脸上刚抹的厚厚的粉瞬间冻结裂开一条一条的缝吧嗒吧嗒往下掉,活脱脱白骨精再世。哈哈哈哈——他妈的烂土豆即我我即烂土豆,有什么区别。原来我竟是如此大智慧!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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