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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飞花令 写信】退稿信、用稿信和寄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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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09: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闻石8071 于 2017-10-31 12:45 编辑

退稿信照片.jpg


  在我收藏的数百封编辑来信中,竟无意中保留下了若干封退稿、用稿和寄样报的信。特别是面对那些退稿信,我的心里完全没有了当初收到它们时的沮丧,却有一种久违的亲切。
  先说退稿信。稿件不被采用,退了,有什么可亲切的?这是句地道的外行话。不信,你现在随便找个写作的、投稿的人问问,他可曾收到过退稿信?恐怕多数人都会回答说没有。因为,自打互联网普及以后,投稿都是鼠标一点稿子就发出去了,文档自有备份存在电脑里呢,哪个编辑还会多此一举地给你退回来?如此一来,退稿信其实已经成了“奢侈品”了。有了退稿信,你起码是知道稿子不被采用了;而没有退稿信,你却不可能知道任何关于稿件的情况。以我的经验为例,去年一年中,我给某报纸副刊投了19篇稿,承蒙编辑厚爱或者说开恩,采用了两篇(这样的用稿比率,在本人30余年写作经历中是绝无仅有的),其余的17篇稿子是个什么命运,是稿件质量不行?还是当垃圾邮件删了?恐怕只有天知道。即便是被采用的这两篇,也绝无用稿通知之说,更不要说寄样报来。那都是我投稿后经常关注该报的电子版,看了电子版之后再去找当期报纸的。否则,用也不知道。
  正是因了这些原因,如今看到早年的那些退稿信,我才会觉得分外亲切。退稿信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的事了。那时,没有电脑写作,没有互联网,没有电子邮件。写作要用钢笔或者什么笔一笔一划地“爬格子”,稿子写好了装进信封、贴上邮票才能寄出去。那时,作者不用担心稿子的下落,大部分情况下,报刊用了稿,即使不通知,也会寄来样报(刊);而不用的,一般都会退回。我收藏的退稿信中,有的是铅印的,有的是手书的,有《青春》的、有《萌芽》的、有《人民日报》的、有《江苏电视台》的,等等。《垦春泥》的退稿信居然是毛笔写的。这位编辑书法了得,竟把简洁的退稿写得如同书法作品,由不得我不把它收藏了几十年都舍不得扔了。
  再说用稿通知。稿件被采用了有通知,作者自然是高兴的。我收藏的让我印象深刻的用稿通知有3件,一件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我于1983年给他们写了一封提意见的信,刊登在他们的内刊《听众来信汇编》上。他们不仅来信通知,寄来当期的《汇编》,并汇来1.5元资料费。仅仅这样其实已经足够了,毕竟,这是他们份内之事,应该的。让我感动的是,从那以后,他们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每周给我寄来一份《中国广播电视报》,还不定期寄来领带夹、台徽等小礼品,年底还给寄台历或挂历。通联工作能做得如此之好、如此之细,如此之久,是我接触过的数十家媒体中所仅有;还有一件,是1985年我采写著名画家、十大元帅像的作者吕恩谊,写了篇题为《十大元帅像的作者和他的一家》(见《现代家庭报》1985年7月23日第30期一版)的人物专访,很快被采用了。这份报纸创刊不久,订阅量也不大,假如报社不寄样报,我是无法知道稿件被采用的。可报社主动寄来样报并附信一封,希望多投稿,这样的服务态度和负责精神,哪个作者会不喜欢?再就是《新华日报》了。这张报纸是江苏省委机关报,省级大报,该是会“店大欺客”吧?可他们不。1984年4月我给该报投了一篇人物通讯《红旗邮路的由来》,刊登时改成了《红旗投递班的由来》。“邮路”是邮政的专业术语,发表后我去信提出异议。他们第一时间就予以回复,说明情况。这显然出乎我的意料。怎么能好成这样?这封信,我也一直珍藏着。
  最后说寄样报(刊)。作者投稿的面可能比较杂而广,自然不可能订阅所有投稿的报刊。那么,报刊社用稿了给作者寄样报(刊),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是极平常的事儿,恐怕也是约定俗成的行规之一。当然,特例并非没有,比如我1985年5月中旬在北京开会,离京时把一篇稿子投进了信箱。这篇题为《一个外地人的希望》(见《北京日报》1985年6月21日一版)发表后,北京的一个朋友看到了并寄了张报纸给我的,而我写信向报社索要样报,没给寄不说,连稿费索性也不给了。堂堂首都的大报社竟然可以这样欺负人,是我始料未及的。除此,我记忆中真的鲜有不寄样报的,大报如《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也不例外。个别忘了寄的,写信过去要,一般都会补寄。如我联系频繁的《山东邮电报》,每次用稿都寄两张报纸,多年不变。寄样报(刊)的信,我的收藏中有好多封。
  时过境迁,变幻莫测。我也记不清从何时起开始不退稿了,用稿也不通知了,样报更是不寄了。这究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还是人心不古的产物?谁也说不清楚、道不明。依我的愚见,进入电子时代,稿件用与不用给作者发个邮件或短信,既不用贴邮票、上邮局,也不用花钱,只是举手之劳,为什么却反而没人愿意做了呢?也许是报刊社收到的稿件量太大,编辑忙不过来。可是,这项工作其实未必一定要编辑亲自做的,完全可以安排其他专人来做的。至于寄样报(刊),完全可以区别对待,有电子版的报刊,用邮件通知一下作者即可;而没有电子版的报刊,则还是应该寄的,这毕竟是你为作者服务应尽的一种义务。然而,现在却是鲜有报刊社愿意这样做了。
  退稿、用稿通知、寄样报(刊)包括寄稿费,都是报刊社通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倍受重视的一项工作。而现在,这一优良传统几乎完全失传了,我想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记得一位新闻界前辈曾经说过:“要办出一流的报纸,就必须有一流的通联工作。”这话语可谓振聋发聩,音犹在耳,咋就没人再当回事了呢?我想,如若再修订新闻法规,加上这些内容是完全应该而且必要的。将这些看似琐碎的工作做好、做到位,其实是对作者正当权益的一种尊重和保护。

发表于 2017-10-31 09:2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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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0: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人生的财富啊
发表于 2017-10-31 10: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时代的编辑作风一去不返了,今日读来唏嘘不已。
发表于 2017-10-31 11: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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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31 13: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春华 发表于 2017-10-31 10:58
那个时代的编辑作风一去不返了,今日读来唏嘘不已。

现在好的编辑也不是没有,少而已。
发表于 2017-11-1 10: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闻石老师的这篇文章很有同感,老师说北京日报用稿,向报社索要样报,没给寄不说,连稿费也不给.堂堂首都大报竟然这样欺负人,是人始料未及的.我的同感是,莫说北京曰报,就连人民日报也是如此,九十年代初我曾在港澳台版用过一篇<<两岸乡亲话统一>>的新闻稿,和人民日报新农村版用过一篇通讯都沒有寄过样报和稿费,这种欺负作者的事,叫人怎么说呢?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20: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勤 发表于 2017-11-1 10:30
拜读闻石老师的这篇文章很有同感,老师说北京日报用稿,向报社索要样报,没给寄不说,连稿费也不给.堂堂首都大 ...

店大欺客,典型的。
发表于 2017-11-2 1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文摘》用稿与退稿,毛笔。不是一般的。你懂的。字不好的,干脆用圆珠笔,快啊!

     刊物用稿,还是有样刊。10月下半月《散文诗》三本样刊。《佛山文艺》11期两本样刊。

    《无锡日报》Yu《盐阜大众报》用稿有样刊。《北京日报》没有,但稿费一次180元大米,快20年前标准。大概是组诗。


发表于 2017-11-2 22: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羡慕老师的藏品,敬佩老师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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