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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茂华

我就这么走在通往故乡的路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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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6: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问好吴老师   
发表于 2016-4-18 19:4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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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0 06: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把诗歌的名字改一下,当然还是诗篇里的句子。我的诗歌水平如何?我又是诗歌板块的“干部”,还得过不少奖,就是写的不怎么好,给个面子,也是精华了!

发上来,好几天没有多少人理睬,没有多少人为我吹拉弹唱,就是与版主们,我也有很好的人脉关系!

这一首诗歌真的值100000元,防止你少看一个零,用汉语表达:十万元!

等了很长时间,极限版主才给红一下,但精华没有!醉里挑灯对精华的审核是严的,但最近也有精华。

如果用钱的等量关系式得出:醉里挑灯诗歌版的精华超过十万元了,一年当中,有几个精华,就是百万富翁,在盐城之内,百万还是顶用的。

回到诗歌文本:我为什么先用我的名字发帖?因为,这种手法,跟我近,我也能写出来。那么,我写出来,能否获得十万元大奖?

标准答案:不可能!

抄袭,是下一个话题!等下一回谈!
发表于 2016-4-20 14: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
           获奖诗作的声明

   

     最近,因本人获得《华语诗刊》主办的“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诗作《在暮色中赶路》却被无端指称“疑似抄袭”,而受到媒体和诗歌界的关注与传播,由此给我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困扰。如今,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不加以回应,以此自证清白。
    事实上,我的获奖诗作《在暮色中赶路》,早在2000年的冬季便已完成初稿,当时,也曾在一些文朋诗友之间传阅过,比如:重庆画家、诗人某某某先生,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最初写作《在暮色中赶路》时,我因为生活等方面的压力,而处于极度迷茫的状态,诗中也透露出了一种“冷”的色调,但不乏希望之光。
    2001年,我请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斧正拙诗《在暮色中赶路》。
    2002年12月,我请某某某先生为我审选诗集《花朵还未走到秋天》,原本打算将此诗收入,但某某某先生认为不够成熟,未选入。
    2005年上半年,我再次对拙诗《在暮色中赶路》做了修改,至此,拙诗《在暮色中赶路》基本定型(即现在获奖文本)。
    2009年上半年,我请某某某先生为我审选诗集《幸福村庄》,由于超出了不少篇幅,某某某先生删除了十余首诗作,其中就包括《在暮色中赶路》》,也是一次证明。
    2015年6月初,《华语诗刊》主编唐毅先生向我约稿,要求是未发表过的诗作。于是,我请某某某先生看看在他手中是否有我合适的旧作,随后某某某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发来了我的旧作《在暮色中赶路》一诗。然后,我将《在暮色中赶路》、《月光与牙齿》、《老蜜蜂》等八首诗作,一并发送到《华语诗刊》专用邮箱。随即《华语诗刊》编辑将《在暮色中赶路》等四首拙诗发表于《华语诗刊》2015年6月号。
    2015年8月初,一位诗友打来电话,说我获得了《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第二季度提名奖,让我颇感意外,因为《华语诗刊》编辑向我约稿时,只是说刊发,并没有说参与评奖。随后,《华语诗刊》在纸刊和网络发布了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第二季度提名奖的消息,至2016年4月初,时间长达八个月之久,并未有人对拙诗《在暮色中赶路》的著作权提出异议。
    2016 年4月6日,经由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终评委三轮票决,我凭借诗作《在暮色中赶路》最终赢得“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然而,我随后却被无端指称“疑似抄袭”,而受到媒体的关注,以确定性的语言展开评判,并对我的人格进行贬低和侮辱。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非议和指责,本人特此申明:我没有抄袭过任何人的作品。事实将证明我的清白。
我将保留对恶意中伤、诋毁我人格者,诉诸法律的权利。
最后,衷心感谢关注、理解和支持我的所有文朋诗友和读者,谢谢大家!!!
                                                  
                          唐  诗
                            2016年4月20日

     (说明:本文中的“某某某等先生”暂未写出名字,真实姓名仅向有关机构提供。)
发表于 2016-4-20 19:0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吹牛x那个唐诗!
 楼主| 发表于 2016-4-20 19: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色土 发表于 2016-4-20 14:25
唐诗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
           获奖诗作的声明


请提供2000年的原稿!
2002年,这样可以获得10万大奖的作品为什么没有选诗集《花朵还未走到秋天》?
请提供2005年基本定型稿!
2015年投稿有没有再次修改?

记得下回出诗集,不要某某某先生参考,自己拿主意,你已经是博士了!

如果证据有的话,可以提诉金铃子!
发表于 2016-4-20 22: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子衣斗胆闲谈:关于唐诗和金铃子两首诗极度相似的问题 (2016-04-20 19:44:40)转载▼
        我一向是喜欢凑热闹的人。在诗坛,也时常以行走江湖的侠女情怀来看待诗坛诗事。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遂宁诗歌奖诗作涉嫌抄袭问题,倍受关注,一些围观的诗友,借着肃清诗坛抄袭之风,借着想弄清此事水落石出之名,巴不得看唐诗和金铃子两位著名诗人的互斗。

        作为重庆诗人,我认识他们两人也好几年了。金铃子见过多次,在重庆大学城诗会中也见过唐诗一次。两个人的诗歌我都读过一些。在我看来,他们都是真心爱诗的诗人,两人都坚持写诗多年,他们的诗作都极为丰富,在他们各自的新浪博客,都能看到他们这些年来创作的诗歌。可以肯定的说,他们没有谁想抄袭谁,这真的是一种偶然。也许就是一人读了另一人的诗,感觉好,有印象了,过段时间写出来,也忘记是受了别人启发,后来也就完全当成自己的作品了。这真的是无心的诗歌重合现象。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这也是诗人在写作中,偶尔会出现的一种现象。

      当然,我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抄袭的。这里,我也不是为谁说话,我只想站在理性的立场,想就这事说出我自己的看法而已。我认为他们两人的诗歌创作,都是很独立很成熟的。这次他们的诗作如此相似,这只是一种偶然现象。如果不是因为唐诗获十万元大奖,这诗不会被放大,不会被诗友发现与金铃子的诗作如此相似。事情发生了,金铃子能找出自己与这诗相关的发表物证,唐诗也在博客申明这诗是自己最初作于十多年前。我想,事情其实就到此为止最好。金铃子和唐诗各让一步。现在来看,事情的纷争仍然在继续,围观的诗友也多,两位著名诗人也不想因了这,而毁坏自己在诗坛辛苦打拼来的一片声誉。珍爱诗歌,珍惜自己在诗坛的荣誉,表明自己坦然写诗,坦荡做人的心迹,这是正常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更何况,重庆人讲的就是耿直,现在大家都只想互证自己的清白,证明自己是坦荡的,耿直的。但我感觉双方都要冷静。大家都同为重庆诗人,大家都如此真心地热爱诗歌,大家也都坚持认为自己的诗是原创,没有抄袭。但这两首诗的确有如此相同的姿势和表情。这便是令人头疼的事了。

只是我感觉,两位诗人都没有必要再较真下去。大家各退一步,也吸取这个教训,以后创作更谨慎,同时也为我们诗坛所有诗友提个醒,创作的好坏无所谓,关键要独立创作。我之所以说这事大家最好各退一步,就此作罢,也不要再继续深究,是因为在我看来,再互撕下去,必有一伤。谁都输不起。这事这么些天了,我想也闹得他们头疼不安,但这只是暂时的,时间一久,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大家都会忘记这事的。

      现在看来这事重要,两人都想自证清白,但过段时间一看,这些事其实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大家还要继续好好地生活。大家还要继续好好地热爱诗歌,在诗路之上继续走下去。在诗坛中,金铃子的诗得到不少诗人的喜欢与热爱,作为中国当前最优秀的女诗人之一,金铃子的诗歌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为写诗数年的诗人,唐诗的诗也相当不错,而且,唐诗这些年为诗坛所作的贡献,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我们不能因为这次获奖诗作与金铃子的诗作高度重合,就忽略了唐诗诗作的独创性和过去对诗坛的贡献。因此我想,两位诗人就此作罢,不再为这事纠结。至于诗歌奖主办方如何处理这事,我想可以将陈子昂诗歌奖的奖项发给唐诗,唐诗博士应该也不是经济拮据之人,可将此奖的奖金拿来奖励当前诗坛最优秀的20位诗人,每人奖金为5000元。评委可以邀请金铃子,唐毅等诗人。或者奖金就以金铃子和唐诗两人的名字来设立,或取名叫金唐诗歌奖,或干脆就因那两首诗与暮色相关,就取名为“暮色诗歌奖”。这样是一举三得。既可让我们感恩陈子昂诗歌奖,又同时为唐诗和金铃子两人的胸襟而佩服,而感动。受益的20位诗人也更加感激这些著名诗人们的胸怀。呵呵,我只是提供一个天真美好的和解思路,供大家参考。

因此这事,我想唐诗博士也不必非要拿出证据自证清白,甚至诉诸法律什么的。如真这样,金铃子诗人同样也会找很多发表的物证来证明这诗作的版权属于她。所以我感觉,这事有点没完没了,互撕得深,大家彼此伤害越深,对谁都没好处。万事和为贵,我认为金铃子和唐诗以及主办方,都退一步作出让步最好。主办方拿出大奖来奖励诗人,也是鼓励诗人的创作,而且,主办方评这奖,也公示了那么久的时间,最后评出的结果,也是组委会的意见,我认为评奖程序是合理的,我们不应指责唐毅与唐诗互相评奖。因为唐诗每年负责的诗歌奖,都是无数诗友参与网络投票的,我也参加过两届,两次都没获奖,但我感觉他们的评奖,还是比较公正的。因为网络投票这是完全公开的。也要占一定的分值,绝对是假不了的事。所以现在,我认为陈子昂诗歌奖仍然可奖给唐诗,唐诗索性就操一回大方,反正都在为诗坛贡献,那就因为这诗作跟金铃子的诗太相似,干脆以两人的名字来命名一个诗歌奖,大家共同再举办一个诗赛,分化奖金,鼓励诗坛优秀的诗人,大家都将坏事变为好事,共同鼓励诗人写作,这也是金铃子诗人希望的,我想这样,说不定还能成为诗坛一段佳话。

这贴一出,也许有人又会说我庇护抄袭者,胡乱想些法子来替抄袭者打圆场。或者有人认为我想借此又混水摸鱼,得一回奖金。我可以保证,如陈子昂诗奖真的将奖金奖给唐诗,不再追究此诗是否抄袭,唐诗真的将这诗以他和金铃子两人的名义举办诗赛,我也不会参赛这诗赛,去挣这奖金。如请我当一回评委,我倒可以亲自见证一回公正的诗赛。不管怎么说,我希望大家在批评的同时,也要往更好的方面去想。就像以前代雨映那样。当时无数人批评代雨映,我就说,代雨映还年轻,大家都批评她抄袭,她的确知道错了,大家就不要再批了,让她痛改前非,从此好好写诗,独立创作。结果有些人坚持一棒子打死,现在代雨映完全消失于诗坛。她也许能改掉抄袭习惯,能独立创作出好诗来,但现在,我们完全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她一点诗歌的影子了。

因此我认为,凡事还是要留点余地。大家各退一步,彼此海阔天空。金铃子和唐诗,跟代雨映抄袭的情况完全不同。这两位诗人他们绝不是靠抄袭作品来投稿,来创作,他们都有成熟的,独立创作诗作的能力,他们都同样如此热爱诗歌,他们内心都是很善良的人。这次出现两人诗歌高度相似的情况,只是一个偶然事情。人无完人,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和谅解其中某位诗人无心的过失。我相信唐诗如真是抄袭,他又哪敢把这诗作当作自己的诗作修改后,拿去评奖。我也相信金铃子如果抄袭,她又哪敢拿着那诗作一稿多投地到处发表,而且还一改再改呢?所以,这只能是其中一人无心的一种疏忽和过失,在陈子昂诗歌大奖的放大镜下,才将这过错无限放大,造成今天两位著名诗人互证清白的现象。

因此,我感觉这事,是完全可以谅解他们的。如果唐诗真的不小心把金铃子诗作当成自己的作品,我也仍敬佩唐诗对诗坛曾有的贡献。如果金铃子也不小心把唐诗那首诗作当成自己的作品,我也仍相信她是中国诗坛最优秀的女诗人之,也相信她能独立创作出很优秀的诗作来。因此我想,这事给他们两人,也给我们广大诗友一个清醒的提示,那就是,千万不要借鉴和模仿别人的诗作。我们一些诗人早期诗作,模仿痕迹比较大,最好早期诗作不要拿去发表。

对这样的事发声,有时和稀泥是两面都不讨好,但我真的希望这事能有一个较为良好的结局。如果主办方真的如我建议,将此奖金仍奖给唐诗,唐诗也不要心痛这到手的十万元,用这十万,再为诗坛做点好事,我想这是唐诗博士愿意的,也是金铃子愿意的。而金铃子和唐诗因这次偶然性的诗歌高度重合,相遇了一件坏事,却由此为诗坛做了一件实事,这不是很好的吗?

这样,陈子昂诗歌奖主办方,唐诗和金铃子都为诗坛做了一件好事,唐诗和金铃子,包括广大诗友也在这事中吸取了教训,金唐诗歌奖中,又有20位诗友从中受益,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这事有多大的可行性,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这样天真认为的。

不过这事,不由我说了算。得看陈子昂诗歌奖主办方如何处理,也得看金铃子和唐诗以后如何对待这事了。最好三方都见面,大家坐下来好好商谈,以诗人特有的浪漫情怀和各自的智慧,圆满处理这事才好。

最后我想对自己说,也想对所有诗友说,诗写得差一点没关系,但我们:

不要抄袭,千万千万不要抄袭!
不要模仿,万万万万不要模仿!
发表于 2016-4-20 22: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抄袭风波,唐毅谈做人与做诗 (2016-04-20 15:21:05)转载▼
标签: 文学/原创        分类: 相关-华语诗刊
2016年4月,我的诗集《十九张机》印行,应中国诗歌流派网宫白云女士之邀,拟走进该网“21世纪诗歌会客室”同网友(诗友)们谈谈诗歌。正躲在书斋准备相关资料,面对白云女士所出题目,我本想简略回答,但逐一审题,又觉得有许多话可以说,写了15000余字好像还未“望到头”。
不料此时网络上曝出《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得主唐诗获奖作品《在暮色中赶路》涉嫌抄袭重庆女诗人金铃子作品《暮色多么沉寂》,一时舆论大哗。
作为《华语诗刊》主编,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事情,接受媒体采访,出面澄清相关信息。
按照一些公众媒体或自媒体的说法,是“水落石未出”。所谓“水落”,即根据现有文本考据,抄袭是肯定的;那么“石未出”呢,即究竟是谁抄袭谁?不是任由某一个人说了就可以认定的。所以我在《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的几点说明》里就曾表示,需要一定程序的“有效认定”。
几天前,我在微信上送别一位朋友时说:“天下人皆可苟且,我独不能。不仅有诗和远方,还有然诺。一个不重然诺的人,做不好诗!”
其实,这样的话古人早就说过了,即文品出于人品。
大家可以想见,一位写诗的人,一位重然诺的人,就是一个高尚的人!我呢,就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做好自己。
对于抄袭行为,在回答《新京报》记者的采访时,我就说过,那是作者的素质、人品问题,同“陈子昂诗歌奖”的设立和评选机制关系不大。
可是,几天下来,我居然得出这样八个字:“诗歌神圣,诗坛丑陋!”这让我非常吃惊。
在我的心里,诗歌永远是神圣的!但是,正因为诗歌神圣,才会有那么一些根本就与诗歌搭不上关系的人想搭上那么一点关系。我曾经和一位诗人讨论过,不是写过一些像诗的文字的人就可以称之为诗人的。真正的诗人少之又少。但就有那么一些人,以诗歌的名义,其所思、所谋、所为,其实是在使诗歌蒙羞。
当然,抄袭更是在使诗歌蒙羞!
但是,面对一场“水落石未出”的所谓“抄袭风波”,我已经在第一时间就此事件以个人名义在博客、微信上发表《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的几点说明》。遂宁日报报业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已正式通知唐诗先生,本着维护评选的严肃性,督促唐诗先生通过权威认定或法律程序提供是否涉嫌抄袭依据。若最后认定抄袭成立,将取消其获奖资格,依法追回奖金及证书,并通过媒体发布处理情况。
事实上,是否抄袭?谁抄袭谁?就这么简单的两个问题,也不是某一个人立刻就能作出判断的。
我看了一些网友(诗友)的留言,有的似乎比较着急,想的是马上就能够看到处理结果。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出来说:“这就是抄袭!”可是,作为主办单位,一定要讲程序。什么是“有效认定”?即主办单位不可能按照某一个人说“这是抄袭”就立刻追回奖金和证书。法治社会,我说的“有效认定”就是“法律认定”。更多的网友(诗友)则对《华语诗刊》表示了理解,还是理性的声音多。
有的人则无所不用其极,甚至非常“下作”。
一位诗友说:“不久前参加一诗会,无意中听到一遂宁诗人贬损唐毅。我当时就想,都是写诗的,而且同在一个市里,至于吗!那天,本来想与这位诗人打个招呼的,在听到此君此番言语后,遂罢了当面寒暄之念。”
我不认识这位诗友,我想就是认识,他应该也听不到我去贬损别人。那样的话,我也会被这位诗友看轻的。
还是那句话,做不好人,便做不好诗。还有诗友宽慰我说:“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你者谓你何求!”为了诗歌之神圣,一切我都可以不在意,毁誉由之。
什么事无愧就好。
此前,为了评选、颁发《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我本已身心疲惫。甚至连颁奖现场我都没去。且这一段时间,家里的事又特别多:85岁的父亲病危,在省城住院;小孙女珍珍出世不到一周,也需要照顾……还有我的诗歌访谈,不可能无限延期吧?尽管如此,我仍再一次负责任地说:凡《华语诗刊》“陈子昂诗歌奖”评选,均经受得住任何检验。
我深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楼主| 发表于 2016-4-21 07: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茂华 于 2016-4-21 07:05 编辑

暮色多么沉寂

暮色多么沉寂,听不到一只鸟叫
一声狗吠。漫天的雪花
不慌不忙地飞舞着
像一些寒冷的故事,轻轻地,簌簌地
把我引入迷途。我走了
一段路程又一段路程。就这样,一天天
仿佛去到无人凭吊的远方
又仿佛去向天空,群山
秘密内心中被人冷淡的忠诚
或者满怀壮烈的文字,或者无端飞逝的岁月
有人在冬天不知不觉地死去
我感到惶恐,感到害怕,如同一条红狐
在雪地带着火焰奔逃。如同
古杉里面的年轮,响起拼搏的水声
谷中,树林里
一只垂老的黑鸦,在一片隐蔽的沙丘后面
它沉默不语


巨大的孤独突然降临
我仿佛一具没有生命的骸骨
却战栗着等待
时间那把锐利的尖刀,向低垂的头颅
落下来


                           金铃子2012年3月修改版
暮色多么沉寂,在这深山,听不到
    一只鸟鸣,一声狗吠
    漫天的雪花
    不慌不忙地飞舞,像一些寒冷的故事
    轻轻地,簌簌地
    梅花飘落
    我在古老的寂静和难得的香气中
    匆匆赶路
    一段路如爱情平坦
    一段路如痛苦陡峭,我被飞雪盖顶
     又被传奇忘掉
    但内心始终有一群鸟
    坚持着红色鸣叫
    壮怀激烈的诗句刹那冒出来
    无端疯狂的噩梦
    不知不觉地死去
    我感到燃烧,感到猛烈,一条红狐
    在雪地带着火焰奔跑
    崇山峻岭
    抖动嘶鸣的鹰的羽毛,我不相信
    冻僵的黑乌鸦,不能
    被白色喊醒
    我决不停下来彷徨,迷惘,张望
    也不颤栗着等待
    在这薄暮,在这返回
    故乡的路上
    此时没有闪电的利斧向低垂的树枝
    无情地劈下,虽然
    有巨大的孤独
    虽然,明月不会突然降临……

                           ——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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