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晚学,孩子们仿佛飞出了鸟笼。尽管家长一再叮嘱赶紧做作业,但孩子幼稚的心里总惦记着动画片、橡皮泥或者一摞小卡片。如果盯得不紧,孩子会玩起“游击战术”。看看自家孩子那机灵、淘气的模样,我往往忍俊不禁,回想起自己这般大时候的光景。
那时候,校门口没有一窝蜂的家长来接送,放学路上我们有较多自由:钻胡同捉“特务”,找空地打纸板,攀树枝掏鸟窝,三个一群五个一堆,童年的欢笑至今犹在梦里飞扬,而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要数“斗鸡”了。
所谓“斗鸡”,就是在地上划一道横线,参加游戏的孩子各站一边。再找两块砖疙瘩,摆在横线两侧相对固定的位置,算作各自的“元宝”,如果把对方的“元宝”抢过来就算胜利。抢“元宝”的方式是单脚跳着前进,抱起另一条腿弯曲捧高至腹部,以突出的膝盖作武器,冲击对方“护宝人”的身体。倘未抬腿冲锋的时候且算后备力量,一旦蹦跳向前,就不允许再双脚着地,如果双脚着地或者跌倒就意味着“牺牲”,失去战斗资格。因为都是孩子,冲击力不大,并且时兴在冬天玩这种游戏,大家都穿着棉袄甚至棉裤,所以虽然被冲倒而“牺牲”在所难免,但真受伤的鲜有所闻,那时候孩子也没现在娇贵,弄脏衣服回家也好过关。
在游戏过程中,身体壮实的孩子勇往直前、以一当十;瘦弱矮小者机敏灵活、进退有度,常几个人联合起来对“强敌”前后夹击,或奋力消灭之,或逼其退让,使己方的“勇士”得以驰骋疆场。有时候后方空虚,“敌人”偷袭过来,不管对方是怎样的庞然大物,无论自己如何不堪一击,作为留守人员,往往为了“护宝”奋不顾身。即使被撞倒了,跌疼了,也无怨无悔。一种集体至上的意识,一种团结奋战的精神,一种有勇有谋的素质,就在这快乐的游戏中扎根于幼稚的心田。
当太阳收尽余晖,我们的“战斗”宣告结束。带着满脸的汗水甚至一身泥巴回到家中,乘大人烧晚饭之时赶紧把作业做完,接着又掏出自己折叠的纸枪、自己砍削的陀螺。一段树枝,一根铁条,一只瓶盖,一颗石子,都能做成花样百出的玩具。制作的过程本身就充满了快乐,偶尔划破手指流出血,放到唇边吮一下继续“干活”,绝不会哭哭啼啼向家长叫屈。那时候我们没有干脆面,没有巧克力,没有动画片,没有游戏机,但也没有沉重的考试、无边的孤独,更没有恐怖的录像和早熟的恋情。
说明:图片摘自巴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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