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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悔寻梦人 于 2008-10-10 17:28 发表 发帖时,如果你改变字的颜色,请把字的大小调至5号,这样看起来才不吃力。 欣赏寒梅的“和”文,希望有更多的朋友携手相“和”,使同一题材体现出不同的风格,更美地装扮醉里风情。
原帖由 寒梅 于 2008-10-10 21:13 发表 谢谢! 对不起啊无悔版主,我还是喜欢4号字,又改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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