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祥 于 2008-3-21 08:14 发表 文字不错,情感抒发也好,就是干扰了兰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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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凤舞红尘 于 2008-3-24 20:46 发表 美好的事物谁人不想占有呢?
原帖由 祥 于 2008-3-25 07:34 发表 想是可以的,比如我也想风舞红尘,潇洒人生。 关键的是你那样去做了。
原帖由 祥 于 2008-3-28 04:59 发表 纵然你巧舌如簧,你的罪行仍然昭然若揭,兰花就是最好的明证,文章就是你的忏悔书。思想态度要端正,才能写出高质量有震撼力的文章来。
原帖由 祥 于 2008-3-28 20:48 发表 那你也叫我几天老师,让我过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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