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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婚姻上的夫妻 情感上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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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07: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008-3-27 06:35 发表


尊敬的叶子老师,想到那写那,我还做得不好,做得好的,看起来还真的很舒服,就像一个人在天安门广场翻跟头,随便翻,惬意得很。我只感觉我是在桥上或者小房间里翻跟头。
风格这两个字相当高调,估计已经修炼了 ...

说实话提出建议时,我的心是忐忑不安的,一般我是很少提别人意见的,包括善意的,只有熟悉起来以后,才敢慢慢的擦着擦边球提点点小意见,很欣慰您没有向下山之猛兽一般朝我冲过来,啪啦啪啦的给我一顿批评!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08: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暴露自己的观点是一种果敢,唯有交流,才有进步。不要把自己的光辉形象建筑在谨小慎微的基础之上,人需要快意的生活,虽不能飞,心向往之。
其实这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氛围,团结起来,打破它,你会进步,成长,还有最关键的快乐。祝叶子老师在表达外在快乐的同时,内心也产生快乐的共鸣。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08: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河海洋 于 2008-3-26 20:32 发表
没有什么动人的故事,也没有曲折的经历,正是这种淡定的温馨,体味着生活的平常。
欣赏了!
欣赏了!
欣赏了!


河海洋的语言特色余音绕梁,十分形象!这是你老的风格,极具视觉冲击力。
发表于 2008-3-27 10: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来了 先问句:为什么发文章不加原创之前缀?
发表于 2008-3-27 10: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一\二楼两个帖子合起来该是多么美的一篇文章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11: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老师的话,加前缀很麻烦,而且约定俗成这么干了。
第一个帖子和第二个帖子合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可的,没有当成文章写,一些随感而已。
发表于 2008-3-27 14: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008-3-27 11:13 发表
回老师的话,加前缀很麻烦,而且约定俗成这么干了。
第一个帖子和第二个帖子合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可的,没有当成文章写,一些随感而已。


老师偶提倡治文严谨之态度,你这个学生偶还是不收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19: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使不得,万万使不得,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改正。用严谨来严格要求自己,作出一个新的面貌来。我现在就去改。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19: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和尊敬的朋友们,我已经修改,敬请指正!
发表于 2008-3-27 20: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祥子可教!可真谓能屈能伸、有错能改啊!好同志,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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