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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果我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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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13: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008-2-27 21:30 发表
鸿鹄先生息事宁人,小打小闹何必斤斤计较。
认真写你的文章,让人家没得文章可写了!

——来此,对我来说很是奢侈,想必祥兄很是理解!
——“小打小闹”绝不是我的初衷,所以也谈不上什么“息事宁人”和“斤斤计较”了!
——我自然是最喜欢用我的文字和大家一起真诚、平等、和谐的探讨和交流!相互学习,一起提升,共同进步!
发表于 2008-2-28 13: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祥兄和天涯在《人被爱留住》后的交流!
这更为提醒了我要突破浓郁的自我主义的色彩,从个人的心情日记中逐步演变成文章。
我从来只是称呼自己的文字只是“文字”,而非“文章”,因为我不是专业的写手,不过我在祥兄的指引下,我还是愿意改变为文的方向和风格的!
至于在你此贴后“呱躁出来的打打闹闹”,真的很抱歉!这不是我主观意识下所看到的,尽管只是闹剧!
发表于 2008-2-28 17: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写了《如果我是版主》,这么快就梦想成真了,祝贺啊!什么时候再写一篇《如果我是市长》,说不定也能让我们高兴一下呢!说真的,在与祥的交流中,能看出他对文字较真的态度,如虎般的咄咄逼人,而现实中他性情随和豁达,如他的个性头像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8-2-28 17: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梦做得不好,也没有梦出个所以然了。今天晚上,早点休息,烫烫脚,认真做,希望有个意外。
我一直是步子比较小,所以做梦也是循序渐进,踏踏实实的。
如果我是市长,这个梦就让比我更适合的人来做吧!呵呵。
发表于 2008-2-28 17: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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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22: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楚楚可别生气啊!我理解你的意思!
这个词语我也一直很喜欢用的,平时生活里也经常用。
即便不是如此,在此就当是借用一下这同一个词语,不可以么?
发表于 2008-2-29 13: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2-29 14: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苦思冥想“老先生”,非常敬佩您老的“直言不讳”,教训的是!
鸿鹄先生中的先生,只是一个性别区分,并无老师之意!
在整个醉里,我的学历可谓是最低最低的,岂能算作“先生”呢?更不是如你所说的“酸溜溜的老师”了。充其量也只是芸芸“庸人自扰之”中的一个庸者而已!但我这个庸者却更喜欢“直言不讳”的胆大!望您老休怪!!

[ 本帖最后由 鸿鹄先生 于 2008-2-29 14: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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