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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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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0 19: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你可以拥有权威,但未必拥有威望;你可以凌驾于他人,但未必能以德服人!(有感于身边的某一领导)

发表于 2006-10-20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争,元气不伤; 不畏,慧灼闪光; 不怒,百神和畅; 不忧,心地清凉; 不求,不卑不亢; 不执,可圆可方; 不贪,便是富贵; 不苟,何惧君王![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0-25 1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是相互的.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转告那位领导,让他学会增强人格魅力.
发表于 2006-10-27 22: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上路,请多关照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9 18: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还真的懒得和这样的领导打交道!只是我的直接领导(我们主任)为了这事愤愤不平了好半天.他委屈与气恼那领导居然漠视他的尊重,连哼一声都好象失了他的身份!我说这样的领导用不着尊重!"若要人敬己,先得己敬人"!
发表于 2006-11-3 21: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尊重是互相的 。无论你是高高在上的领导还是一介布衣百姓 ,只是所处的位置不同 ,人格的尊严、生命的价值是平等的。几百年前的为君之道放在今天亦有其深刻的道理:水可载舟,水可覆舟。身在高位不应该趾高气扬俯视别人,凌驾于别人之上总会被人们摔下,俯身平等待人方是明智的为官处事之道。以威服人只伏得一时,只能说他的外强中干浅显无能;以德服人、以诚待人才能彰显真正领导的修养与艺术。可换得忠心与赤诚,为部属与百姓褒扬和称颂。
发表于 2006-11-3 21: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逆风飞扬在2006-10-20 21:18:41的发言:  不争,元气不伤; 不畏,慧灼闪光; 不怒,百神和畅; 不忧,心地清凉; 不求,不卑不亢; 不执,可圆可方; 不贪,便是富贵; 不苟,何惧君王![em01][em01][em01]
 经典 ,值得借鉴!
发表于 2006-11-5 21: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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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22: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12-2 09: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呀!这不正是红尘中传说的佛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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