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438|回复: 8

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思考(作品编号:00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2 12: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思考
                                                                                                                                   作者:王克群
[摘要]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农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
[关键词] 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思考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农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
          1、强化认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党和政府对生育政策的调节;依法行政,体现农民依法生育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统一;依法行政,体现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行政,体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统一。不断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向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新台阶,实行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严格掌握生育政策。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地方法规,依法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制定优待奖惩办法和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依法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3、强化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要深刻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全社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依法调整人们的生育行为;要依法管理和维护群众的相互利益,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尽快转变婚育观念,改变以前依靠行政命令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严格法定职能,坚持纠正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甚至损害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干群关系的行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常抓不懈。
          二、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负担补偿,也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式颁布赋予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职责,同时也是遏制计划外生育的必要手段,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和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服务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建设中去。
          1、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秩序,加强依法审计。行政监督是依法管理的必要手段。目前在各线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严重的乱收乱支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加强管理,依法监督审计尤为重要,使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支出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更好地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中去。严格使用程序,彻底杜绝那些非法占用、非法截留、非法挪用的贪污不法行为。
          2、落实责任,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制。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下拨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交财政,统一调控是国家的宏观指导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占用。对超范围,超标准,超计划的开支,违反财政纪律的当事人,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法加强城镇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社会制约机制
          城市人口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1、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综合服务,坚决纠正和遏制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城里生、农村长、农民严、干部宽的腐败现象,引导干部群众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均衡发展。
          2、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属于生育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经批准,按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孩,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持予以纠正。
          3、依法依纪加大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超生违育问题的查处。
          近几年来干部职工城镇居民超生违育严重。目前虽有转机,但部门和单位领导疏于管理,超生违育仍有蔓延之势,查处不力依然存在。为此,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在管理上要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超生违育及无政府的生育状况,强化单位管理职能,坚决落实部门,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责任,谁开了绿灯,谁开了口子“谁管理失职,谁弄虚作假,就追究谁的责任”;二是敢于碰硬顶真抓典型,对顶风违育的干部职工和群众;三是健全网络跟踪服务,加强育龄妇女的孕前管理,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四是积极推动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的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及家庭社会保障制度,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生产、生活、优生优育的服务。
          四、依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政策宣传教育落实到位,使流动人口了解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认识到位,要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落实责任目标放在较为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并作为考核责任单位和部门的一项重要依据;工作网络建设到位,建立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联防工作网络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责任到位,流动人口管理由谁抓,怎样抓,必须明确执法责任,一抓到底。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的社会制约机制。把好流动人口的审批与发证关。和现居住地查验服务关,使流出地与现居住地互通信息,了解育龄人口的育龄状况,以加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网络程序,实行卡表册档案管理;把好“流出人口审批关、发证登记关、环孕情形服务返回关”;实行“七个一”:即填好一份《申请审批表》、办好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定一份《合同书》、找一个相对担保人、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留下一个详细的地址或可靠的电话、按时寄回一份有效环、孕情服务证明,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依法落实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我国流动人口达1.2亿,将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目前流动人口逐年剧增,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改制,人口转岗、分流等,这大批的劳动力对社会起着巨大的作用,他们服务于社会,各级政府要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调动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1、强化监督,违法必究。首先要做到依法治权,对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滥用权力,进行假手术、假证明胎儿性别的鉴定,造成严重恶果,损害党群关系,阻碍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事,要一查到底;要建立健全刚性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机制,防止弄虚作假,破坏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失职或超范围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操作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扬民主,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把依法行政、强化监督落到实处。
          2、加强对病残儿鉴定审报的法制化管理。鉴于各级在病残儿申报工作中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目前,要加强对申报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规范鉴定程序;做到公正执法、严防弄虚作假,实事求是是正确给予人们合理生育、合法生育的权利,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生育政策;加强组织建设,实行民主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增强透明度,把病残儿医学鉴定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着眼于以人为本,着力于优质服务,完善优质服务机制。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优质服务理念和动作方式把降低生育水平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实行人性化服务,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一是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和进村入户的宣传访谈,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二是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科技创新,进一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功能,特别是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水平上来;三是认真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全面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为切入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四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对流动人口不岐视的原则,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六、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
          着眼于实现和发展群众利益,着力于政策推动,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在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限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包括集体收入分配、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适当照顾的社会经济政策;二是不断深入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奔小康相结合、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特别是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的行业优势,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形成以制定和落实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对计划生育户实行政策帮扶、项目帮扶、科技帮扶及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帮扶的“三结合”工作新格局;三是推进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要尽快探索建立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养老保障制度。
         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着眼于强化部门合作,着力于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计划生育宏观管理体制,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协调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的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核心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重点是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生工作、支持配合计生工作,在推进本部门工作中促进计生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农村改革,形成新的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保证转移支付的计划生育经费足额到位。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新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路清、业务精、勤为民、善创新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1/content_25059.htm

通讯地址:山东济南市舜耕路22号,济南市委党校教授,
王克群 邮编  250014   电话0531—82919140
电邮 wangkequn@jn.gov.cn
发表于 2009-4-22 18: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天涯同志能做政客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9: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叶落凡尘 于 2009-4-22 18:17 发表
哇,天涯同志能做政客了!

竟然粗心大意到这种地步!是我写的吗?
发表于 2009-4-23 10: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呢!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5: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克群朋友,我想您文中的观点、政策都比较正确,有见地,可惜我们本次征文需要的是言之有物的散文,您这篇是标准的论文,不符征文要求,感谢您的参与。
发表于 2009-5-2 15: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辟的论文。
发表于 2009-5-2 22: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聊一聊

好闺女嫁错了地方!
发表于 2009-5-6 2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王教授的文章。问好!
双木林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5-7 19: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4-5-15 13:54 , Processed in 0.029663 second(s), 13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