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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作品编号: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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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20: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 射 死 刑

                                                                                                     张其进

       这,绝对是一种偏见:专政就是暴力。
       耳濡目染那些如电视剧《黑洞》中的违法施暴者凶残和贪婪。我们面对歹徒犯下的累累暴行,只有惊讶、悲愤、憎恶、痛惜、冷寞的情感在心中交织,良知让我们对一个个扭曲的生命历程有一种本能的颤栗,恨不能千刀万剐,食其肉寝其皮,似乎唯有如此才能惩罚犯罪,以儆效尤。每当看到那些罪大恶极的歹徒面对死亡恐惧的眼神以及倒地后的痛苦抽搐躯体,就能真切地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在伸张。
       从古到今,死刑的执行方式有许多种。我国古代有炮烙、车裂、枭首、戮尸、磔、凌迟、绞刑……枪决是如今世界上普遍适用的执行方式。
       注射死刑是一种很人道的执行方式。许多人和我一样,从感情上接受不了。不是说罪当所罚吗?法律是威严的。让死囚平静地走进行刑室,舒舒服服地躺到刑床上,用特制的药物注入其体内让其飘飘然地死去,既不干脆,也不解恨。其间死囚或许还会有暇想起故乡美丽的山水,或许会在心中漾起对守望亲人隐隐的歉意,或许什么念想都没有,外表一副无牵无挂的样子,慨然赴死,一副尊严的样子。难道不是对法律的亵渎?作为司法工作者对法律则会滋生出苍白无力的感慨。实行注射死刑,对于那些无辜的被伤害人来说很不公平!我在心中打了个结,那是我为被伤害者的鸣不平。
       中国是世界上第二个用注射方法结束死刑犯性命的国家,亲历执行的全过程,我深深地感受到一种人性的冲击力。
       死囚是个女性,27岁,略显肥胖的身材依旧掩饰不住青春的活力。她一看到我们,面部像被什么蜇了一下似的,一惊,知道自己罪不可赦的生命旅程该结束了,曾经践踏过他人生命的她脸色先是一红,继而转为蜡黄,紧接着全身不停地颤抖。生的希望彻底破灭,她“扑通”一声瘫跪在法官面前,悔恨地嗥哭不止。一个十恶不赦的人竟也如此脆弱!当被告知她将在药物的作用下平静地在“睡梦”中死去时,她便擦去脸上的泪痕,把柳眉向上扬了扬,直起身子慢慢地站了起来,情绪开始趋于平稳,暗淡无神的双眼充满着感动。她木然迟缓地按要求履行了她最后的全部义务,使得执行前的法律程序尽管进展缓慢,但却超乎寻常的顺利。
      刑车呼啸着驶出看守所。死囚刚出大门,眼睛便一亮,经验告诉我她的心又开始变得不平静了。站在路边的丈夫和孩子疯也似地向囚车招手。父子俩尽管看不到囚车内的一切,却想到囚车内一定有他们的亲人。那个昔日温馨的家要没了,丈夫宽厚的胸膛再也托不起妻子的任性和娇纵,年幼无知的孩子再也感受不到母爱的慰抚。死囚一脸茫然,禁不住绝望地摇头。她勾头回望亲人,多么希望囚车能停一下,然而囚车毫无表情地让他们擦肩而过。就此与曾经恩爱的丈夫和乖巧听话的孩子诀别,死囚转过脸,倚在靠背上,仰起头闭上双眼,泪水如断线的珠子顺着眼角往下流,她没有哭出声,抽泣时双肩不停地耸动。出于母爱的本能,她最放不下孩子:乖孩子,在没有妈妈的日子里,你自己一路走好。多想回头来过!然而,剥夺生命权是对她所犯罪孽的惩罚。
      执行床上的她如芒刺背,心智全乱,头不停地左右摆动,似乎想再看看什么,又似乎看什么都不能使她集中精力。如果我猜得不错,一定是怕眼前的世界突然从她视线中消失,她想留住生命,那怕是一世做牛做马。
      执行!
      命令如惊雷,在她耳边炸响,她像被电击了一下,突然静了下来,把眼睛瞪得溜圆,呆滞的目光紧盯着天花板上的某一点,眨都不敢眨一下。行刑室内死一般沉寂,就见死囚上下眼皮随着药物作用的加重而不由自主地慢慢闭合,然后脑袋向侧面一歪,被确认脑死亡。然而在上下眼皮之间仍然分开一条线般粗细的缝隙,眼角上还挂着泪花,上眼皮不停地颤动,像竭力要再睁开似的,可那已经是不可能了。
      依法惩罚犯罪不同于报复犯罪,实施注射死刑是对死囚隐私和人格的尊重,是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让死囚在社会的宽容中抱愧地死去,是法律的德化。谁说没有痛苦的死就没有耻辱?死囚的眼神已经告诉了你。谁能说平静地死去就没有绝望?死囚的颤抖灵魂已经告诉了你。
      少用、慎用极刑,适用极刑人性化。是我国司法制度进步的一个缩影,它叠映在伟大祖国繁荣富强、文明发达的宏伟篇章里,让它锦上添花。使我们看到严肃法律的人性的一面,这并不影响它的社会效果:关爱他人就是珍爱生命。
发表于 2009-8-29 20: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8-29 22: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什么
发表于 2009-8-30 08: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罪大恶极的犯人,
也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啊!
发表于 2009-8-30 13: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方式如何,杀还是杀。有什么进步可言呢?不过是嗜杀者美化自己的进步而已。

更可怕的是,有时候还杀错了人。
发表于 2009-8-30 20: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8-30 20: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中国现阶段的情况,不宜取消死刑。
发表于 2009-8-31 09: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狠心话,对待有些罪犯,死刑是必要的...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09: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轻掬你心☆ 于 2009-8-31 09:12 发表
不是说狠心话,对待有些罪犯,死刑是必要的...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我也赞同,有些犯罪分子罪大恶极,一人杀了几人,残害多少无辜,他不死谁死!
发表于 2009-9-1 16: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什么,都说法不容情,对罪大恶极之人采取极刑没人性化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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