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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囚界无边:警察与犯人的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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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2: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339912.shtml

    老猫如是说发贴辞

  我估计《囚界无边》(暂定名)完成之后是一部长篇,以我现在的构思,没有二十几万字大概写不完,因为故事太多了。以前虽然也七七八八写过些东西,可是上网写作,还是头一回,我想把它称为我的网络小说处女作。
  我是新手上路,连天涯社区怎么注册,文字往哪儿贴怎么贴都是现学的,肯定就是网友说的菜鸟喽。据传网上有一句行话:新手上路请多关照,我想改改,改成菜鸟试飞砖下留情。这倒不是说我只想听好话,怕人拍砖,只不过希望砖头下来,别把这只菜鸟打得再也飞不起来。我还指望留口气儿,听网友们众说纷纭,长长见识呢。
  好像在网络上贴小说,开篇都得把故事梗概先写一写,主要人物的命运也得交待一下,但是这次我想把这段给回避回避。原因是从标题看大约已经可以猜测,它跟囚犯的生活有关,有囚犯肯定得有警察,它将涉及警察与囚犯的关系。
  设问:警察和囚犯能有什么样的关系?
  答案:猫和老鼠的关系,天敌也。
  这个答案要是在一般情况下,肯定是回答正确,加10分无疑。可是,假如是在非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关系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呢。我以为是有的,不光有变,而且可能变得不可思议,一不留神变成了牙齿与嘴唇的关系也未可料——唇亡齿寒呐。在这部小说里,环境之变会很突然、很紧张,其中的人物命运和相互关系也会变得很微妙、很特别。怎么变?还得走一步看一步。
  可能我说了算(我是作者,可以安排人物进退);
  可能我说了不算,你说了算(期待各位的参与,弥补我经验的不足,边写边改);
  也可能你我说了都不算(现实生活的规律会制约我们,使作者不能凭空乱想胡说八道)。
  总之,我希望笔下的人物,即有传奇性,又具合理性,也期待在故事进行中,我和你都为他们揪心揪肺,甚至在某些环节跟他们一同伤心落泪或者开怀大笑。做不做得到,还得看我的功夫……不,应该说我们的功夫怎么样。要是我们在现实中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却能在小说中左右人物的命运,总归是件有意思的事情吧。
  在我的家乡,做手艺的人有一种自我减压的说法,叫做“草鞋没样边打边像”,意思是不说大话,不做承诺,顺其自然地做活儿。我想象,在网络这个开放的空间里写作,是不是可以套用这个说法,给自己营造一个没有压力的环境呢?比如说,当我对某个人物的命运把握不住的时候,请网友们出谋划策,挑选出一个最合适的方案来安排他(她)的走向和结局,甚至当你的他的我的方案都很具合理性,我们之间又不能互相说服的时候,并列出ABCD多种方案来假设他(她)走向和结局;当我对某个情节的设计没有自信心的时候,把自己的困惑写出来,请网友们评头品足,以致在承受了摧毁性的打击之后,重新结构,求得上乘之选……诸如此类,都是我这个网络新手在上路之前所做的假想,是否合适,有没有可操作性,还得看实践的效果。因为变数太大,还是不要用梗概来规定它吧,这就是“草鞋没样边打边像”。
  好了,不唠叨了。现在咱们就言归正传。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囚界无边
  
  
   老猫如是说
  
   第一章
  
   1
  
   我想知道,假如你在街头看见一辆囚车,会不会对里头的人产生兴趣?
  依我看,绝大部分人会有一点兴趣。
  透过装着铁栏杆的小窗户,我们看见些晦暗模糊的背影,会猜想这些人到底出了什么事儿,眼下正在转着什么念头,表情是懊恼是愤怒,抑或是无奈是漠然。
  当然,这并不能说明我们有多慈悲,只不过是好奇心使然。据心理学家说,人们总是对自己不曾经历,甚至于不可能经历的事情产生强烈的好奇心。我敢担保,满大街的人里没有几个坐过这种车,而且谁都会以为自己不会轻易坐到这种车子里边去,所以说我们会对车里的人感兴趣。
  这种兴趣只是一闪而过,然后我们的视线就让擦肩而过的一个风情万种的靓妹妹,或者某只被主人剃得奇形怪状的小狗,这些随时可见遇见的东西给吸引过去了。我们跟囚车里的人各行各路,也可能今生今世不再相遇,他们是死是活,冤与不冤都跟我们没关系。
  可是,你想想,要是里边拉着个什么明星,比如辛普森呀,酒井法子呀,就算臧天朔、满文军也行,我们的态度恐怕就不大一样了,有可能围观起哄,拿着手机啪啪乱照一通,然后拿到网站去上传,配上尽可能详尽的人物简介,对他们的案子做出毫无根据的猜测,说不定以后还要长期跟踪他们的消息,看看他们开没开庭受审,判没判刑,判了几年,等等等等。
  你肯定得说,这没什么奇怪,他们是名人,名人犯了事儿,也还是名人。
  是呵是呵,这几位都是出了名才犯事儿的,但你想过没有,还有的人是犯了事儿才出名的。今天我们要认识的这一位,就属于犯事才出名的一类。他的经历跟前两年出现的一个信用卡案件颇为相似,但你千万别以为我要写的小说,跟那个案件的系列新闻差不了多少,你要是有耐心跟着我一块边走边看,可以进入以前不曾到过的地界,看见好多不认识的人,听说好多不知道的事情。
  从现在开始,囚车里的两个年轻人,就是我们的向导。他们现在还不出名,等到一切都发生过了,也就成了名人,或者在报纸和电视上,或者在我们心里。
  我得先告诉你:他们的姓名,一个叫徐湮,一个叫沈白尘。他们的身份,一个是即将押解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一个是看守所刚上岗的新狱医。当我们的故事结束的时候,这两人几乎是天敌关系的人,成了患难之交的好朋友。
  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候就那么奇怪,不可能成为朋友的成了朋友,不可能成为仇人了成了仇人,那得看老天爷给你摊派了什么样的角色,又给你安排了什么样戏份。
  有道是人生无缘不相聚。不过眼下,他们之间跟我们一样,谁也不认识谁。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2
  
  说来你都不信,犯罪嫌疑人徐湮被塞进囚车,没一会儿功夫就睡着了。
  尘埃落定,他心里反倒清静了。心一静,倦意即刻潮水般漫上来,将他的视线乃至思维淹没其中,还没等同行的人犯上齐,他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没有惊恐,也没有羞愧、眷恋,或者愤恨和怨怼,想象中的一切情感活动,都挤压在一个扁平的空间里,像被冻结了似的,抽不动,取不出。二十多天以来,天降浮财的惊喜,心存侥幸的忐忑,以及仓皇出逃的恐慌和走投无路的绝望,轮番轰炸,用大喜大悲把他的脑子充斥得纷繁拥挤。随着手铐咔哒一声,冰凉凉地扣在手腕上,他的脑袋就如同执行了清空程序的回收站,一下子被腾挪得空空荡荡,给他带来失重的轻松。
  徐湮在这样一种不正常的轻松中,一头扎进睡梦的深渊,只一会儿,就不合时宜地打起了的小呼噜。押车的法警大声吆喝人犯,清点人数,又嘣地关紧车门,哐当当上了锁,这一切都没能惊扰他。如同一个饥渴难耐的流浪汉,闯进了无人看管的餐厅,面对满目琳琅的食物,不计后果地大肆饕餮,此时的徐湮就那么不管不顾地打着鼾,享受着久违的睡眠。
  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徐湮似的,有福气在囚车上打呼噜,除了他以外,其他的几位都没闲着。
  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车一动就扑到了车窗的玻璃跟前,眼泪鼻涕齐下,嘴里含糊不清地念着一些已经重复了无数遍的话:爸爸妈妈,儿子对不住你们,对不住你们,下次我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紧挨着他的,是个三十五六岁的壮汉,不光铐了手铐,脚上还比别人多了一条铁镣。此人大眼浓眉,印堂发亮,与那絮絮叨叨的男孩相衬,浑身上下更升腾着一种豪迈的杀气。听见男孩子的说道,他把厚厚的嘴唇往下一撇,哼了一声:闹你个球哦,这会儿尿裤子,干活儿的时候你小子想啥去了。
  男孩被他打断,回头看他一眼,马上将满嘴的说词咽下肚里,本能让他知道,这样的人惹不起。
  另一个五六十岁的小男人,缩着脖子坐在熟睡的徐湮身边,将茫然的目光投向车窗外的街市,不知在想些什么。时不时,他会下意识在抬起手来擤着并不存在的鼻涕,每每被腕上的手铐限制,使他不能尽兴。
  剩下一个因过早发福而提前进入中年光景的青年人,正双手合什两眼紧闭,嘴唇微微扇动,好像在默念跟命运相关的祈语。明晃晃的手铐,在移动的光影中一闪一闪,算是为他作着无声的伴奏。
  沈白尘是车箱中唯一没戴手铐的人。作为前去看守所上岗的新狱医,沈白尘搭了囚车去报到,本来说好要坐驾驭室,后来因为车上载有重刑犯,临时增派了一名法警,把他挤到了车厢里。上车的时候,沈白尘被这个临时的变故搞得很不开心,但又无法改变现状,为首的法警跟他说,他们身上带着枪,绝对不能跟人犯混在一起,至于他不搭不搭车,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今天走不了明天搭别的车也行。沈白尘正在犹豫,司机在一旁搭了话,说,你又没穿警服,说不定他们还以为你是自己人。你坐车箱里,我包你没事儿。怕个啥。
  沈白尘被他的话刺激了一下,有点激奋地回答道,怕?怕我就不选这行了。
  因为从小生得白俊,一直被同学们戏称假妹妹,沈白尘最忌讳别人说他怕这怕那,也时刻不忘用行动证明自己啥都不怕。他马上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拿上自己的拖箱转移到后边的车箱里去。当然他也没忘了问一问为头的法警:这么着不违反规定吧?
  法警未置可否,那个快嘴的司机先替他回答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规定还不是人定的,这叫因地制宜。
  沈白尘知道跟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苦笑一声道:是呀,因地制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中国特色。
  司机听了一乐:对头。摸着石头过河,抓住耗子就是好猫,全都是咱们中国特色。
  就这么着,沈白尘上岗的第一天,就跟他今后的服务对象不分彼此地近距离相处了。正如司机说的那样,因为他没穿制服,完全像是“自己人”,坐在这些人中间,倒也没有什么妨碍。
  囚车点了火,看来是辆失修的老车,司机把油门加得很大,发动机发出刺耳的轰鸣,车身上下颠簸了好几次,才勉强向前方移去。司机把嘴角的烟屁股往窗外一吐,随口骂道:他奶奶的,老伙计,想偷懒?你这超期服役的老马,算是倒了霉了,不跑到你胳膊腿儿分家,就别想歇着。你给我走!
  囚车好像真是听懂了司机的话,嗯——嗯——响了两声,晃晃悠悠上了大道。
  上午九点多的光景,上班的高峰刚过,出城的路很宽很直,囚车跑起来之后,竟然也显得很松快了。
  转眼间,囚车出了城,跑得更快了些。车窗外,满眼都是仲夏葱笼苍翠的树木和庄稼,牛在山坡上吃草,鸭子在池塘里游水,路边不知是谁家撂置的一排蜂箱,放出一群群蜜蜂,匆匆掠窗而过。也许是因为天气已经有些热了,田野里几乎看不到农人,间或有些用来赶鸟的假人,披着破衣裳,带着烂草帽,在太阳地里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天地间一派自在和谐的景象。沈白尘收回目光,重新打量车里的同行人,觉得在这个空间里,外边景色简直就是对自由最形象的诠释。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3
  
  得知沈白尘选择了狱医的职业,女友鄢嫣的母亲很不赞同。这个一辈子养尊处优的妇人循循善诱地对准女婿说,选择了这个职业,你就等于失去了自由。你难道没听说过这样的形容,在监狱里,犯人是有期徒刑,狱警是无期徒刑?你一个名牌医科大学的高材生,去哪个医院不好,非去哪种人渣聚集的地方?
  沈白尘显然不想这么早就让这个预备役丈母娘干预自己的生活,只是简而言之,告诉她当狱医不是他的最终归宿,但却是他人生计划不能忽略的起点。
  对方怎么想不出他一个医科大学的毕业生,为何要选择监狱而不是医院作为人生起点,只好派出女儿来刺探一二。温香软语之时,女朋友果然没有忘记母亲的指示,跟他讨论起人生规划来。
  沈白尘仍只是宏而观之应对说,你知道什么是黑马吗?你能想象爆出冷门的轰动效应吗?黑马肯定不是被伯乐相中,然后昭告天下的千里马,它自生自灭——靠自己的能力而不靠贵人相帮,但却具备了千里马望尘莫及的爆发力。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当一回不折不扣的黑马,然后爆出冷门,按照这个逻辑,黑马首先得自闭于冷门之中,怀卧薪尝胆之志,吃悬梁刺股之苦,甚至还忍得胯下之辱,用所有的信心、耐心、决心,等待爆出冷门的机会。现在我的冷门就是监狱。
  至于为什么偏偏选择了监狱作为他要爆出的冷门,沈白尘没说,鄢嫣也没追问。估计要是女友当真刨根问底,他也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沈白尘是个爱把人作为琢磨对象的家伙,当时报考医科大学,就是出于这样的兴趣。以他当时对人体不多的发解,他已经为天地之间的这件精密无比造物惊叹不已,因此决心要深入其中探究一二。可是等他在人体的物质层面流连了五年之后,又感到人类真正深不可测的地方,是灵魂所在。那么人的灵魂在什么场所才会坦露得更加清晰呢?他想来想去,只有监狱。监狱才是人的灵魂发生碰撞,产生奇观的地方。沈白尘觉得,如果能够涉足这个人类百慕大三角,肉体和灵魂秘密都将陈列于眼前,他对人的了解将有突飞猛进的认识,了不得。
  为实现这个目标,他几乎看遍各国关于监狱题材的大片和电视剧,像《越狱》那样的经典之作,更是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当然,他也利用课余时间尽可能多地阅读一些跟监狱有关书籍和法律,为自己的人生选择作着准备。沈白尘一直信奉这样的格言:机会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他就是一个有准备的人。
  鄢嫣当时被沈白尘这套宏图大略震得晕乎乎的,立马在她盛满柔情的眸子里,掺进了大剂量崇敬的成份,然后以小鸟依人的姿势更努力地贴近他,给他一个深长的吻,撒着小娇说:瞧你,总那么自恋。
  此情此景其实全在沈白尘意料之中。鄢嫣的所作所为从来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差不到哪儿去。之所以从高中一年级起,他们就成了关系稳定的恋人,是因为鄢嫣完全合乎他对未来妻子的想象。漂亮但不招摇,妩媚却不风骚,娇柔而不造做,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有小聪明而无大智慧,具体说,就是在生活细节方面精明能干,但在重大决策上没有任何主见,总是言听计从。注意,正是最后这一条,保证了鄢嫣同学一直沿着他指引的方向,跟他比翼齐飞。
  比如说,放弃考外语系的打算,报了新闻传播专业;又比方说,放弃了人人个个都心向往之的电视主播职位,当了广播电台的播音员。这两个重大的人生决定,沈白尘只用了三言两语,就把鄢家七大姑八大舅,经过缜密考虑热烈讨论达成的共识,给彻底颠覆了。
  对于前者,沈白尘指出,外语系能学到什么,就是说话和写字,换言之等于你在成年以后,考上了外国人的幼儿园,等到你大学毕了业,才赶上一个外国小学生的水平,只会说话和写字,这不是倒退吗?对后者,沈白尘更尖刻地批判说,人生第一要义是不可流波逐流,如今想当电视主持人的阿哥阿妹满大街都是,你混迹其中,说明你没有主见。再者说,这种职业做得再好,也就是个青春饭碗,端不久,像邢质斌那样的常青树不老松,全中国只有一个。
  鄢嫣的妈妈是个貌似有主见,其实耳朵根子很软的女人,说到底女儿的每一个主意,到头来都会变成她的主意,只不过每次改变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相持过程。
  以上述例子为证,第一次改变没费什么周折,仅仅凭着沈白尘当年高考拿下了本市理科状元这一条,她就没敢叫板,怕女儿万一报了被人家看不起的外国幼儿园,断送了两个人日益亲密的感情。第二次改变可没那么容易,因为鄢嫣大学毕业时被电视台招聘人员看中,一再表示她的条件非常优越,很容易在最后的筛选中胜出,还因为当时沈白尘读的医科大学需要五年才毕业,比鄢嫣晚一年,他再怎么出色也不过只是个正在实习的见习医生,高考状元的光环戴了好几年之后已经褪去,而女儿则以姑娘家如朝阳般喷薄而出的青春美貌,吸引着愈来愈多的眼球。
  据此,鄢家妈妈觉得沈白尘的主张里,多少包含了自私自利的小九九,怕女儿到电视台抛头露面之后,被实力更强的对手给撬过去。
  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女儿,没承想这个痴情的丫头反而兴高采烈说,他要真这么想,说明他很在乎我,怕只怕他没你揣摸的这么狭隘。
  母亲败下阵来,又从姐姐弟弟弟那儿找来了反对的依据。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全世界人民都在看电视,谁还听广播?
  这个理由在沈白尘这儿几乎不值一驳,他对鄢嫣说,你去告诉你家那些想当然的老前辈,发达国家爱看电视的人群都集中在低收入家庭,欧美的许多知识分子,都把客厅里放个大电视一天到晚当电灯点,当成没教养没文化的标志,要看也是躲在卧室里偷着乐。广播不一样,每天开着车穿梭于高速公路的流动大军,各种高尚体育运动场所,那儿没有广播的声音?尤其是当有战争爆发,有自然灾害来袭,以及有任何突发事件,电视完全无法运作时,广播照样与它的听众同在。为了增强说服力,他奉送了一份西方发达国家电视与广播节目收视收听率调查表,说明广播这个先于电视而出现的传媒,并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成为夕阳产业,反而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
  鄢嫣将他的训导如实传达,对立面人多势众的阵营立刻土崩瓦解。你看看,你看看,他沈白尘什么时候不是胜券在手成竹在胸?
  就这样,沈白尘靠自己的学识和远见,将自己心爱的美眉死死套牢,又不露痕迹。这到不是说离了鄢嫣,沈白尘就天涯芳草无觅处。恰恰相反,他和鄢嫣从私定终身的那一刻起,就发誓要在年轻人以朝三暮四为荣的时尚爱情流潮中,做一对卓而不群的鸳鸯鸟,棒打不散。
  说了归齐,他们的稳定恋情,来自沈白尘颇为自得的定力,而定力的基础还是自己情窦初开之时,凭直觉定下的人生伴侣标准。
  当然这套严密的标准,是沈白尘经历了三年高中又五年大学之后,集生活观察、独立思考、长辈教诲和男寝室室友经验之成果,事后总结完善的。要是说,当年他将高一男生刚刚长出茸毛的嘴唇,颤抖地贴上鄢嫣光洁的前额时,他就设计好了这一切,那也未免夸张得有些失真了,除是他不是人,是鬼。
  不过无论如何,沈白尘凭着少年人天赋的直感,在一长溜用期待的目光瞄准他的女生中,义无反顾地选中了鄢嫣,并且与之展开了历时八年还心无旁骛的爱情马拉松,本身是就是一个可圈可点的奇迹。
  在现而今这个任什么都速生快朽的年代,早恋的爱情能缠缠绵绵持续八年,而且看光景来会继续缠绵下去,这容易吗?
  现在,踌躇满志的新狱医沈白尘,正坐在一辆破旧的囚车,回想着他一切都如愿以偿的经历,脸上浮现出与仲夏上午的阳光一样,灿烂得有些灼热的笑容。
  嗡的一声,一只迷途的工蜂从车窗的铁栅栏缝里钻了进来,在狭小的空间里飞快地转着圈儿。等到发现自己身临不正当场所,那只蜂显然有些发急,东一头西一头,撞向车窗玻璃的亮光,好几次被撞得晕头转向,跌到地板上,又拼命拍打翅膀,发出嗡嗡的声响。那声响在沈白尘听来,几乎跟启程的时候,那个男孩儿絮叨的忏悔一样:下次不敢了,下次不敢了……
  随着那个声音望去,沈白尘的思维忽然被另一件事情占领了。他看见了对面的一双脚,确切地说,是一双鞋,一双正宗的耐克牌运动鞋。灰色的,没有太多装饰,一看就让人觉得很斯文很高贵。这是耐克公司今年推出的新款精品,前几天他在耐克专营店徘徊了一下午,到了也没敢下手买上一双,因为太贵了。而眼下这双鞋居然出现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场所,出现在囚车里。
  从初中起,因为崇拜美国篮球巨星乔丹的缘故,沈白尘成了耐克品牌的粉丝,考上大学的时候,妈妈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连一分钟考虑都没,脱口就说要一套正宗的耐克运动装。无独有偶,当他拿到了医科大学毕业证的当天,自己那个善解人意的女友送给他的礼物,竟然是一套价格不菲的耐克牌运动衣,让他觉得很是受用。现在这套衣服正带着恋人的祝福陪伴他,准备跟他一块去承受即将到来的狱医生活。
  沈白尘的目光顺着那双鞋,沿着质地优良的纯棉休闲裤裤腿往上爬。他看到了一双被手铐铐住的手,那双年轻的手,有着白晰修长的手指,即便受困于桎梏之中,仍然不失优雅的姿态。再往上,他看到了一张沉沉入睡的脸,那张脸虽然苍白憔悴,仍然英俊得无懈可击。沈白尘顿时对这个同行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想不出一个有着这等品位,长着这样一双手,这样一张脸的青年人,能有什么样的恶行,以至于身陷囹囫,沦为阶下之囚。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4
  
  在沈白尘疑问重重的注视下,徐湮仍然毫无顾忌地继续着自己的睡眠。多天来,噩梦般纠缠着他的经历,再次浮现在他无底的睡眠中。
  徐湮又看见了那个闪耀着诱人灯光的24小时自助银行,看见了那个万恶的柜员机。他看见自己搂着未婚妻周小乔走进了自助银行,把信用卡插进了柜员机里。
  再过半年,他们就要正式结婚了。现在,他们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投入到看楼看车、拍摄婚纱照、预订喜宴这一系列杂事,以及没完没了的讨价还价,还有随之而来吵架拌嘴之中。俗话说,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当他们仅仅是一对柔情蜜意的恋人,婚姻只在远远的前方向他们送来玫瑰色迷人微笑的时候,钱从来不是问题。逛街、吃馆子、旅游、看演出、做美容、上健身房、在网上购买各种必需和非必需的物品,甚至频繁更换手机和电脑……年轻人引为时尚的任何事情,他们都紧跟不舍。
  在旁人眼里,他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IT精英,郎也才女也才,郎也貌女也貌的天作之合。他们在一个著名跨国公司高手云集的招聘会上相遇,双双以男女应招人员排名第一的资质得以入围,得以在面试的环节相遇,并且一见钟情。而他们的雇主也对这两个远远超出预期的人选一见钟情,在面试后的第三天,分别与之签订了为期五年的高薪合同。走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他们俩一刻也没犹豫,甚至连一句相互试探的话都没有,就默契无比地直奔一家五星级酒店,在那个洁白柔软的大床上,用向对方交出自己的身体作为礼物,一同庆贺了人生路上重大战役的胜利。
  有了此役攻城拔坚的胜利,他们后来的路自然是顺风顺水。徐湮以他天才般的大脑频出绝招,设计出一个个令东家瞠目结舌新软件,而周小乔呢,除了业务上不甘人后,在交际和处世方面也显示了出众的素质,颇得上司器重。在一片鲜花和掌声之中,两位年轻人开始了人生第二役,谈婚论嫁。
  这很正常。可随之而来的事情,就有点让人操心了。
  徐湮和周小乔都是普通老百姓人家的孩子。
  周小乔出生在乡镇中学教员家庭,教养还好但生活清贫,父母的工资常常被拖欠不说,逢到有学生交不起学费要缀学,他们总是出手相助,从不犹豫。为此,他们在四乡八邻中获得了好名声,也让自家的日子过得更清贫了。他们的女儿周小乔得益于父母学业有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赞同父母处世为人的原则。在她看来,父母这一辈子太过辛劳,而且生命不息辛劳不止。辛劳在父亲脸上过早刻上了岁月的痕迹,也夺去了母亲年轻时代婀娜的身姿和姣好的容颜。早在她就着一盏小瓦数电灯昏暗的光线,一笔一画写着中学家庭作业的时候,这个心比天高的小姑娘已经暗下决心,她这一辈子要过上与父母完全不同的生活,跟电视连续剧里的女主角一样,穿着鲜亮的衣裳,出入华贵的场所,当然身边还得有个白马王子相伴。
  应该说,在后来的十多年里,周小乔为这一切所做出的努力,全都卓有成效,当她挽着未婚夫徐湮的手臂走进自助银行之前,她已经站在了童年梦想的大门口,只需等待时间之门的开启,她所向往的高尚生活离她近在咫尺。
  徐湮的家庭比周小乔要复杂得多,也动荡得多。自他记事的时候起,父母就好像从来没有一条心的时候,不管大事小情,除非他们各行其是,只要互相通报或者展开讨论,肯定是一个要往东,另一个要往西,要不就你埋怨我,我埋怨你,都说对方拿错了主意,做砸了事情。然而,跟绝大多数中国夫妻一样,尽管永远没有同心同德的时候,尽管谁也左右不了谁,他们仍然几十年如一日地在一块磨擦碰撞,碰撞磨擦,从来没有过分道扬镳的打算,更没有分道扬镳的行动。
  在徐湮眼里,妈妈总比爸爸胜出一筹,这倒不是说妈妈的能力比爸爸强,甚至在文化程度和见识方面,妈妈远远不如爸爸。但她的长处在接人待物永远冷静务实,特别是在把握大势上有独到的直觉和悟性,这正是她和丈夫的区别所在。
  常言道,识实务者为俊杰。这也是徐湮的母亲这辈子对丈夫年年说,月月说,日日说,反复说的一句话,不管是他跃跃欲试,又要去冲击新的生活目标了,还是折腾了一个够,又回到了起跑线,甚至于退后到把起跑线又成了冲刺目标了,她总是用这句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话来表达她的意见,意思很明确,你不识实务,不是俊杰。但这并不影响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跟定这位徐姓非俊杰,一路同行,从来不因为家庭生活水平的的巨幅波动而改变。
  徐湮考上大学离开家的时候,母亲跟徐湮说,你是一个男孩子,男人就得沉着稳重,别像你爸,患上好高骛远的多动症。其实他这个人要多聪明有多聪明,既有热情又能吃苦耐劳,就是没常性。他东一头西一头,撑着咱家这条船,让全家跟着他,一时人上人,二时路边草,真够人受的。我情愿你平平安安,粗茶淡饭过一生,不愿意看见你再像你爸这样没头苍蝇似的瞎忙活了。
  对母亲的一番感言,徐湮当然很清楚其中所包含的故事。
  从小到大,他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家里今天富了,明天穷了,后天又富了,周而复始。父亲从家门口一个卖刨冰的小摊子开始,做到了好几种著名饮料的全市总代理,家里的车子,从平板人力三轮,上升到五十铃中型卡车加本田2.0轿车各一辆的当口,他跟着朋友到新疆去贩棉花,赔上了全部的家当,重新做起了卖雪糕的小买卖;就在此时,股市火了,胆大妄为的父亲借了贷一头杀进去,又加盟了表舅掌握的老鼠仓,一路暴涨,借的钱顾不得还,先把家里的房子换成了跃层公寓,作为配套的家什,又买了奥迪A6,恨不得天天带着老婆孩子出去吃海鲜大餐。可惜好景不长,一个大股灾下来,债主逼上门,利滚利加在一块,抵上了房子车子,还欠了一股债;正在没着没落,他的中学老同学找来了,说是盘下来一个大网吧,就愁没有可信任的人来当经理,资金不用操心,只需打理店面,每月拿月薪,年终干股分红利三七开,这还不等于天上掉馅饼?父亲细心运作,想尽办法吸引顾客,引进了好多盗版的世界顶级游戏,黑的黄的都不论,结果弄得他的网吧门庭若市,被眼热的同行告了官。若不是大姑的儿子在执法队当队长,肯定又得闹个底朝天……诸如此类的良莠不齐的事迹,在父亲的家庭档案中随处可见。
  但有一点,无论怎么不待见他,他的妻子和儿女都不得不承认,跟那些一有钱就变坏的男人比,他是负责任的好爸爸,他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让家人跟自己一块过上好日子。这有什么错?对儿子徐湮,人们更挑出不当爸爸的错来。从小到大,为了把儿子培养上等人,徐腾达可没有少下本钱,就算是卖了房子卖了车的年份,一百块钱一堂的钢琴课,没让儿子缺过课,英语家教也没有断过顿,后来徐湮进了大学,靠这两项本事在新生里崭露头角,头一年就当了班长。
  徐湮至今记得他发表竞选演讲的场景。一上台他就牛烘烘地说,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钢琴十级、英语八级我都考过了……话还没说完,只听得下边轰的一下子炸了堂,后头他再什么,同学们也顾不上听了,万众一心地把他选成了班长。
  徐湮一直把母亲的临别赠言放在心上,读完本科又读研,他始终不放弃务实的学习方向,把操作能力,也就是看家守业的吃饭本事瞧得比什么都重,他相信技多不压身的古训,懂得只要手艺在身,生活怎么着也坏不到哪儿去。研究生还没毕业,他在软件程序的编制圈里,已经小有名气,毕业后进入跨国公司当高级雇员,也是实至名归。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5
  
  在徐湮把自己的银行卡插进柜员机以前,还把自己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呢。嗅着未婚妻飘飘长发送来的芳香,徐湮真想拉起周小乔的手对她发誓,我肯定不会让你重复我母亲的经历。他深信自己当了丈夫和父亲之后,会把他们的小家庭建设得既温馨又安稳。
  一股爱意随之升腾起来,要不是身在夜晚九点半的闹市街头,他肯定会将未婚妻一把揽进怀中,吻她个花枝乱颤。他觉得这个女孩就是上帝为自己量身定制终身伴侣,此生此世没有任何事情能把他们分开。
  为了逗她开心,徐湮想出了一个小伎俩,自助银行里没有人,有条件让他们做这个小游戏。他用银行职业接待顾客的声调问周小乔:周小姐,请问您打算取多少钱?
  周小乔显然很知道他要搞笑了,也一本正经地回答:人民币,100元。
  徐湮又说:哇噻,这么多呀,还不知道我们金库的额度够不够呢。不过不要紧,顾客就是我们的上帝,您的意愿就是我们的圣经,要是本支行兑付不了,我们会立刻到总行去调。请您闭眼睛休息,稍等片刻。
  周小乔很配合地闭上眼睛。徐湮熟练地输入密码之后,在取款金额一栏,摁了“100”。然后用很夸张的声音说:周小姐,您的巨额取款出来了。
  接下去发生的事情,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周小乔睁开眼睛,跟徐湮一起等待着出币口的动静,他们心照不宣地打算只等那张红色纸币从那儿掉出来,就要一块儿发出夸张的尖叫,跟电影《百万英镑》里的男主角得到了那张钞神奇的钞票一样。
  然而,在徐湮和周小乔四目睽睽之下,柜员机的出币口吐出的,分明不是一张而是一叠百元的钞票。
  徐湮一把抓过来,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十张,共计一千元。看到他呆若木鸡的样子,周小乔以为他还在继续搞笑,推了他一把,假装生气地说:先生,你这是怎么工作的,本小姐要取的是一百元人民币,你怎么只给我了十分之一?我要投诉你!
  徐湮还没醒过神,用一种近乎气声的声音说:出错了,出错了。
  周小乔还在游戏状态,继续说:可不是出错了吗,你的这错出大了。
  徐湮没接她的话茬,仍然用近乎梦呓的气声说:不是我出错了,是它,柜员机出错,出大错了……我输了一百元,它给我一千块……
  周小乔哈哈大笑道:有这样的好事儿?
  徐湮有些晃忽地举着手中手钞票说:你看呀,这不明明是一千块吗?
  周小乔一点也不以为然:那还不是你输入金额的时候,摁的是1000那个键呗。
  徐湮说:没有,我输入的是100,明明白白,不会错的。
  周小乔揪了揪他的耳朵,还在闹着玩:让我看看,这孩子是不是要买好房子,想钱想疯了。
  等她看清楚徐湮脸上那种无法用言词形容的表情时,周小乔已经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了,于是有些急躁地说:你再试一遍,我看着你输,看到底怎么回事。
  徐湮用有点发抖的手,再一次重复了刚才的动作。为了让周小乔看得真切,他摁了100的键之后,没有马上摁确认键,又挪开了位置让周小乔凑到跟前,核对之后,由她亲手摁了确认。
  跟上回上样,柜员机慢悠悠地吐出一叠钞票,周小乔抓在手里,飞快地点了两遍,还是十张。
  玩笑开大了。
  一阵令人到窒息的安静,笼罩了这间小小的自助银行,四眼相视之下,徐湮和周小乔都紧张得脸色发白,而且在这种极度的紧张和安静之中,他们仿佛都听见了对方的心脏在咚咚乱跳。
  当一切都无可挽回地发生之后,徐湮背着那些被叫做赃款的钱,踏上逃亡的路,在陌生的城市里东躲西藏无处安身。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他都像中了毒一样,不停地回想着那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时刻。
  他们,徐湮和周小乔,这对心心相印的恋人,用眼睛相互一望,就洞若观火地知晓了对方的心思。跟他们刚刚开始相识相恋的时候,用不着哪怕是稍略的试探,就一言不发地携手走进了五星级酒店,走上了他们真正意义的婚床一样,一个重大的决定,又在一言不发的默契中,无须置疑与讨论就形成了。
  周小乔说:再试一次。
  徐湮马上机械地复述:再试一次。
  周小乔说:这怎么可能?
  徐湮也说:是呵,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呢?
  因为事情不可置信,所以必须试试,再试试。
  就这样,他们试了又试,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徐湮的手,从微微发抖到越来越灵巧,又从十分准确地执行着大脑的指令,到患了重症肌无力般地不听使唤。然而不管自己的手是好使还是不好,徐湮都不能让它停止操作,插卡,摁键,再插卡,再摁键,取钱的事情用不着他来管,有周小乔在一边打理,非常及时。
  没有多一会儿,周小乔肩上背的那只平时看起来大得有些夸张的阿玛尼牌皮包,就不动声色的鼓起来,沉甸甸地,不时撞着徐湮的胳膊。徐湮为此回头看了周小乔一眼,她马上意识到皮包妨碍了操作,就干脆把它放到了近前的地面上,以便可以装进更多的钱。
  世界上的事情,特别是一些极端的事情,当它要发生的时候,就一定会要发生,周围所有的一切都会为它的发生创造最好的条件,冥冥之中如有神助。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6
  
  徐湮清楚地记得,当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着那个魔魇般的动作,想停都停不下来的时候,他曾经多么希望周小乔上来拉住他的手,说,够了,够了。可惜她没有。他还那么盼着有别的客户进来取钱,站在他们后边说,你能不能快一点,我有急事儿,等着用钱。可惜谁都没来。最后他把停下来的机会,定在自己的卡里余额已经不足一百元,无法再让那个傻瓜机器继续出错,那他就可以跟周小乔一块,拎着有些份量的皮包,赶快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可惜呀,可惜他的卡里余额足足的,要不是街头有一辆垃圾车的轮胎忽然间爆了,那声巨响把他从梦里惊醒了一般,使他的不顾后果的疯狂嘎然而止,他还不知道自己要将这个动作再重复多少次呢。
  如此这般,一切都发生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终于有一天,徐湮顶不住了。在一个小城市肮脏的小面馆里,他要了一碗牛肉拉面,打算喂一喂不知道是饿是饱的肚子。自从离开家,他漫无目标地行走在陌生的城市里,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没住过一间像样的旅馆,越走就越觉得这包里的钱不小自己的,总有一天得还回去。以前他从来不知道,钱是这么累人的东西。现在这一袋子沉甸甸的现钞,白天须臾片刻不能离手,晚上还得当作枕头用脑袋守护着它,只要身边有任何异常响动,哪怕只是刮来一股大点的风,他的心立刻会咚咚乱跳一阵。人吓人,吓死人,人吓自己,死得更快。他每天无数遍自言自语:放松点,放松点,他觉得只有这个钱袋子突然间不明不白地消失了,他才能重新找回轻松的感觉。
  就在这一天,就在这肮脏的小面馆里,被他诅咒过无数次的钱袋子,真的不翼而飞了。他不过是站起身,到旁边的桌子上弄了点油泼辣子,一回头就发现放在椅子上的钱袋子不见了。那一瞬间,他好像真的轻松了,轻松到整个人差不多漂起来。喊哭,没有用,报警,不行,他能做的事情,只剩下吃面一件,等吃完了这碗价值二十多万的面条,他的命运会怎样,已经很清楚了。吃完面,徐湮开启了已经关闭了多天的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他想告诉父母亲,他要自首。
  几乎连一声铃声都没响完,母亲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她在守候电话。
  母亲的声音沙哑而苍老,开口就说:徐湮,九九归一,你还是徐腾达的儿子。
  徐腾达是父亲的名字,但这大半辈子,这个名字很少从母亲嘴里说出来。每次出现在母亲的话里,一定又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件。
  那几个字,像子弹出膛,一字一颗,颗颗射中了徐湮的心。徐湮听在耳朵里,分明在说:这是你的宿命,你在劫难逃。
  他是徐腾达的儿子,这就注定了他的血管里跟父亲一样,淌着不安份的热血,无论从小到大母亲多么小心地照看着他,提防他子继父行,也是枉然。这是血缘的力量,它的强大在于它永远不会被理性的牢笼锁住,即使你本人用尽了心力,即使你对它已经有了足够的警惕,即使你以为你已经窒息了它。而事实上,它一直在你的体内沉睡,如同一条蛇在寒冷的季节冬眠,静静地蛰伏着,等待复苏的时机。事到如今,徐湮再也不能否认,他多年来自以为稳重务实的个性,不过是一个脆弱的外壳,一个自欺欺人的假象。
  那天晚上,他趴在那倒霉的自动柜员机上,贪娈地做着插卡摁键的动作时,冬眠的血缘之蛇,连翻身和苏醒的过程都没有,一下子就将丑陋的头竖了起来,吐出灵活无比的信子,把他的心舔得麻酥酥的。他跟周小乔在这些天里看过的所有楼盘,在他眼前快速回放,最终定格他们只能对着精美楼书咂舌的所在。他甚至记起了小时候,父亲领着他在大太阳地里卖冷饮,一边吆喝,一边不停地指着街上嗖嗖开过去的轿车,告诉他这是宝马奔驰那是奥迪皇冠。
  说实在的,父亲在玩车这方面绝不是什么行家里手,只不过一个普及版羡富水平,但他执着地一次次告诉儿子,以后爸爸要给你们买车,就得照着这个标准来,咱们又不比人家缺胳膊少腿儿,人家有的咱们就得有。父亲有一句不知道说过多少次的名言:人家咋样咱咋样,不管放在哪儿,都派得上用场。
  小小的徐湮,并不知道那些轿车,跟父亲一杯杯用双手捧出去的冷饮之间,是一种怎样的价格比例,自然热烈地赞同父亲的新生活目标,在母亲无情讥讽父亲时,坚定地站在父亲一边。等到他长大一些,刚刚懂得父亲的目标是不可实现的黄粱美梦时,父亲却奇迹般一次再次让自己梦想成真,或者说几乎梦想成真。
  徐湮幼小的心,就这样跟随着家庭的兴衰起伏颠簸,他对父亲的感情也随之一会儿近一会儿远,顺的时候,佩服他甚至崇拜他,悖的时候轻视他甚至嘲笑他。要不是徐湮考上大学离开家的当口,父亲正被网吧的案子缠身,全家人又一次跟着他经历有惊无险的变故,母亲对徐湮的告诫,是不是能够生产效果就很难说。
  然而归根结底,血缘是与生俱来的,告诫算什么,充其量是它流淌在血管里时遇到的一个小血栓,让它的反应迟钝一点,影响缓和一点而已。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血缘还是要战胜任何对手,毫无疑义地掌控方向的。
  九九归一,你还是徐腾达的儿子。母亲无比悲愤的声音说明了所有这一切。
  带上手铐的时候,徐湮的脑袋像灌满了浆子,稀里糊涂的,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有一点是清晰不过的,他相信了母亲的结论。抚摸着被手铐磕痛了的手腕,徐湮觉得应该为此恨一恨谁。最后他选择了恨父亲,他已经为恨父亲找到可靠的依据。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7
  
  徐湮在梦里嘟囔着,好像还在跟母亲通着电话。
  嗡——嗡——
  那只迷途的工蜂飞得有些累了,荒不择路落到了徐湮的耳朵眼里,打算把那个窟窿当蜂巢往里头钻。
  徐湮迷迷登登举手去赶蜜蜂,被铐住的手一下把他牵回到现实中来。
  一种不能抑制的愤怒冲顶而上,他用力舞动被铐在一起的双手,把小蜜蜂从耳朵眼里弄出来,狠狠向车箱的地板上摔去,又伸出脚去,准备用脚尖把那个小东西碾死。
  这时候,他看见一只手,一只没带手铐,可以自由活动因而也格外灵巧的手,赶在他的脚尖到达之前,轻轻一拈,把那只命悬一线的小不点给救了起来,然后送到车窗敞开的缝隙里。
  嗡——大大的一声响之后,小蜜蜂被车刮起来的风,带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沈白尘冲着车窗里吹进来的风,不由得想,它还能找到自己的蜂群吗?
  这个念头只是一掠而过,沈白尘也就顾不上再去追究,徐湮的目光从对面射过来,在他身上刷来刷去,让他无端感到某种非物质的力量。不用多费思量,沈白尘就从那里边读出了一种惊诧的意思:你小子怎么没带铐子?
  对方果真把他当成了“自己人”,沈白尘想起临上车司机说的话,忍不住把一丝浅笑挂在了嘴角上。
  这一笑显然笑得不合时宜,沈白尘马上看到了对方的反应,惊诧里边又增加的愤愤不平:你凭什么不带铐子?
  是呵,在这辆不同寻常的车上,手铐就是车票,没有票怎么上的车,人家感到惊讶很正常,你一笑就轻视了他,愤愤不平也正常。为了回避那一束不甚友善的目光,沈白尘把眼皮子耷拉下来,朝地上看去,那双高档耐克鞋再一次进入了他的视线,又一次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与此同时,他发现对方的眼睛也没闲着,不断在自己的身前身后瞄来瞄去,最后盯住了自己脚边的那只软面拖箱,这是为了祝福准女婿迈出独立人生第一步,鄢嫣尊贵的母亲亲自上街替他买的。
  这一刻发生的变化,让沈白尘在很久之后都想不清楚。不就是一个品牌的符号吗?一个在全世界拥有成千上万消费者的流行品牌,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就在一瞬之间,使两个年龄虽然相仿,但身份完全不同,心情大相径庭的人,忽然找到某种共同点。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完全有可能是巧合的共同点,让徐湮的命运从此进入了沈白尘的视野,促使他带着与自己职业不相符合的同情,去关注和关怀。
  正如沈白尘所感觉到的一样,徐湮的心情的确是在这一刻发生了非常微妙的变化。好比在荒漠里行走多日濒临死亡的的骆驼,忽然发现近旁的沙子里露出一根草,那根草小到微不足道,却一下子激活了它对食物的所有记忆,而这种记忆后面是它对生存的渴望和亲近。此时此刻,一只在商厦的橱窗里牢牢吸引过他和周小乔的视线,让他们买了它之后,又为它高得离谱的价格大为不满的拖箱,竟然出现在这间又破又脏的囚车里,在徐湮绝望的眼中,无异于濒死的骆驼看见的那根草。惊诧愈发强烈,愤慨已然不存,仿佛现在连他自己将要去到什么地方,遇到什么糗事都不重要了,唯一让他感兴趣的问题是,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什么人。
  徐湮与沈白尘两眼对望,又闪开目光。徐湮以对方眼神做出判断,他不带铐子不是特权也不是疏忽,而因为他本来就是自由人。
  几番如是之后,徐湮先忍不住说话,小声问道:你是记者?
  沈白尘摇头否认,并不说明身份。
  那就是作家,混进来体验生活的。徐湮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继续猜。
  沈白尘仍然摇头。
  这就让徐湮完全没撤了,因为除了作家记者这样身份的自由人,为报料着想混迹于人犯之中,除此而外,谁愿意跟这儿待着?等再次看见穿上警服的沈白尘时,徐湮对自己的判断力彻底产生了怀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偏偏是个警察,他脸上可是一点警察的杀气也没有呀。
  事后徐湮觉得自己的表现真是可笑之极,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反而被人家给认了出来。沈白尘看看他腕上的手拷反问:你呢,你怎么回事?
  徐湮突然像被蜜蜂蜇了鼻子,激动起来:怎么回事,天知道怎么回事。我怎么知道那个倒霉的取款机,它妈的怎么搞的,忽然间精神错乱,你要一块它非给你一千,你要十块它非给你一万,而且还没完没了,没完没了,给你给你给你,你想不要都不行……
  徐湮那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案情在他心里作下病了,不管是谁,用何种方式问到他,他的反应准定是歇斯底里,他也将为这种歇斯底里付出本来可以避免的代价。
  徐湮的回答叫沈白尘眼睛一亮,并露出惊讶之色:我知道你是谁了……
  徐湮一愣,正要搭话,囚车滋儿的一声,停了。押车的法警从驾驶室跳下,边跑边喊,到了到了,准备下车。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2: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1
  
  囚车还在路上颠簸之时,看守所已经做好了收监的准备,早晨刚上班,看守纪永涛和狱医戴汝妲就一前一后到了值班室。
  有关这纪、戴两位警官的情况,还得跟各位简略介绍。
  铁道兵连长出身的纪永涛,能力强,个性也强,在看守所人称消防队长,平时不管哪个号子,多么难管的囚犯,到了他手里,一来二去全都给整得服服帖帖。也有人从看守所出去之后,实名检举他有虐囚行为,等上级派人来查,又没有一次找到了真凭实据,原来人家打的都是擦边险球。
  所长张不鸣常说,在这个所里,我是老大,他是老二,就算是我,也得让他三分呐。对此副所长修丽挺不服气,老二明明是她,可所长只认纪永涛,有时候不称他姓名,干
  脆直接叫他纪老二,明里暗里一时挺他二时恼他,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演双璜,蒙上级呢。
  修丽是个炮筒子,心里存不住一点儿话,张所叫一声纪老二,她就提一次意见,到了也没把所长的偏心给纠正过来。张不鸣不光不接受,还推心置腹地给她交底儿说:像纪老二这样的人,天生就是当看守的料儿,有勇有谋,胆大心细,对付这帮各怀鬼胎的人渣儿,离了他还不行呢。
  修丽不以为然,说,既然他这么出类拔萃,你把我调走,提他当副所长,名正言顺当老二不就结了?
  张不鸣笑笑说,你又不是知道,他打的那些擦边球,个个记录在案,上边不处分他已是高抬贵手,要是碰不上重大立功的机会,只怕他这辈子都只能当这个空头老二了。人家这么不走运,你还计较个啥?再没完没了提意见,你也太不厚道了吧?
  修丽知道,张所说纪永涛不走运,并不仅仅指他挨批评多,提拔得慢,更是指他家里那一堆子麻烦事儿,要不是纪永涛本来算得一个乐天派,说不定早被压垮了。老纪信命,也认命,平日里总是一句口头禅挂在嘴上:都是命!
  这当然跟他的经历有关。
  当初他从部队转业,带着一笔在乡亲们看来十分可观的转业费,回老家去相亲,弄得十里八乡有女儿的人家,家家户户跟开了锅似地不安生。纪永涛东家吃饭西家喝酒,折腾了一溜够,没哪个姑娘入了他的法眼。可就在他离家前三天,到舅舅家里去辞行,半路上碰到两个孩子在河边喊救命,说是栀子姐姐洗衣裳,一小心掉到河里去了。纪永涛本来是条热血的汉子,又在部队受了多年的正统教育,哪有见死不救的理儿?一听见喊叫,衣服都没顾得脱,跳下河就把那个叫栀子的大姑娘给救上来了。背到岸上展平了身子,他发现姑娘面色青紫气息全无,已经是个死人了。纪永涛一着急,也顾不上男女授受不亲那套老规矩,扑上去又是口对口吹气,又是狠命挤压心脏,把部队学到的那点急救知识全都用在姑娘身上。
  栀子也是命不该绝,本来死得翘翘的,被纪永涛这么一折腾,居然一声叹息醒过来了。没想到就是这一声叹息,给纪永涛带来的是一辈子的厄运和无止无休的叹息。
  栀子缓过来之后,纪永涛按孩子们的指引,把她背回了她的家。栀子的家境看来不错,有房有院有马车,里里外外也收拾得像个样子。栀子的父母听说了女儿的被救人的经过,千恩万谢地把纪永涛留在家中吃饭。本来只是一顿家常便饭,吃着吃着就升了级,村长呀,支书呀,会计呀,民兵队长呀,妇女主任呀,还有栀子的七姑八舅,全都陆续入了座。一餐流水席,从正午吃到太阳下山。最后,村里的一个资深媒婆出场了,要把栀子说合给纪永涛当媳妇。原来栀子的爹妈,跟他搭咯的当儿,眼瞅着这个退伍兵浓眉大眼,有形有样,还是个吃公家饭的人,就动了嫁女儿的心思。
  纪永涛呢,虽说事情来得突然,但看见栀子拾缀好了出来,清清秀秀的,长得俊俏苗条,看见他羞答答一笑,好像是已经知道了父母的意图,也打算听从的样子,心眼儿也就活动了起来。再加上栀子的爹妈还当着众多的乡亲,特别强调纪永涛在抢救栀子的时候,已经亲过姑娘的嘴,摸过姑娘的胸口,这门亲要是不结还说不过去了。这就么着,两天之后,纪永涛就把栀子给娶了过来,高高兴兴带她回了城。
  没几天,纪永涛就发现这个新媳妇怪怪的。没事儿的时候,笑嘻嘻的,对丈夫又温柔又体贴,家里家外的活儿,也都拿得起放得下。有事儿的时候,突然就变了一个人似的,不梳头不洗脸,动不动摔锅打碗,又哭又闹。到医院去检查,才知道栀子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纪永涛暗暗叫苦,这才明白老丈人和岳母娘,死乞白赖要把女儿嫁给他,原来是要甩包袱呢。
  出手救人命,反倒被人给耍了。纪家亲戚都嚷嚷着要把这骗婚的媳妇给休了,纪永涛也气得半死,想把栀子送回去。可是每次提这个话头,总不能找她犯病的时候吧?等她不犯病了,一说这事,那栀子二话不说就要给他下跪,死活不愿回家去,说要是非要把她送回去,她就再去跳河,就当那天没把她捞上来。
  纪永涛性子烈,心肠软,一看到妻子那楚楚可怜的样儿,根本下不了手。就在这推推就就之间,栀子的肚子鼓起来了,儿子小涛出生了。那还休个什么妻呀?好歹都是她了。怨不得老纪总是把那句话挂在嘴上:都是命!
  可是他的命,远不是坏到这儿打止。一不留神讨了个精神病人作老婆,孩子怎么养得好?纪小涛从小多灾多病,好不容上了高中,又加入了网瘾少年的行列,三天两头逃课。老纪管不上他,把母子俩个送回乡下外家住,两天一次电话,传来的从来没有好消息。这不,昨天晚上,岳父告诉他,小涛这个学期中考,数学成绩还到两位数。老纪听了,头都大了,我的妈,百分制的成绩连两位数都上不了,这书还怎么读呀。因此一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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