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分析家

《女刑警手记——我经历的离奇案件》(桑尚琪艾)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了现场,消防队已经进行了初步清理,听说从里面找到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已经崩的不成人形了。此时,盖着白布停在楼下。在派出所和治安支队爆炸物品管理科民警的配合下,我们进行了现场勘验。
  现场一片狼藉,破坏程度很大,墙壁、地面和家具表面上有棱状扩散型沟痕和大量赭色烟熏痕迹。据治安支队技术人员说,这是典型的由炸药引发的爆炸现场。具体的勘验过程比较复杂,我不具备相关知识,采用相对较通俗的话说,爆炸源为室内一台电视机,在残骸中找到了电雷管的残片和硝胺炸药的成分。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雷管引爆炸药的相关知识。
  雷管是由诺贝尔于1865年发明的。当时已经知道硝化甘油是一种很猛的爆炸物,但由于它太敏感了,在受到震动、撞击或火化时就会爆炸,非常危险,因此缺少实用价值。诺贝尔发现,硝化甘油在用硅藻土吸附之后就会非常稳定,但如何来引爆它又成了难题。经过多次实验并付出了血的代价后,他终于发现可以用雷酸汞来引爆硅藻土吸附的硝化甘油。把雷酸汞装在小管子里,就成了雷管。
   当时的雷管里面就是单一的雷酸汞,它不是很稳定,与铜等接触受潮后容易产生不稳定的雷酸盐而发生事故。后来雷管也用叠氮化铅,它更稳定一些。目前的雷管一般上层使用叠氮化铅,下面使用高爆炸药。
   根据引爆方式可将雷管分为火雷管、电雷管和触发雷管等。雷管是用来引爆硝胺炸药的,分纸雷管和铜雷管两种。其形状和鞭炮一样。直径和卷烟差不多。其引爆方式有点燃和通电两种方式。通电点燃的叫电雷管。
   一般开矿用的炸药是硝胺炸药。这种炸药需要强烈振动才能爆炸,常用雷管引爆。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室内检验仍在进行中,老刘上楼和我们报告说,尸体面部有烟晕,头发烧焦,全身有大面积的烧灼伤,死亡原因应为烧死,此种损伤为爆炸形成高温、高压气浪引起的烧灼伤。截取一片尸体表皮后发现,尸表有密集的皮下出血,应为较密集的抛击物形成的损伤,说明两人距离爆炸点较近,爆炸物飞溅后砸击在身体。除此之外,检测不到任何其他致死性伤痕。说明死者的死亡原因确为爆炸而死。
  通过现场勘验和尸检,我们可以做以下推测:电视机内被人安装了电雷管和硝胺炸药,死者在打开电视时触动电雷管并引发爆炸。这种爆炸案件平时比较少见,但采取这样的形式,却足以说明凶手与死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深刻矛盾。搞清死者的社会关系,是当下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侦查方向了。同时,雷管和炸药属于管制物品,其生产、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每一个流程环节都会详细登记在案。用电雷管引爆炸药,并接通电视开关,也不是一个门外汉能够完成的,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所以,结合上面几点,找出疑犯,似乎不是太难。
  外围调查展开后,我们才发现事情并不如我们想得那么简单。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名死者分别叫张强和赵敏,20岁出头,是一对夫妻,均为南方来我市打工人员。今年5月来到我市后,张强给人当夜班出租车死机,赵敏在一个私企做文员。两人初来乍到,交际甚窄,且性格明显带有地域特点,平时笑脸迎人,谨慎小心,人缘颇好,查不出在我市与谁结怨。难不成是之前在家乡的仇人千里追杀?
  二死者目前租房居住。房东为同一住宅楼的陈云伟。这个赵云伟是个鳏夫,无儿无女,50出头,没有正式工作。据陈云伟描述,死者家中那台老式21寸熊猫牌彩电和一应物件都是自己留下的。这个说法让我们一震,如果电视机是早就有的,那应该是凶手趁死者外出时潜入进行的改装。掌握房间钥匙只有房东和两名死者。面对我们的质问,陈云伟带着一副被武林高手攥住裤裆的表情,连摇头带晃脑,声称冤枉啊,自己不疯不傻,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我们从侧面了解到,女死者赵敏刚来时没有找到工作,曾经在家呆过一段。这个陈云伟多次在夜晚,趁男死者张强出车之际,借故上门聊天。某天,一邻居看到赵敏和陈云伟在门口发生激烈争吵,然后陈云伟狼狈地下楼离去。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问他这是怎么回事。陈云伟表情极不自然,最后说出,赵敏这个人平时不笑不说话,和谁都客客气气。自己看着赵敏脸蛋标志身段婀娜,且眼神勾人,心里就开始刺挠。曾几次找借口在王强晚班出车之际上门撩骚。那次刚动手搭在赵敏肩膀上,没料到看似绵软的女子立刻变成了刺猬,将自己一顿好骂。
  得到这个情况后,我们考虑,是否陈云伟因此怀恨在心,利用两名死者外出之时,将炸药安装进电视机中?可据调查,陈云伟不具备弄到炸药和雷管的可能性,而且出于常理推测,这样一件事情也不足以导致他动用这样的手段进行报复。
  至此,我们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凶手如果不是陈云飞,那会是谁?他是如何潜入死者家中对电视机进行改造的呢?突然,我们又想到一点,陈云伟是夜班司机,当晚为何没有出车,而是在家中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找到了王强的车主——范红军。据该人说,自己发案前天恰好因为有事要去外地,就将车子交给了王强,由他代开,所得款项自己只抽取一小部分即可。
  对于范红军的说法,我们是这样认为的,王强一贯是开夜班车,一般都是5点左右出门,而赵敏下班则是5点半,回到家中将近六点。两人在家中碰面的机会很少,同时看电视的可能更是微乎其微。当范离开我市后,王强有可能会选择白天出车,夜晚休息,恰好和赵敏有了同时在家的时段。而且案发当时是吃饭时间,打开电视机也是人之常情。凶手应该是对死者王强和赵敏的生活习惯比较了解,当得知王强当晚会在家中后,事先对电视机进行了改造,从而导致王赵两人同时毙命。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凶手潜入王强家中对电视进行改装,那么,结合所有当事人的一系列时间安排,死者两口子在案发前及案发当日的活动顺序应该是这样:
  车主范红军在7月6日上午找到王强嘱咐代开事宜,然后离开了我市。下午,王强正常拉活,直至深夜回家,赵敏则正常晚上5点下班。案发当天,也就是7月7日早晨,王强和赵敏双双出去工作。据赵敏同事回忆,当晚5点左右,是王强开着出租车接的赵敏回家,这就说明,王强很有可能晚上不会再去出活。结合赵敏所在公司距其租住房的距离,充分考虑路面堵车等多种客观因素,两人回到家里的时间应该是6点左右。回家后,他们第一件事情应该是打开了电视机,然后引发爆炸。
  这里面涉及到三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如果凶手是有意在两名死者同时在家的机会进行爆炸谋杀,那么,他是如何了解到王强在7月7日会接到白天活的。据车主范红军说,自己去外地这件事情只有家人知道,除此之外,就是死者王强。车主范红军的家人与王强素昧平生,嫌疑性不大。如果是死者透露出去的,那就存在两种可能,第一人是最早知道消息的王强,第二人则是赵敏。如果是王强,王强会将这个信息透露给谁呢,妻子赵敏肯定是一个,除了赵敏还有别人吗?假设王强只告诉了赵敏一个人,那是否意味着,是赵敏将这个信息无意透露给了凶手,这个人会是赵敏的身边人吗,他又与两名死者有着什么样的不共戴天之仇呢?
  第二个疑点是,电视炸弹是在什么时间改造成的。按照常理推测,7月6日赵敏下班后肯定会打开电视,既然没有爆炸,说明尚未安装。7月7日,两人上班后,整整一天家中无人,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潜入死者家中进行电视改装。等两人回家后,就发生了惨案。在这个时段内,凶手是怎么潜入死者家中的,根据技术检验,房门锁没有撬动痕迹,而且王强与赵敏回家后若是发现撬动,肯定也会报警。
  第三个疑点:凶手需要掌握的技术条件。他一定能够有机会接触到炸药和雷管,并且具有一定的相关安装知识,甚至是电视机的有关工作原理。就目前而言,炸药和雷管管制的非常严格,若是夹带出来极端困难,他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尸洞案和本案同时发生,其中都需要排查出租车,可以同步进行,也算免除了一些无用功。
  在排查中,一位与王强关系不错的司机告诉我们,大概是7月初,王强曾说家中的电视机有些毛病,需要拿去修理。至于后来修没修,就没有细打听了。
  我们敏锐地意识到,如果王强曾将电视机送去修理,并且凶手不是通过潜入方式进到其家中的,是否是在修理铺对电视机进行了改造。但这个推测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王强是在案发的当天才将电视机拿到家中的,时间必须掐准。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凶手就更神奇了,不但要知道王强家的电视机会坏掉,还得保证肯定是在案发当天才能取回。那么,修电视的是否是凶手的帮凶,因为只有他才能掌握电视机修理的速度。
  我们对王强居住地附近的所有电器修理部进行了一次拉网调查。本以为会很困难,但没没想确实异常的简单。当走进第二家的时候,电器修理部老板一眼就认出了我们手里照片中的死者,并告诉我们,这个顾客的电视机就在库房,还没有拿走呢。听到这里,我们都愣住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理部老板将我们领到库房,指着其中一台电视机说,这就是那个人交给我的,说好了三天来取,可是过了这么就也没见个人影。
  这台电视机和爆炸的那台款式同一,都是21寸熊猫彩电,如果这是王强送来的,那他家里那台又该怎么解释?我们立即叫来房主陈云伟进行辨认,陈云伟看了半天,点点头,说确实是自己那台,插销的位置上还缠着一块黑色胶布呢。
  案件开始变得复杂起来,王强家中电视机坏掉,送去修理,但却凭空又多出了一台同款式的,这究竟是凶手的安排,还是死者自己弄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台爆炸的电视机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的家中,成了我们侦查中的一个结点。就在这时,负责排查出租车的同志给我们送上来一条消息,说据一个出租车司机反映,发案当天下午3时左右,该司机在我市某小区门口趴活时,看到了王强的车进入。他虽然不认识王强,但对范红军的那台车比较眼熟,就曾留意了几眼,里面似乎没有坐着客人。王强和门口保安打过招呼后,直接开进了小区内。随后,有人有活,这个司机就开车出活了。
  这条线索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这个王强不载客,跑到那个小区干什么。我们立即赶到这个小区,找到当天值班的门卫进行核实,并调出门卫登记簿进行查询。根据当天门卫回忆,那天确实曾有一台出租车要求进入小区,理由是给某个住户送东西。保安曾给该住户打电话询问,得到许可后便放行了。登记簿上记载的进出时间均十分明确。
 楼主| 发表于 2010-3-21 08: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我们却没有敲开这个住户的房门。后来通过调查才知道,这家只有一名男性住户,名叫冯超,48岁,前几日因为在酒吧与人发生殴斗,造成对方鼻骨骨折,目前被扔进了拘留所。
  查案子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查到家里,熟门熟路,天时地利,容易出成果。于是,我们立刻来到拘留所找到了冯超。冯超回忆,案发当天确实曾有一个出租车司机找到他,说是在路上接到一个活,对方是一个男性,自称和他有亲戚关系,有一台电视机要送给他。而且又给了司机50块钱,要求送到冯超家中,并说送到后对方还会给他50块。
  听完司机的叙述,也不知道是冯超比较多疑,还是舍不得那50块钱,反正没有收下电视机,而且还说,我哪有这门子亲戚,这破电视你哪来送哪去,我不要。那个司机也没有多说,抱着电视机就回去了。
  通过照片辨认,这个送电视的司机就是死者王强。同时,冯超还隐约记得,那台电视机是老式的熊猫21寸彩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4-5-14 09:43 , Processed in 0.025383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