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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分析家

《女刑警手记——我经历的离奇案件》(桑尚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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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1: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15)
  司马局长一向擅长犯罪心理分析,在他抽丝剥茧的剖析下,我们都觉得似乎凶手就是有着如此极端复杂的心理。可是,这仅仅是比我们的推测深入一些,在本质上与郝蕾跟人结怨,并被人谋害,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差别。
  听到我们的疑问,司马局长说这里面差别很大,首先说郝蕾肯定是与人结怨了,这点毫无问题。但是,这种结怨的形式却有着很特殊的地方,凶手既然有着郝蕾死掉还要剥皮制鼓的强烈恨意,他为什么不在郝蕾生前就采取报复手段,偏偏要制造掩人耳目异常复杂的纵火行为。咱们可以说是凶手害怕被人发现从而遭打公安机关的打击,但是,除了纵火,他依旧有很多种方法除掉郝蕾。尤其是,郝蕾身负重案,还是外地人,他要是死在济南,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人为他翻案。所以说,凶手必定有着自己的苦衷,他无法直接对郝蕾动手,甚至都无法让郝蕾死于一种正常的犯罪行为。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呢,一定是惧怕着一些什么,或者是顾虑着一些什么。
  其次,说过制鼓这个行为,咱们回头想想郝蕾的死亡方式,焚烧!纵火案,一般是犯罪分子销毁证据逃避打击的破坏性犯罪行为。就本案来说,假设郝蕾已经事先被人控制,那就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焚尸,焚尸一般都是为了破坏被害人形态,令警方无从查找尸源,从而无法排查其社会关系,令凶手逍遥法外。另一个目的就是销毁证据,两者目的都是相同的,就是要通过焚烧这一行为,达到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的目的。但是,不要忘记,郝蕾当晚是在舞厅看场子,案发后,其团伙中一定会人证明郝雷是在舞厅的,这个任谁都无法否定的。而且,他还并非帮派成员,自然也谈不到被人举报。那么,凶手是为了什么缘故非要采取纵火呢,只能有两种原因,其一是,他要割去郝蕾的皮,必须用大火进行掩饰;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对立帮派纵火,郝蕾在“工作”期间殉职,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合情合理,无可辩驳。这是否就意味着,凶手只有利用纵火的形式,才能逃避他所惧怕、所顾虑的那件事情呢。所以,这个才是凶手纵火的唯一目的。
  
  太神奇了,听过司马局长的分析,我们都觉得案件的内情只能有这么唯一的走向。但是,关于凶手的身份,我们还是没有一个明晰的概念。
  司马局长静静地看着那面鼓,沉默了一会,慢慢地说:郝蕾从老张的手中被人搭救,通过某种关系逃亡济南,似乎还颇受老大关照,而且时间还非常短暂,他会与什么人结怨呢,况且还是这种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仇恨,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说清楚。就像咱们在家里推断那样,假如是那个搭救他的人,两人在共同逃亡济南后发生了矛盾,这个救命人后来变成了索命人,可能性不大。不管这个人是否就是那个串联老大和郝蕾的中间人,还是通过其他人让老大与郝蕾相识,他都不会产生类似的顾虑和惧怕,一旦双方真的撕破脸,那要郝蕾的命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所以,这个人可以排除。
  除了这个人还会有谁呢,郝蕾在济南的新认识的人?可是,就像我刚才说的,郝蕾到达济南的时间这么短,他到底做了什么事,会让一个才认识没几天的人对他产生这种强烈的仇恨,难道是把人家孩子扔井里了?就像熊天阳说的,郝蕾平时不善焦急,对自己的事情也不敢实话实说,说明他这个人还是很谨慎的,知道自己底子不干净,平时做事肯定万分小心,尽量避免制造麻烦,那么,他应该不会主动挑衅别人。所以,这点,似乎也无法自圆其说。
  除了上述两种人,还会是谁呢?结合目前梳理出来的案件人种种迹象,他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与郝蕾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2、绝不是曾经帮助过郝蕾的人;3、也不是郝蕾新近结识的仇家;4、对谋杀郝蕾有着一定顾虑情绪;5、不但与郝蕾相识,还与其所在团伙也有着密切关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足以解释这种奇特的谋杀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此外,联想到是与小头目合谋,及人皮鼓本身的制作难度,他还必须是本地人,并掌握很精深的手艺。再有一点,结合他制鼓是希望看到郝蕾死后也备受敲打,他还必须在事后来到了我市,并进入到市京剧团。这个人,你们说说会是谁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1: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完司马局长的这席话,我们面面相觑,都哑口无言,因为实在无法想象要怎么去回答他,有哪种人会同时满足上面那么多的条件呢?
  会场静了半天,肖天明突然整出一句,这他妈的简直就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人。他的这句话让严肃的会议有了一些活跃的气氛,大家都笑了,司马局长也笑了,不过我们很清楚,这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苦笑,这个人究竟会是谁,他到底在哪呢?
  就在大家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时候,我猛的回忆起一件事情,同时立刻意识到之前一系列细密的推理猜测过程中,我们都疏忽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而且这个细节在最早我也考虑过,但是忙来忙去还是给忘记了。记得当时在家里开的那次分析会,我曾说过,郝蕾肯定是在被搭救之后立即逃亡济南的,剥皮行为也是在济南进行的,因为冒险滞留我市实在是太危险了。那么,郝蕾1983年8月逃离我市,1984年1月加入济南那个帮派,这期间有将近半年的真空时段不被我们所掌握,这期间他会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一抛出来,立刻引起众人的强烈议论,看来我们确实都疏忽了,谁也没往这个方向想过。结合这个疑点,我们做了初步分析,目前最大的可能是,郝蕾逃亡济南后,暂时躲在那个搭救他的人家中,然后由中间人介绍加入团伙。进一步想想,如果那晚搭救他的人与所谓的的中间人为同一人,那么这个人可定也是我市人,他与郝蕾一同逃亡济南。当时,他们最可能落脚的地方,只能是帮派老大的家中。
  有的同志表示出怀疑,既然郝蕾已经抵达济南,而且也有中间人的引荐,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加入团伙,而要拖后将近半年的时间呢。
  我分析了一下,当年严打势头猛烈,或许是他们要暂避风头,而且据熊天阳的描述,郝蕾在初入团伙的时候,与老大的关系就异常亲近,可以说明两人应该认识有一段时间,那就从侧面证明了上面的推测。
  
  案情分析会进行到这里,司马局长看着眼前厚厚的一摞调查记录和卷宗,慢慢地说:从目前来看,我们前期的的侦查工作还不够细致,遗漏了很多东西,也可以说是太专注于郝蕾本身,而忽略了他身边的社会关系。根据大家的分析,我总结出来的结论是:当晚,郝蕾被人搭救,此人带着郝蕾投奔济南的帮派老大,躲过最初的风头后,郝蕾被安排进团伙。同期,郝蕾与另一人结怨,这个仇家出于某种目的,设计实施了纵火谋杀,并剥皮制鼓来到我市送进京剧团。把一切枝梢末节全部剔除之后,这就是一条清晰的脉络,而且里面涉及到的人并不多。就按照这个脉络里牵涉的人物去查,我想,我们很快就能查到一些什么的。我去跟济南这边刑侦支队的领导说说,给咱们提供些便利,明天开始重新给我查,切入点就是眼前能找到那个帮派老大的个人情况和他的交际情况、济南是否有类似皮具制作工艺,然后让家里人对京剧团83年之后入团的人也进行彻查,一定要全力以赴,从祖坟开始查,就是查到八辈子祖宗,也要给我把他抠出来。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集结全部力量,将侦查重心投放在这个帮派的老大的身上。虽然该人早在84年就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是根据原始卷宗上记录的基本信息,在济南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大力配合下,其早年的社会关系仍旧可以找的到。
  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摸排,我们了解到,这个帮派老大叫赵明,祖籍济南市下辖的平阴县东阿镇,早年曾是一个靠制作皮具谋生的手艺人。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提这个东阿镇。东阿镇有一个全国知名的特产,就是阿胶,是指驴皮经煎煮浓缩后制成的固体胶,有补血,止血,滋阴润燥等功效。除此之外,当地还有一个特殊的手艺,就是皮具制作,专业学名叫揯皮术。主要是采用动物毛皮,经过手工缝制黏贴,制作成各类生产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品。因其制作工艺特殊,成品结实耐用,因此东阿镇又被称为皮具之乡。而且这门手艺还于2002年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1: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到这里,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侦查方向肯定是正确的,而且也模糊糊也有了一个推测,结合老刘和陆敏的物证检验结论,那面人皮鼓制作工艺极其复杂,既然赵明掌握这门手艺,会不会是他对郝雷实施了剥皮制鼓的行为呢,为了掩盖罪行,进而一手导演了那次舞厅大火。如果说真的存在那个与郝蕾结怨的人,这个老大似乎就是最佳人选。因为只要他,才能让当天在舞厅看场子的郝蕾等三人放松警惕。不过,我们很快就推翻了这个猜测。
  首先来说,赵明已经接纳收留了郝雷,郝蕾自然感恩戴德,两人不至于产生罅隙。另外,就算是两人后期发生矛盾,他完全可以采用其他手段解决郝雷,不会有任何顾虑,以他的能力这个自然不在话下,而且更不会因此赔上自己的舞厅。同时,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方向去推测,那个中间人就与本案发生割裂。
  当时,有民警提出这样一个看法,就是既然郝蕾的皮被制成了人皮鼓,而且赵明还曾经是一个擅长皮具制作的手艺人,虽然还没有证据显示是赵明对郝蕾实施了剥皮制鼓,但两者之间的微妙联系也绝对不是偶然性的,是不是可以找到东阿镇手艺匠人,让他们看看这面皮鼓,或许能有所发现。这个提议得到了专案组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大家都说早该如此,坐在办公室分析,还不如下去走走。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深入平阴县进行走访,在当地的揯皮艺术研究会,一位资深专家在看过人皮鼓后,肯定地告诉我们,这绝对是东阿镇的揯皮手艺。
  眼见案情出现重大转机,我们立即问他是否能够看出具体的制作出处。专家结合制作特点观察了很久,告诉我们,这应该是东阿镇老孙家的作品。
  东阿镇揯皮手艺发展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两个最出名的匠人,一个叫孙玉林,一个叫李东革,两个人师出同门,彼此关系极好,孙玉林81年年末去世,李东革是七十年代初期就去了东北,据说好像就是我市。同时,我们还了解到,孙玉林有一个儿子叫孙立军,自幼得父亲亲传,揯皮手艺十分了得。不过,此人已于84年年末离开了东阿镇,但是不知具体去处。
  而这个赵明早年就拜在孙玉林的门下,学习揯皮手艺,换句话说,他与孙立军应为师兄弟的关系。后来,他和郝雷的情况差不多,跑到济南成立了有组织的流氓团伙。
  调查进展到这里,结合之前的种种发现和推测,我们将案情重新梳理了一遍,给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郝蕾逃亡济南,落脚地是赵明所在的帮派,后期被制作成人皮鼓,肯定与上述这些人有着必然的联系。结合调查,如果那个李东革确实在七十年代初期来到我市,那么当晚极有可能是他救了郝雷,然后带着郝雷逃亡济南,通过孙立军的关系找到了帮派老大赵明,将郝雷安置在团伙内部。至于李东革为什么会搭救郝蕾,目前还不得而知。
  接下来,李孙二人到达济南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李东革又与郝雷又发生矛盾,因此与小头目合伙预谋烧死了郝雷。并在那晚舞厅中,对郝雷实行了残忍的剥皮行为。一切似乎都被一条线索穿了起来。
  
  司马局长立刻说不对,咱们之前说了,凶手有一种类似于畏惧的情绪,应该谁呢?李东革肯定不会的,如果他与郝蕾发生矛盾,肯定是郝蕾恩将仇报,只要他一句话,济南帮派的老大赵明和孙立军肯定会立刻处理到郝蕾。排除了李东革,那就只能是孙立军,因为他受李东革的委托将郝蕾安置,可是两人又发生矛盾,但碍于自己师伯的情面,并不能直接杀死郝蕾,只能用暗地里的手段。在实施了剥皮纵火的行为后,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这个孙立军肯定是回到了我市,并一定与京剧团发生过某种联系,将这面人皮鼓送了进去。
  这个推论得到全体参战民警的一致认可。但是,本案中涉嫌的那个操着我市口音的年轻女子又是谁呢?司马局长给出的解释是,如果当年带着郝蕾来到济南的不是李东革,那就一定是李东革的亲属,这个女子或许是他的女儿之类的什么人。不管是谁,都丝毫不影响这种推论。
   在济南的调查进行到这里,整个案情已经呼之欲出,我们决定立刻赶回我市,全力排查当年李东革和孙立军的下落。
  回到我市后,排查工作立即展开,但是却不像我们想得那么轻松。首先是排查人口信息方面的难度,我国从1989年9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这是根据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及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而实施的。由于当时的姓名更改管理的并不严格,所以老百姓在申报时,会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改名申报。
  因为年代久远,许多原始资料严重缺失,查证起来具有极大的难度。不过,结合之前掌握的孙李二人的基本资料,我们尽可能地调取一些留存的原始户口登记,排查符合年龄和地域特特征的疑似人员。
  在进行了大量繁复细致的工作后,我们最后将疑点锁定在两个人的身上。其中一人叫李东林,已于1989年去世,祖籍山东平阴县东阿镇,我们怀疑此人就是化名之后的李东革。至于那个怀疑是孙立军的人,当我们看到此人现在的名字时,立刻愣住了,因为他现在叫孙宝库,就是市京剧团开库房的老孙头。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1: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想到在京剧团的排查没有丝毫眉目,我们立刻明白了,如果是孙立军作案,面对我们之前的调查,他自然不会如实作答,看来,这面鼓就是他带来的。最早排查的时候,我们怎么就偏偏将他疏忽了呢?真实要命的错误。
  同时,我们还发现了另一个让我们感到惊讶的地方,孙宝库也就是孙立军的妻子叫李秋华,祖籍也是山东济南东阿镇,李秋华已于1998年去世,其父亲就是李东革。
  调查到这里,一切似乎都对上了,作案人必定就是孙立军。他预谋杀害了郝蕾,并蒙骗了李东革,而后又与其回到我市,戏剧性地是,还娶了李的女儿。
  我们立即组织警力,决定对孙予以拘传。
   可是还没等行动,我市突然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一名男子与扼死在家中,凶手投案自首。
  死者名叫李鹰,那名凶手竟然是孙宝库,而且两人的关系为父子。
  
  在孙宝库的叙述中,我们慢慢了解到当年整个事件的全部内情。不过,这个内情和我们之前的推测还是有着一定差别的。
   当年郝蕾在我市可以说是为祸一方,手里头没少糟蹋年轻女孩,李东革的女儿李秋华就是其中的一个。
  但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李秋华并不因此怨恨郝蕾,反而对其有着强烈的好感。对此,我们只能理解成少女的懵懂吧。
  那晚老张与郝蕾发生厮打,恰好就在李东革所住的那条胡同。李秋华在半夜上厕所的时候,目睹了全过程。眼看着郝蕾即将被老张制服,情急之下,她捡起半头砖从后面打晕了老张,并将郝蕾救在自己家中。
  见女儿救了一个流氓头子,李东革虽然万般不情愿,但出于父女亲情,最后还是收留了郝蕾。但是,他也清楚地意识到,郝蕾留在我市非常不安全,随时都有可能叫警方发现,而且自己的女儿不但袭警,还包庇犯罪分子,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思前想后,他让李秋华带着郝蕾迅速逃亡济南,投奔东阿镇的孙玉林。
  李郝两人连夜坐火车到了山东平阴东阿镇,这才知道孙玉林已于几年前病故,家中只有孙立军一人。李秋华和孙立军是小时候的玩伴,彼此还是以兄妹相承,出于之前的良好关系,孙立军收留了李郝两人。
  时间一久,孙立军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个小师妹,但碍于郝蕾的存在,只能将这种感情隐藏起来。同时,他也清楚的感受到,李秋华对郝蕾是死心塌地的,所以才会冒着风险来投奔自己。
  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很难控制,孙立军对李秋华的感情日益加深,同时对郝蕾的憎恶也越发深刻。为了满足自己亲近李秋华的念头,他有意调开郝蕾,就提议让郝蕾加入赵明的帮派。
  郝蕾出身黑道,自然很乐意干回老本行,一听这个提议,很快便答应了。就这样,孙玉林找到赵明,介绍郝蕾加入,并说这是自己一个远方表妹的对象,希望能够给予照顾。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1: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赵明与郝蕾都是流氓出身,脾气十分相投,很快就让郝蕾去舞厅帮助自己看场子,并安排了在济南市的一处住所。李秋华本意是与郝蕾同住,但孙立军以现在风声还紧为由,劝说李秋华还是住在东阿自己家中,等严打势头过去再说。
  于是,李秋华就住在孙的家中,郝蕾一个人留在济南。那次熊天阳看到的操着我市口音的女子,就是李秋华坐车到济南看郝蕾。
  孙立军在与李秋华的朝夕相处中,曾反复暗示她与郝蕾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并隐隐透露自己对她的感情。但李秋华态度坚决,表示非郝蕾不嫁。有一次竟然说出了,除非郝蕾死了,要不我这辈子就跟定他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立军把这话记在了心里。但是,他也清楚,自己没有办法除掉郝蕾,一旦事情败露,李秋华会恨死自己。他也曾考虑过找赵明帮忙,但赵明这个人江湖气很浓,短短几天内,竟然已经与郝蕾兄弟相称。看来,要想杀死郝蕾得到李秋华,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从那天起,他经常性地跑到济南,随时掌握着郝蕾的动向。很快,他就发现,郝蕾竟然和经常来舞厅跳舞的一个女子好上了,而且这名女子还是一个有夫之妇。他大喜过望,立刻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李秋华,以为就此可以让李秋华对郝蕾失望,从而转投自己的怀抱。
  李秋华得知此事后,自然十分气愤,立刻来到济南找郝蕾质问。
  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所以只能从孙立军的描述进行推测。估计是郝蕾意识到自己目前还是要依靠李秋华的这层关系,所以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两人竟然重归于好。
  看到这一幕,孙立军更加愤怒,自己对李秋华一往情深,却换不来任何回馈,郝蕾在外面粘花惹草,李秋华却始终情有独钟。至此,孙立军的内心严重失衡,发誓要除掉郝蕾。
  思前想后,孙立军觉得应该假借别人的手除掉郝蕾。于是,他就找到了对立帮派的那个小头目,两人刚好以前还相识。赶巧的是,对方的老大让小头目去帮派捣乱。两人一拍即合,就由孙立军充当内应。在孙立军的策划下,两人决定纵火烧毁舞厅。对于这个提议,孙立军是有着自己的考虑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郝蕾,得到李秋华,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皮艺匠人,他曾看过郝蕾背上的那个刺青,觉得品质极佳,难免技痒。或许还有另一层目的,就像司马局长说的,那个刺青是一种物化的投影体现,孙立军对此印象深刻。
  案发那晚,孙立军来到了郝蕾所在的舞厅,看到了在里面巡视的郝雷和另外两名打手。孙宝库与三人相熟,而且还是郝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孙宝库以聊天为由,将三人拉至舞厅的那间休息室内,张罗吃起了夜宵,并拿出事先已经参入麻醉药品的白酒。
  见三个人晕倒,孙宝库决定开始对郝雷进行剥皮。他在鹰状刺青的上方轻轻划了一条细缝,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动把手,郝雷后背的皮肤一点点地卷入皮磙子上。然后,按照同样办法,又取下了郝雷两臂上的多枚刺青。这个皮磙子,类似于我们住户刮大白的滚轮,是皮艺匠人取皮的一种特殊工具。
  整个取皮过程大约持续不到20分钟,因为所取的皮肤组织均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仅二个毫米,而且是采用的特殊揭取手艺,所以郝雷身上的伤口血流量极少。
  看着郝雷赤裸着上半身,表面皮肤大量缺损地躺在地上,孙玉阳感到一阵由衷地痛快,还踢了几脚。
  取皮结束后,孙宝库将郝雷的上衣穿回,然后来到舞厅外,示意小头目等人里面已经解决,可以进入放火。
  然而小头目在倾洒汽油过程中,恰好碰到刚才外面赶回来的熊天阳,情急之下,才说出了那句“你还在这呢”。这才是引发了我们最后的怀疑。
  孙宝库在揭取了郝雷的皮肤后,立即回到家中进行硝制保存。
  李秋华得知郝雷被烧死在大火中,情绪非常激动,连续哭了多日。孙宝库在一旁好言相劝,同时,对李秋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当时李秋华已经怀孕4个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来,孙宝库就说,我是真的爱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将来一定能对孩子好。
  眼见事已至此,无奈之下,李秋华嫁给了孙宝库。
  值得一提的那是,案发后,孙立军杀害了小头目,并将其埋在了房后的一块自留地内。该案已由济南警方负责处理。
  两个人在东阿镇住了一段日子,因为孙在当地没有亲人,两人便回到了我市,和李秋华的父亲李东革同住,后来,孙也在我市找到了一份工作。
  郝雷虽然已死,但李秋华依旧对其念念不忘,这种表情孙宝库看在眼里,虽然脸上无动于衷,但内心也承受着极度的煎熬。
  97年下岗后,他接替之前的刘建国到市京剧团看库房。耳濡目染之下,突发奇想,买来了做鼓用的相关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艺将郝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然后偷偷放进剧团的库房内。
  因为是自己负责管理,而且当时京剧已经不太吃香,剧团鲜有演出任务,所以始终没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当有机会看到舞台上别人敲打着这面鼓时,他都会感到无比的兴奋,有一种发泄之后酣畅淋漓的快感。
  
  不久前,当我们第一次找到他询问这面鼓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败露,但是他不知道是从哪里暴露的,在表面上依旧表现出无动于衷,只说这面鼓是他来之前就有的。
  然而,当我们后来有多次来到市京剧团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当年的工作人员名单后,这个场面之大,让孙宝库立即意识到,公安机关这回肯定是动真格的了,自己离最终被发现的时间肯定已经不远。
  此时,他想到的并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产生一种极度的恨意。他为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得到李秋华的爱而感到痛苦,并且将这种恨意转嫁到名义上是自己的儿子,其实是郝蕾的儿子,也就是李鹰的身上。他决定制造一起最后的疯狂。
  李鹰被杀案发生的那个晚上,他借口有事请假离开了京剧团,并以吃饭的名义将李鹰叫到自己家中。席间,他不停地灌李鹰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动手实施了勒颈。
  面对我们的询问,孙宝库表现的很平静,一字一句地供述了20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实。整个过程中,我们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的起伏。
  作为一个抚养李鹰近三十年的养父,我们实在无法相信两个人会没有一点感情。
  听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孙宝库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他说:这么多年自己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李鹰,但为了李秋华,还必须装成喜欢的样子,这种日子实在难熬。尤其是眼瞅着孩子一天天的长起来,样子越来越像郝雷,自己这种情绪就越发的强烈。
  他还告诉我们,李秋华当年执意给孩子取名叫李鹰,自己也明白,她始终忘不了郝蕾,完全是拿孩子当一种寄托。说到最后,孙宝库这样说:20多年前,我杀了郝蕾,今天我还要杀掉他的儿子。我这一辈子也得不到李秋华的爱,完全不知道什么是幸福,这都是郝蕾和李鹰害的,他们谁也别想得好。
  将孙宝库押去看守所后,司马局长叹口气,慢慢地说: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谁又可能真的爱呢。看似伟大的爱情,其实都有着内心最极端的动机,比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可以为你去死,这句话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极端的自私。因为不去死,这个男人自己会觉得痛苦,为了满足自己,所以他以爱的名义选择死亡。
  经过这起案子,我重新找到了当年的那种劲头,于是,又回到了刑警队,继续干我的老本行。
  后来,陆续有人给我介绍朋友,有的条件还真是很不错,而且对我离婚带孩子这件事表示不介意。我犹豫过,但都没有去见,就像司马局长说的,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你怎么可能会真的爱呢?我不想让一个男人因为爱我,而勉强自己去爱我的女儿。这样,对他不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1: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陆续有人给我介绍朋友,有的条件还真是很不错,而且对我离婚带孩子这件事表示不介意。我犹豫过,但都没有去见,就像司马局长说的,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你怎么可能会真的爱呢?我不想让一个男人因为爱我,而勉强自己去爱我的女儿。这样,对他不公平。对我的女儿,也不会带来好处。
  所以,我决定以后就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尽我最大的能力去照顾她,努力给她一个幸福的生活。虽然,她永远不会有同龄人的那种幸福。
  
  后记:人皮鼓案件破获不久之后,我就给女儿改了姓,让她随我的姓,叫桑艾。女儿是我一个人的,至少在我心里,我是这样认为的。陆超,叫他爱干嘛干嘛去吧,滚他个三孙子吧!
  某日去我市古玩城闲逛,在一个皮具摊位前,突然看到一件十分精致的皮挂件,或许是用得年头久了,缝合部位有些开线。隐隐约约地,我看到挂件表面有一个模模糊糊的花纹。
  我发现,上面竟然画了一只鹰。
  当时,我立即意识到,孙立军在供述中曾经说过,自己还取了郝蕾其他部位的皮肤,并制作了一些皮具。最初为了在我市谋生,就变卖了出去。
  我没有声张,掏钱买了下来,重新缝合后,挂在自己钥匙扣上,并时常拿出来看一看。
  我很喜欢它,因为我觉得我的心里也有一只鹰。那么你们呢,我的读者们,你们的心里有吗?
  
  (人皮鼓全文完。以前的单独帖子和本帖之前的内容均含有大量离奇成分,暂时可以放弃,等我想写科幻故事的时候再捡起来。此时看到的人皮鼓,完全根据主人公桑佳慧破获的案件改编,少有杜撰。另:我不是主人公,这个大家切记。最近超级忙,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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