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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美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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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6: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6: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文之一:  生命的药方
  德诺10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只有大他4岁的艾迪依旧像从前一样跟他玩耍。离德诺家的后院不远,有一条通往大海的小河,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艾迪告诉德诺,把这些花草熬成汤,说不定能治他的病。德诺喝了艾迪煮的汤,身体并不见好转,谁也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艾迪的妈妈再也不让艾迪去找德诺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病毒。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孩子的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艾迪在杂志上看见一则消息,说新奥尔良的费医生找到了能治疗艾滋病的植物,这让他兴奋不已。于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带着德诺,悄悄地踏上了去新奥尔良的路。他们是沿着那条小河出发的。艾迪用木板和轮胎做了一个很结实的船,他们躺在小船上,听见流水哗哗的声响,看见满天闪烁的星星,艾迪告诉德诺,到了新奥尔良,找到费医生,他就可以像别人一样快乐地生活了。不知漂了多远,船进水了,孩子们不得不改搭顺路汽车。为了省钱,他们晚上就睡在随身带的帐篷里。德诺咳得很厉害,从家里带的药也快吃完了。这天夜里,德诺冷得直发颤,他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艾迪,他梦见二百亿年前的宇宙了,星星的光是那么暗那么黑,他一个人待在那里,找不到回来的路。艾迪把自己的球鞋塞到德诺的手上:“以后睡觉,就抱着我的鞋,想想艾迪的臭鞋还在你手上,艾迪肯定就在附近。”孩子们身上的钱差不多用完了,可离新奥尔良还有三天三夜的路。德诺的身体越来越弱,艾迪不得不放弃了计划,带着德诺又回到家乡。不久,德诺就住进了医院。艾迪依旧常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充满了快乐。他们有时还会合伙玩装死游戏吓医院的护士,看见护士们上当的样子,两个人都忍不住大笑。艾迪给那家杂志写了信,希望他们能帮忙找到费医生,结果却杳无音讯。秋天的一个下午,德诺的妈妈上街去买东西了,艾迪在病房陪着德诺,夕阳照着德诺瘦弱苍白的脸,艾迪问他想不想再玩装死的游戏,德诺点点头。然而这回,德诺却没有在医生为他摸脉时忽然睁眼笑起来,他真的死了。那天,艾迪陪着德诺的妈妈回家。两人一路无语,直到分手的时候,艾迪才抽泣着说:“我很难过,没能为德诺找到治病的药。”德诺的妈妈泪如泉涌:“不,艾迪,你找到了。”她紧紧地搂着艾迪,“德诺一生最大的病其实是孤独,而你给了他快乐,给了他友情,他一直为有你这个朋友而满足……”三天后,德诺静静地躺在了长满青草的地下,双手抱着艾迪穿过的那只球鞋。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6: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文之二:    永远的门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可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见多了。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的长住人口各自为一人。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擦身而过,脚步并不为之放慢。多少次了,只要有人有幸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就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了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的身材,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正。衣饰素雅又不失时髦,风韵犹存。她在西街那家出售鲜花的商店工作。邻居们不清楚,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可想而知,梳理次数极少。背有点驼了。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肩胛,瘦削的手。只是那双大大的眼睛,总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他回家的时候,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他没有串门的习惯,下班回家后,便久久地待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的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到屋子里。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这只花瓶永久性的位置。除此以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傍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拭擦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同院的邻居们,曾是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秋季的一个雨蒙蒙的清晨。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早。”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脉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花圈。一只又一只。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然。人们在整理画师的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他的屋子里尽管灰蒙蒙的,但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拭擦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当搬开那只老式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滑如壁。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6: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文之三:定期地让自己清零
  人活到了而立之年、活到了三四十岁之后,头脑中一定会有各种世俗的看法、固有的观念,有各种各样的污染。正是这种污染使我们的生命不再年轻,让我们丧失了许多的创造力和生命的生机。人们开始担心失去已有的名誉、地位和各种关系的资源,要放弃这些东西,让自己回到最原始的状态,变成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正是这种担心和可怕,越来越使人变得世俗,阿谀奉承、不求上进,千方百计地在讨好着这个世界,一步步地失去着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失去了人性中最有创造力的东西。有一位北大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哈佛大学的校长来北京大学时,讲了一段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一年他向学校请了三个月的假,然后告诉自己的家人,不要问我去什么地方,我每星期都会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然后这位校长就去了美国南部的农村,去农场干活,去饭店刷盘子。在田地做工时,背着老板吸支烟,或和自己的工友偷偷地说几句话,都感到很高兴。最后他在一家餐厅,找了一个刷盘子的工作,只工作了四小时,老板与他结了账,对他讲:老头,你刷盘子太慢了,你被解雇了。这位校长回到哈佛后,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工作环境,但感到换了另外一个天地:原来在这个位置上是一种象征、是一种荣誉。这三个月的生活,重新改变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让自己复了一次位,清了一次零。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要放弃自己已有的东西,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几年前,我们几个年轻人下海、办公司之时,借邓公南巡的东风,让我们成为了先富起来的一批,完成了最初的资本的原始积累,有了一个比较大的“舞台”。短短的几年,资本规模迅速扩大,在商界也成为了人人都在议论的奇迹。伴随而来的是各种荣誉、拍马屁、合伙人之间的明争暗斗。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作为三十岁出头的人,应该摆脱这种状态,要离开这个公司,重新把自己放在最原始的状态,让自己重新开始。另一个原因是在此之前,有人把我成功归结为运气好,并定量地总结了六个好运气。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成功似乎不是来自于权势,必然就是来自于好的运气。我更看重的是自己能力的提高和培养。所以我下定决心,要让自己重新成为一无所有的状态,锻炼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的能力。 刚一离开,许多事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合伙人给我开了一个批判大会,主题是正本清源。我马上提出抗议,这位合伙人也很坦率,对我讲:“把你的名字借我,我骂你一年后,等我的威信树立起来后,等公司稳定后,我再也不会骂你了。”似乎是我的错误,我太吝啬,一个小小的名字都不愿借给别人用一用。胆小的同事不敢与我往来了,见风使舵,拍马屁的小人更是远离我而去。白天我并没有感到有多痛苦,但每到晚上,总是不断地重复着一个梦,梦见许多人在流泪,不让我离开,在不断地喊:“我们需要你!”我也在不断地流泪。等到醒来后,总是发现枕头上有不少的泪水。 最近,我把这个梦讲给了一位学心理学的朋友,她解释说,做这个梦不是他们需要你,而是你太孤单了,你需要他们。这个梦重复了许多个夜晚,终于有一天,我病倒了,流了一身的虚汗,休克倒在了卫生间。等我醒来后,体力有些恢复,我打电话给在国外的老婆,她马上通知在北京一位姓王的大姐来照顾我。这次经历,对我的心理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真正勇敢地让自己回到了人性最原始的状态。心理强大了,意志变得坚强了。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活得真实、要活得自然。不要怕失去自己身边的东西,为了得到这些东西千方百计地去媚世、媚俗,也媚雅。有位歌星叫王菲,总是给观众翻白眼,自己唱自己的歌,不与观众交流,我行我素,大家还很喜欢她,都认为她“酷”,为什么?我们需要自我的、有个性的东西,需要真实的东西。现在有些人下岗了,被裁员了,有人似乎感到天要塌下来了。其实,这没有什么了不起,几十年的计划体制,把人们惯懒了、惯坏了、惯出了许多的惰性,当我们回到原始状态时,我们一定会感到生活是很美好的。前不久,我们写了一本《茶满了》的小册子,有好几位朋友问我们,为什么茶满了不好?为什么人的大脑中沉淀的东西越多越不好?我说,我们只有让自己处在一种空灵的状态,处在一种没有负担的状态,处在一种没有污染的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像一个空杯子一样,给杯子里装进智慧,装进创造力。如果一个杯子满了,没有空间了,它就变成了一个没有用的杯子。大多数人在选择时,参照的标准总是看别人是不是做过,别人做过的事情才放心,但这只能是重复,不会有创造力和新的生命力。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6: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文之四:  芹菜园
  8月的一天,阿尔•康德拉杰身无分文在伍尔沃思店里闲逛,看见一把小铁锤,那不是一个玩具锤,而是他渴望得到的一把真锤子。他相信这正是他需要的东西,他可以用它来打破无聊,并做些什么。他已经从弗利包装厂收集了一些头等铁钉,那里做箱子的工人们漫不经心丢掉的铁钉起码值15美分。在他看来,像这样的钉子一枚都不应该浪费。他相信,有了这把10美分的铁锤,他就能用黄杨木和钉子做出东西来。他拿了锤子,悄悄往罩衫口袋里塞,但就在这时候,有人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臂,把他推进商店后面的一间小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个人,年纪稍大,正坐在办公桌后处理文件。办公桌后的那人站了起来,上下打量阿尔•康德拉杰。 “他偷了什么?” “一把锤子。”抓住他的年轻人愤怒地看着阿尔•康德拉杰。“拿出来。”他命令说。男孩从口袋里拿出锤子,递给年轻人。年轻人说:“我应该用锤子砸你的头。”那个年纪稍长者坐下来继续工作。当他再抬起头来看阿尔•康德拉杰时,男孩已在办公室里站了15分钟了。阿尔说:“我没打算偷。我只是需要锤子,但没有带钱。” “没有钱并不意味你有偷东西的权利,”那人说,“喏,是不是这样?” “是,先生。” “那么,我该怎么处理你呢?把你交给警察?”阿尔闭口不言,但他当然不想被交给警察。他恨这个人,但同时他意识到,换个人可能比这人要粗暴得多。 “如果我放你走,你能保证永不再到这店里偷东西吗?” “我保证,先生。”他自由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放声大笑,但他知道自己被羞辱了,感到深深的惭愧。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是他的本性。他恨抓住他的那个年轻人,恨那个让他在办公室里默默站了很长时间的商店老板。那个年轻人说他应该用锤子砸他的头时,他恨得要命。阿尔走过三条街后,决定不马上回家,于是他转身又朝镇上走去。他几乎相信自己是打算回去对那个抓他的年轻人说些什么。然而就在这时,他又不敢肯定,他是不是想回去再偷那把锤子,而这次不会被抓。不管怎么说,既然他已被认为是个贼,他至少就应该从商店拿走那把锤子。然而,到了商店的外面,他却失去了勇气。他站在大街上往商店里看,看了至少有10分钟。接下来,他气馁了,彷徨了,自己感到十分惭愧,由于没有足够的勇气回去做偷盗的事,他又开始往家走,心里十分苦恼。到家后,他惭愧得没有进门,而是在院子后面的一个水龙头那儿喝了好一阵子水。妈妈每年都种些东西:黄秋葵,灯笼椒,西红柿,黄瓜,洋葱,大蒜,薄荷,茄子和西芹。这个水龙头就是她用来浇水的。母亲称她操持的整个园子为“芹菜园”。夏天的每个晚上,她都要把椅子搬到屋子外面,放在桌子的周围。她总是坐在桌前,享受菜园子的凉爽,闻她种植和照料的这些蔬菜发出的气味。阿尔喝了好一阵子水后,坐到正在生长的芹菜地里,从地里拔出一把芹菜,慢慢地嚼。随后他进了屋,告诉了妈妈发生过的事情。他甚至告诉了妈妈他被放了以后脑袋里还想着要干的事:回去再偷那把铁锤。 “我不愿意看到你去偷东西,”母亲用英语结结巴巴地说,“这有10美分,你回去,把钱给那个人,把那把锤子买回来。” “不,”阿尔•康德拉杰说,“我不会拿您的钱去买我并不真正需要的东西。我只是想我该有把锤子,这样我就可以做我觉得喜欢的东西了。我弄来了很多钉子,还有一些黄杨木,但没有铁锤。”阿尔走出去,坐在台阶上。他蒙受的耻辱现在开始真正使他心痛了。他决定沿铁路线漫步到弗利的包装厂去,因为他需要再考虑一下这件事。在弗利的包装厂,他看约翰尼•盖尔钉木箱足有10分钟,但约翰尼忙于干活没有注意到他,或者没空跟他说话。约翰尼干活用一把制箱工匠的短柄斧,弗雷斯诺的人都说他是镇子上干活最快的制箱工匠。阿尔•康德拉杰终于又抬脚回家了,因为他不想让正在勤奋工作的人注意到有人在盯着自己看,也许还会对那人说:“快,快敲。”他不想要约翰尼•盖尔这样做。他不想招来另一次羞辱。妈妈早上5点起床的时候,阿尔不在家了。他是个不安分的孩子,每个夏天都不停地到处活动。他总是做错事,并为此吃苦头。他刚试着偷东西就被抓住了,为此他很烦恼。妈妈准备好早饭,匆忙赶去工作了。妈妈回家走进园子时已近9点,她看见儿子用锤子把几片黄杨木板钉到一起在做什么东西,看起来是在做板凳。他已经浇了园子,清扫了余下的场地,这个家看起来挺棒的。儿子看上去很认真,也很忙。 “你在哪儿弄到的锤子,阿尔?”妈妈问。 “在商店。” “怎样弄到的?偷的?”阿尔•康德拉杰做好了板凳,并坐在了板凳上。 “不是,”他回答说,“我没偷。我在商店工作换来的。” “咳,那就好了,”妈妈说,“你为那小锤子干了多长时间?” “一整天。”阿尔说,“我干了一小时后,克莱默先生就给了我这把锤子,但是我一直接着干下去。昨天抓我的那个家伙教我怎样干,不过一天的工作结束时他把我带到克莱默先生的办公室,告诉克莱默先生说我干活很努力,起码应该得到1美元。” “所以,克莱默先生在他的办公桌上给我放了1美元,然后那个家伙对他说,商店里每天都需要像我这样的男孩,工钱每天1美元。克莱默先生说我可以得到这份工作。” “太好了,”妈妈说,“你可以为自己挣点钱了。” “我没有拿克莱默先生桌上的钱,”阿尔•康德拉杰说,“我告诉他们俩,我不想要这份工作。” “你为什么说这话?”妈妈说,“一天1美元对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是一大笔钱。你为什么不接受工作?” “因为我恨他们俩,”孩子回答,“我只看着他们,拿起我的锤子,走出了店门。回到家我就做了这个板凳。”阿尔•康德拉杰坐在他自己做的板凳上,闻着芹菜园里的芳香,不再感到受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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