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天涯倦客

[原创]周年庆典聚会发言——因为爱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调歌头在2007-10-9 20:32:53的发言: 天涯是个小女子,谁说女儿不如男!醉里的那一大帮大男子不正是受到了小女子的感染!愿意与她为伍!这就是天涯的魅力!她那大气磅礴的文胸诗怀,让如此众多的酷男靓女们为之而陶醉!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竟然就有这么一位与众不同的小女子用她那柔弱的脊背,挺起了一条蜀道的印迹!这条小径将在她的脚下越来越显示出它独到的风景!
  严重脸红中,大家聚到一起不是因为我,是因为文字,因为爱,谢先生支持!:)
发表于 2007-10-9 20: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江北川在2007-10-9 20:42:13的发言:   "在这丹桂飘香的时刻,让我们把盏举杯,把友情诉说,让我们用最动听的歌声,把快乐传递,让我们用最深情的诗篇,把祝福表达。让这场浓情无限的邂逅,铭刻你我心间,让这个友谊升起的港湾,永远精彩美丽。" --倾注真情!笔力不凡!钦佩,除了钦佩还是钦佩!!!
   可惜这次聚会未能看到期待中的江北川先生。  好在来日方长。问好!:)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飘扬的风帆在2007-10-4 11:40:03的发言:  对醉里付出的点点滴滴缘于对倦客真诚的回报。 行文我不行,做一个称职的斑竹也很难,但是我会坚持。
 风帆版主自谦了,您的文字很出彩,让人着实动容,祝好!:)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巾城在2007-10-4 17:30:42的发言: 同受!
 谢巾城一直以来的全力倾注!:)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无悔寻梦人在2007-10-4 18:04:45的发言:  “论坛中的很多人,不是职业写手,但却是生命写手。”站长发言中的这句话耐人寻味。作为职业写手,不得不受制于市场规律,不得不取媚世俗,写出来的东西往往只能是产品,而不能算作品。唯有生命写手,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大脑去分析,用自己的声音去呐喊,才会写出新意、震撼人心,具有夺目的光华。 “因为视文字为生命,也许我们会相伴一生。”这是站长的执著体现,也是她的殷切希望,令人感动,催人奋进。听她的发言的时候,我立即想起一句歌词:“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是的,文学艺术、醉里论坛,值得我们以身相许!!
 难得先生有如此强烈的共鸣,问好!:)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清秋梦寒在2007-10-4 18:05:11的发言: 因为爱,我来到了醉里,又留在了醉里。
 是的,因为爱,所以我们携手到永远!:)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叶落凡尘在2007-10-5 0:06:34的发言: 因为有爱,脚步停了下来,因为有爱,我们走到一起,因为有爱,我认识了你和你,因为有爱,才有醉里这个家!
 我们的脚步只为爱停留,抱抱大管家!:)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0: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分析家在2007-10-5 6:53:00的发言: 写得好。我也想学散文了,凡凡教我吧。
  看到现实中的分析家,感觉非常亲切,不像网上给我的感觉那么捣蛋。:)
发表于 2007-10-10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4-4-27 23:59 , Processed in 0.020329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