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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假如我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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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20: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如果是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院长,一定会拜托警察控制住肖志军,并安排医生实施手术,并请电视台录像,律师现场公证。因为这该是一个有把握的“胜仗”。 这院长太不会“炒”了,没有经济头脑,缺乏全局观念,一味的循规蹈矩。要知道,院长的决定可以带来多少经济上、声誉上的增长点,在全国人民面前会留下多么美好的印象。 退一步讲,手术失败,最多是医院埋单,赔付一笔抚恤金。经济上的损失,却可以赢得很多经济上买不来的东西。这不仅比那些医疗事故更能博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更能赢得正义的呼声,大大改善现今医院的形象,成为改善医患关系的排头兵。 手术成功了,从个体上来说,李丽云和家庭的关系就可以冰释前嫌,生米煮成熟饭,“奉子成婚”,都可以让李的家人接受肖志军,毕竟血浓于水,这种意识也是现今的特色。从医院的广告效应上来说,这是新一代的英雄本色,一个经典就会诞生,在危急关头,只见院长拍着胸口,“出了问题,我负责”,掷地有声。2007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只需再选九个。 可惜现代通讯发达,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睿智故事不会上演。牵线木偶,层层递交,让一个现场的状况变成一场冷漠的悲怆景象。责怪肖志军的同时,院长更有业务上的认识,也有事态把握的决定权。说不定你们的开导并不高明,或者说对一个边缘人生存的不熟悉,而缺少一种能相互沟通的对话,把正常的对话演变成肖志军认识上的恐吓。如果舍弃肖志军这个个体的特殊性,那医院的公信力又有几何? 院长的这步棋的确是臭棋,既没有对手下职工充分信任,也没有把握具体问题的能力。我建议接他电话的领导革了他,怎么这么不会办事呢?太没有见识了吧! 新闻链接: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怀孕四十一周的李丽云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由于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常规抢救三小时后,医生宣告李丽云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长达三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尽管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该医院的院长、110支队的警察也赶到现场,一名住院的病人甚至当场表示:如果肖志军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但均遭该男子拒绝,直到“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时,他才喊着要签字”。 “肖志军”——只需要将这三个字签在手术通知单上,两条生命也许就能得到挽救。医生唯签字是从,院长亲临现场,其他病友苦苦相劝,神经科主任现场鉴定……三个小时的僵持终以抢救无效而告终。一个濒临崩溃的丈夫、一个悲痛欲绝的母亲、一群看似无辜的医生、无数义愤填膺的民众……这就是“11·21孕妇致死事件”留下的废墟,它触目惊心,又隐含着我们无法言表的悲哀。   孕妇和婴儿的生命就此陨落,而生者必须为之负责。医院在“违法”与“救死扶伤”两难中选择了循规蹈矩,又如何逃脱道德的谴责;丈夫看似麻木愚昧的举动背后,又有谁去关心他的真实情感和内心世界;一个学过声乐的女大学生与一个一贫如洗的农民工走到了一起,这其中又掩埋着怎样的真相……   两条人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亡,是自私、是贫穷、是僵化的制度、还是医患关系的紧张?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6 2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隔了段时间了,顺手贴过来,属于咸吃萝卜淡操心系列!
发表于 2007-12-26 20: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利益重如泰山的今天,我们赞美呼唤情不自禁与大义凛然者!!
发表于 2008-1-11 12: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我看过,.看了以后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原来借刀杀人也不是很难的!!!!!! 悲哀!
发表于 2008-1-11 12: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我看过,.看了以后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原来借刀杀人也不是很难的!!!!!!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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