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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梁同

[原创] 泼皮泼言\散文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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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22: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有种难得思想在其中,就像一瓶老酒,尽管五谷杂粮酿制,但浓郁染心!----我收藏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22: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梁同 于 2012-11-7 22:29 编辑
我觉得有种难得思想在其中,就像一瓶老酒,尽管五谷杂粮酿制,但浓郁染心!----我收藏了!
斜阳 发表于 2012-11-6 22:28


谢谢你的用心感受
五谷杂粮自觉是有的 至于酿就的品质 诸位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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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7: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  麻糍

糍粑,好东西,敝乡叫麻糍。虽然日近我不太喜欢,并有将其打入“冷宫”之趋向。可当年,我却嗜之如命。
腊八已过,朔风猎起。麻糍和年糕一道,率先张罗,准备过年。此等糯米、晚米制品,熟后放置,日久发霉变质;得先于风中晾干表皮,而后浸泡水中。既利于保存,又方便食用时日切割。水里撒点食盐,还可以延长其贮存时限。一般来说,待春风初起,这些米制品就开始泛酸、变质。过去,为物力、财力、设备所限,一年难得一次,各家尽量多多准备,以备不时之需。自家舍不得多吃,往往挨至春耕时节,已然酸气熏天,只得囫囵果腹了事。而现在市场随时可购,各家也就略加贮备,虚应节日。
麻糍的做法,可甜可咸。“麻糍醋白糖?”是一句俚语,等同于另一句俗语:“鼻头落面盆里?”说的是地方口音,写出来的是“白话文”——五个字里有二个白字;您可千万别望文生义,将“醋白”当作是“白醋”做成“糖醋麻糍”。借“俗语”来解释“俚语”,无异于用英语来注释法语,中国人还是很不清晰的。假如用书面语翻译,那意思近似于“麻糍亏给糖?”可毕竟只是近似,自然无法道尽其原意。除了吃亏,还包含:倒贴、出错等诸多意思。尽管有些词不达意、言不及义,但这一反问实在是妙:将商人的精明、算计、贪婪,刻画得惟妙惟肖。麻糍黏性十足,糖岂能是其对手?就如为商,只有顾客吃亏,焉有商家失算之理!此乃麻糍为甜之法。将整块麻糍切薄成片,方如手掌般大,蒸透;筷子夹住,逐片置于盛有“糖炒粉”的“桶盘”(木制托盘)里。既是“鲤鱼打挺”,又来“咸鱼翻身”;就像孙悟空在铁扇公主肚里耍猴拳一样。待其占尽了“便宜”,“赚”得一身“糖炒粉”;取出,叠放装盘,招待客人。当然,待客是幌子,自家也乐得享受。所谓“糖炒粉”,就是将黄豆炒熟、炒焦后,碾细成“豆黄粉”;临用前,取红糖和“豆黄粉”拌匀,即可。各家均能自制,这种“为甜之法”比较古朴,边缘粗糙,叠放也杂乱无章。糖,夹在其间,为余温所化,黑糊糊、湿漉漉、一堆一堆地散落其上,很不雅观。乡里常调侃为“红糖麻糍鸡屎块”。我喜欢去黄岩天长北路一家名为“老字号”的点心店,同样的东西却有不一样的感觉。想象其做法也应当如上一般,只不过最后将其卷成圆柱状,横向切开,一分为二,摆放在盘子中。此时,卷着的麻糍于盘内井然有序,截面看上去,白一圈红一圈相间着。卖相漂亮,诱人口水。我尝过几次,味道似乎比家里的好吃无数。为咸者,将麻糍切成小方块、小三角,加油、肉丝、笋丝、大蒜等,反正佐料随你添减,一锅儿翻炒至熟。此法要求翻滚勤快,免得麻糍发软粘锅。麻糍炒不成,倒成了锅巴。也有先将两面油煎至软,再外包薄层鸡蛋 ,名为“鸡蛋麻糍”;车站流动小贩叫卖者特多,兜售于匆匆赶路之旅客。咸、甜两法,我都曾请远方客人品尝过;而客人独钟情于“老字号”家的“红糖麻糍”,并发话道:下次来访,必携此食。其实,甜咸两味,各有所长。众口难调我不管,我只是担心他日回访吃闭门羹。得将此话奉为“圣旨”,时刻铭记。
老者做寿吃面条,孩子对周吃麻糍。老者之面条可以自己消化,纵使早已不再“齿若编贝”,也即便早已“齿亡舌存”,总还可以囫囵吞落肚子;而少者的麻糍,只能让人代劳。小不点之两颗小奶牙才露“尖尖角”,哪能对付得了肥厚如“砖头”般的麻糍?此麻糍有个专门名字,曰“对周麻糍”。孩子“对周”是件大喜事;一家子早先几日就盘算、准备,作好周详安排。有的农家,早在去年晚稻播种时开始计划,专门匀出田亩种植糯谷。至“对周”前一日,浸好糯米;翌日五更早起,捞起沥干。吃罢早饭,三姑六婆抢先前来帮忙:挑水、抱柴、洗刷、烧火、蒸煮。待糯米熟透,连蒸笼一起抱到廊檐下,倒入石臼内;于是,大伯五叔们开始忙活起来。两人对面坐定,挽起衣袖。一人双手紧握木柄,高举石杵过顶,舂向石臼;另一个,摊开手掌蘸取身旁冷水,迅速翻滚臼边糯米饭。舂者,是个重体力活,很是耗力气,不一会就手酸力乏;此时,对家主动起身,请求轮换。当然,有“第三者”趁机插手代劳,也就落得顺水推舟。杵落手缩,杵起手翻,节奏均匀舂打着,直到米粒消失,成团。小时候,看大人舂麻糍,在旁总担心石杵一不小心砸到对家之头上或手上。幸好,此悲剧一直不曾发生。
糯米成团后起臼,置于预先盖有一层“绒黄粉”的八仙桌正中央,紧接着继续撒盖此粉于“糍团”上方。此粉,色嫩黄、质细腻,专用于“对周麻糍”;为松树花收集而得,和收集灵芝孢子粉一个道理。至于具体怎么收集,我没有经历过。产量有限,价也高。据说,现在市售者,多为色素加面粉拌匀而成。虽能起到一样效果,但仔细分辨,细度确实远不如前者,也容易掉色。“糯米屁股晚米凳”是用来讥讽长舌妇串门,道东家说西家,喋喋不休,赖在别人家里不走。如果,不曾撒以“绒黄粉”横加“干涉”,任由它们“肌肤相亲”;麻糍和八仙桌恐怕只能粘连一起,难以分离。待粉撒匀其上后,覆上圆形木板,手握把手,用力向下、向外挤压。于是,“糍团”变薄、变大,直至一个圆圆的大饼。此时尚有余温,即刻用戒刀纵横交错开花,切成巴掌大小的“砖块”,盛于一个畚斗里,盖上棉被以保温。视亲戚、邻舍之多寡,准备相应数量。麻糍,得趁早准备妥当;等到外婆家客人上门,就无暇顾及于此矣。这种制法,最为传统,也最为地道。现在仅局限于比较讲究的人家采用,多数人家均交付机器制作,省心又省力,只需上店里定制即可。有的人家更加简单,干脆直接上市场购来蛋糕充数。外婆家送来衣服首饰,干货果品;奶奶家礼尚往来,回以各色糕点面食,肉蛋补品。礼物,任你花样百般;但回礼清单中,麻糍是必不可少的。外婆回家,将带回的麻糍分送于左邻右舍;奶奶在家,也将剩余的麻糍分发给左舍右邻。恭喜声、同喜声,洋洋喜气,普天同庆。我也陆续得人馈送多次,只是,昔日的“香饽饽”,今日多成为“鸡肋”。
少者对周分麻糍,老者寿辰送碗面。今年春节,我在宁波镇海亲戚家,恰有人送来碗面。我不解其意询问其故;答曰:本地风俗。家有老人年愈八旬,每逢其寿日,晚辈必往邻舍各家送面,取其长寿之意。难得!老者风烛残年,多深居简出;分发碗面,免得为人遗忘。爱幼不忘尊老!此俗,甚好!好在哪?好在一个“孝”字。百善孝为先!叫得贼响,实际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做得很少。我地不曾有此等习俗,当以记之。

□        原稿:2007.03
□  校对:佚  名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1 17: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梁同 于 2012-11-21 18:01 编辑

■  安乐一死

对于死,或许我言之尚早,但愿如此!司马光继承范缜《神灭论》,提出“形既朽灭,神亦飄散,虽有剉舂磨,亦无所施!”我不关心死后上天堂,还是入地狱,我只晓得,死则真死矣;绝不会如武侠小说一般,总能死而复活,尽玩死亡游戏!人就这么一生,谁不愿活着?即便,被后人指着背脊骂:老糊涂、老不死,我也愿装聋作哑。不求“生的伟大”,不望“死的光荣”,我自求永远活着。
可是,企求永远活着,总归只是理想。《因果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佛家的“三世因果”,总算替我们圆了“永生”的梦。可梦终归只是一场梦!人之生命为机体生理限制,也就造就人之必死无疑。曾经风闻韩国首席科学家——黄禹锡,致力于干细胞研究,并声称“掌握了用体细胞培育适合患者的胚胎干细胞这一核心技术权。”果真如此!那么,人之长生不老梦想,也就指日可待,绝非遥不可及。可惜,这只是一个天子号的学术骗局,让我白白空欢喜了一场。
既然,人之将死已属无疑,至少我这辈子是指望不上科学技术能解读人类死亡之谜!可该作如何死法?“好死不如赖活着”是对生之如此渴望,死之如此恐惧。这恐怕活着还算滋润之故吧!别看刑场好汉们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实际是无法“赖活”于世上,若其非“赖活”不可,注定日后肯定不得好死。已然如此,不妨慷慨激昂一番,博得英名长留。不过,人真到了生不如死的田地,比如:瘦弱的八旬的老头还被红卫小将呼来唤去,戴高帽、游大街,罚跪曝晒在太阳下。那么,也就不管“好死”、“坏死”,但求速死。当然,能赐予安乐一死,那是天大的福分。
我无意在《报刊文摘》看到一篇关于周作人的报道。在那特殊的岁月里,知堂先生自嘲自己活在世上只有两个作用;一是翻译作品,二是提供有关鲁迅的资料。期间,幻想能改善自己处境,写信以求上达天听,然每每石沉大海。待其年愈八十,大概自知求告无门,今生永无再见天日,只好呈文相关部门:“共产党素来是最讲究革命人道主义的。鄙人已年过八旬,再延长寿命,也只是徒然给家人添负担而已。恳请公安机关,恩准鄙人服安眠药,采取‘安乐死’一途。”结果,未能如愿,死于猝然发病。在当时的情形下,家属只好匆匆火化了事,连骨灰匣也没敢拿回来。一代文豪、国学大师、新文化运动先驱,晚年如此这般光景,实在让人长叹息。
周作人,何许人也?鲁迅先生之胞弟也。不过我对这个“胞弟”是很晚才知。记得读书时候,老师讲及鲁迅家事,对周氏两兄弟推崇有加,是我们做学生学习的榜样。不过这里的两兄弟是指大兄树人和三弟建人,没有二弟作人之份。以至于在我印象中,鲁迅只有两兄弟。待我知道世上还有周作人其人时,还一直误以为是鲁迅先生之堂兄弟也。经多方查阅、求证,才确认:树人、作人、建人实三同胞兄弟也!
较之于其他几位“五四”前辈,知堂先生之晚景可谓最惨。陈独秀先生晚年虽是穷困潦倒,但他既不为己方胁迫屈从,也不为对方劝诱利用,落得铁骨铮铮美名。胡适先生一辈子致力于民主,置身于政治党派之外,可谓长袖善舞,洒脱极致。虽然,大陆批“胡”风甚炽,却奈何不了他在台湾半根汗毛。和胞兄相比,生前可谓伯仲,名望不分高低,文笔有过之而无不及。只因一个找准了立场,身后风光无限,被追为“民族之魂”。一个站错了方位,死后身败名裂,落得“文化汉奸”骂名。诚如张中行先生在《负暄琐话》中的扼腕叹息:大事糊涂,小事不糊涂。
知堂先生的 “文化汉奸”,似乎可以盖棺定论。不过,我对“文化汉奸”一词颇觉模棱。所谓“汉奸”,在我印象中,是叛变自己族人,为虎作伥,帮外人欺凌、压迫同族之人;更恐怕还要双手沾满同族人之鲜血。那么“文化汉奸”,就是摧残自己文化,引狼入室,最后达到以异族文化统治己族之目的。可知堂先生不仅不,还躬行于汉文化之保护和推广。沦陷期间,大谈“汉字在中国民族与文化的统一上的重大意义。”这在当时恐怖时期该冒多大的风险!先生没随同北京学者教授、文化名人南下,坚守在沦陷的北平,确实是吃了“嗟来之食”。一食“周粟”即被视为变节,那么,沦陷区的医生、护士、教员、工人、商人……,岂不是统统皆是汉奸?太危言耸听,让人不寒而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历代理学家推崇、演绎,进而发展为“毒瘤”——反人类。“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往往是道德君子自居者一生之写照;扯起虎皮做大旗,是他们惯用的伎俩。联想文革中几乎整个知识界的良心扭曲、学术堕落,真不好太苛求血肉之身。如果,在国难时期,将知堂先生这样有社会名望的人定为“汉奸”,以期起到震慑作用,不失为“杀鸡儆猴”之好方法;但于局势明朗,小日本赶出国土之后,就没关牛棚、游街之必要吧。
相对于“众人皆醒”的大撤退,知堂先生的“独醉”留守更令人钦佩。因为留守更危险,稍不留情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不幸的是,先生掉下去了。以先生之名望,欲做官,只需稍事钻营即可。可先生一直甘于教书匠,做他的“闲适的文学”、“人性的文学”。说先生之留守是为伪政府之教育长,打死我也不信,我敢拿我项上人头作赌注;嫌分量不够,外加两条腿;再嫌,再加两条;当然,腿是没有了,只好以手代之。不管怎样,只要能成赌!可先生到底为何而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缘由猜测了许多,最终总没有一个定论。就像他们兄弟反目,已铁定为悬案。先生已然作古,无法起先生于地下再问。只可惜,人们就不能稍微宽容一点,让先生有申辩机会。批斗、批斗、无休止的批斗,你能斗出个鸟蛋来?你就能斗出一座陷于沦落区却又保存完整的北大图书馆?欲张口申辩,唯有罪加一等,死路一条。不论其出于何种目的,有点我深信不疑:那就是出于保护之目的。保护什么?知堂先生一介文人,手无寸铁,他保护的当然是他一生挚爱的民族文化。先生出道任职,并非欣然而受。伪政府成立初期,同乡汤尔和就曾力邀先生出山,结果被先生闭门谢绝。汤死后,也许更多是一份责任心油然而生。据当事人回忆“伪教育督办汤尔和死了,周作人、缪斌二人活动要当伪教育督办,周是个念书人,缪斌这个人很坏,周如活动成功危害性小些。”但周究竟是读书人,太不知“政治江湖”之深浅!自嘲“我现在好比是站在戏台上场门边看戏的看客”,结果,不仅看了,还挑帘出场;这张“门票”,实实太昂贵了。
知堂先生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法院宣判后,先生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不过更让先生结舌膛目的还在后头,不光是先生本人,就是审判先生的法官、劝谕先生的同事旧友,也是万万不能想到。先生以六十三岁被判入狱,满打满算,即便没有立功表现减刑,也就七十七高龄可以出狱,复见天日。虽说时日不多,但总可以聊胜于无。好汉做事好汉当,但也仅仅局限于该当之“当”。先生虽曾“失足”,但已承担牢狱灾难。套用商家说法,是“收付两讫、互不相欠”。怎么还秋后算账并算个没完没了?1966年抄家时,于先生家里发现不少敌伪时期的感谢状,总不会是这些善良街坊们帮着“汉奸”欺骗伟大的人民政府吧!再说,预先不是有情怀宽大的人民宣告无罪释放了?本该颐养天年,却于八旬高龄呈文求“安乐一死”。先生倡导了一辈子的“人性的文学”、“人的文学”,可这世道哪有人性可言?先生刻有一枚闲章,曰“寿则多辱”。真的是一语成谶!闲章成谶!
从来不乏唱高调、借正义,沽名钓誉之辈,缺的恰恰是:不计毁誉勇于担当之人。在国人眼里,一个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在国家、民族、道义面前,就如蝼蚁一般,微不足道。志愿军被俘后,回国首要的是再行折磨,确认有无叛国之行径。而美国人被俘虏,政府最关心的是俘虏的生命能否得以保全。天,是同一个天,命,却是截然不同的命。国家、民族、宗教、道义,这些意识形态的东西,最为国人津津乐道,最喜在其上大做文章。举着民族大旗,穿着民族大衣,高喊民族大义,即便对自己族人干尽欺凌、压迫之坏事,总有冠冕堂皇之理由可以作借口。居然有人奉萨达姆为民族英雄,我真怀疑他有无做人的道德底线?吃人奶,何曾就不能喊人家一声“娘”!我从没见过哪个婴儿会拒绝奶妈伸过来的奶头。可见,人之初是信奉“有奶便是娘”,只不过,长大后有了荣耻、是非、善恶、曲直,变得挑肥拣瘦;不再逢人吃奶,逢人呼娘。人之生养,到底是生重要还是养重要?生,也许是一场游戏的产物;养,却是一辈子含辛茹苦的付出。可人们往往舍本求末,追逐生母血统之纯洁,而轻视养母照料之辛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果真否?没有了皮,毛就不会因附貂皮而趾高气扬;毛也不会因附鼠皮而被人人喊打。相反地,普天之毛无皮可附,毛就可以漫天飞舞,自由平等。原始社会如此,向往的共产社会也如此。
抛却诸多无用的意识形态,还人一个简单明白的生活,如同安乐一死。本是病人生不如死,但求一死以解脱;如其愿,便是最大的安慰。何必牵扯到道德、伦理?

□        原稿:2007.03
□  校对:张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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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20: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  周末无事

周末,不曾回家;独居宿舍,无所事事。白日胡乱发贴,晚上坐对电脑,各个论坛浏览一遍,乏有新意。虽然,疏于动笔有好几年了;但,面对荧屏随意敲打也有数年。习惯使然,努力敲打点吧。
网络似乎比现实更宽广,更容易勾画起天马行空般的遐想。于信马由缰之际,忽然想起了鲁迅先生。先生当然是我最敬仰的;从小读的书,数先生的最多。记得在姑表哥家看到一本课外书,内有《藤野先生》一篇,看得入迷,那真叫一个“废寝忘食”!也许是跳出“井外”,见识到更精彩的“井外世界”;也许是自觉肚子里有点墨水,变得狂妄;更也许是听取了各家之言,学会了独立思考而不再人云亦云。对于先生,我仍然崇拜,但不是盲目崇拜;原先的盲目,而今变得理性思考,冷眼察看。比如先生的“我家有两棵树”,我只觉得是写作的惯用手法,无需穿凿考究出所谓的“革命精神”。这,好与不好呢?好,不见得;不好,不觉得。似乎:问是白问,答也白答。不过,多开动脑筋思考,保持高速运转免得“生锈”,也许对延缓“老爷痴呆症”多有裨益。为日后计,现在就多多思考吧。“功不唐捐”!相信佛家必不诓我。
我总不自觉将其婚姻和蒋介石的联系一起,毕竟,他们有极其相似之处。同为婚姻包办之受害者,而两人身后所受之议论,却迥然有别。蒋之婚姻处理,成为千夫指、万人骂;而先生之处理结果,却被标榜为反封建之先锋,是民主、自由之先驱。我去过先生的故居,我实在无法想象朱安是如何过渡生计。度日如年!于她最是恰当不过。丰镐房,我也去过;毛福梅的境况就好得多了。经济上自不待言,情感上也强许多。不说其子经国先生,声名显赫,孝顺有加;就是其丈夫,也常回家省亲、探视。我并非有意抑周扬蒋,而总觉原先接受的灌输,太失偏颇。对此,胡适先生之于江冬秀就稳妥、平静了无数。同样是对包办婚姻的不满,但结局却是相当圆满。当然,我辈岂有资格对他们要求些许?只能奢想一下:如果,他们果真和胡一般,那么天下就少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幸甚!
想到了胡适,自然联想到“五四”文化运动中,和他并肩齐驱的“战友”——陈独秀先生。本来,对独秀先生了解少之甚少,但日渐了解,也就日渐佩服。今日可谓是五体投地!就其人格而言,一副铁骨铮铮作响。连其被人引为诟病的私生活,在我眼里,根本无关痛痒。瑕不掩瑜!政治这玩意儿,其根基有如“浮萍”,无所谓“正义”二字!谁对谁错,连鬼都不知道,芸芸众生,更多的只能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可以说,没有鲁迅先生,“五四”运动照样可以如期而行,然没有独秀先生,恐怕新文化运动不知将推迟到猴年马月。作为革命的组织者、活动者,《新青年》杂志的创办者,先生于新文化运动,其贡献怕是无人能出其右。然我们更乐道于《新青年》上发表的《狂人日记》,极尽赞誉之能事,却不自觉,甚至故意回避、扼杀承载其发表的“载体”;也没有将其缔造者,提升到这场文化运动所应该享有的高度。政治强奸民意,斯言不假!
文人相轻,是中国历代文人之通病,今日依然延续。也许是世界通病吧。文人往往难成大事,与此不无关系。书生百无一用,亘古如斯!商人互用,并于互相利用中共赢,共同提升。而文人只会在互相内耗中,趋向消亡。世上固然有数不清该骂之人,但是否为鲁迅所骂者均为该骂之人?梁实秋先生可谓最冤。诚然,我不排除自己个人喜好的原因:我实在喜欢梁之《雅舍》小品。学贯中西、风趣淡泊,古朴儒雅、谦谦君子。爱屋及乌,进而其人。正如梁先生在《“资本家的走狗”》一文说:“我只知道不断的劳动下去,便可以赚到钱来维持生计……”这话放在旧文人身上,是“忠信”美德;在现代职场,也不失“敬业”二字。有必要惹得先生如此大动肝火?再说,你如此给梁下定义,除了意气用事外,自觉里面有多少事实成分?“有一种简单的论理学:非赤即白,非友即敌,非革命即反革命。”这是“二元对立”的绝对化思维,以此来类推:非赞同“左翼”即“走狗”。什么逻辑?还不如强盗明刀执火入室迫人就范来得“光明正大”。这场奉“苏共”之命开锣登场,又奉其令鸣金收场的“普罗文学运动”,是“把传统文学的价值观念一笔抹煞,生吞活剥的把一些似是而非的哲学经济的理论硬塞进来,好像文学除了某些人的武器使用外便无价值可言。”这,简直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运动;文人为木偶,被“政治”操纵着跳来跳去,或许是骂来骂去。梁在忆《新月》中对鲁迅做了如下评价:“所谓‘辣手著文章’庶几近之,但是距‘铁肩担道义’则甚远”。“辣手”和“道义”是相辅相成的。相信这场公案,自有翻身一天,还梁以清白。我坚信!
如果说,阵营的原因,骂梁是不可避免。那么,讥讽钱玄同就完全无厘头了,滑稽得很。两人师出同门,同为文化运动干将。如同陈独秀答胡《文学改良诌议》所言“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也真是凭其革命家这种武断、激进之态度,不久成就了一场伟大的文化运动。钱为当时骁将,当然不乏激烈言语,“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拉出去枪毙”、“头可断,辩证法不可开课”。这些是完全有必要的摇旗呐喊,当视为近代版的“三言”,用以告诫世人:不许因年纪而老朽、昏聩,并以为理所当然。如果都如保守派一般:万事商量、讨论,百般中庸、观望。那么,此文化运动将何以推进?旧体制将何以摧垮?《教授杂咏》四首一云“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何妨赌肥头,抵挡辩证法。”这是鲁迅在钱过四十生日作的诗句。将其“四十”为限大做文章,假借钱之相貌、身材以讽刺,恐怕就是逞口舌之快,吐一己之怨吧。鲁迅先钱而逝。钱回忆往昔友谊,作文纪念,诚心可表。“深仇也似的笔战,是朋友间最惋惜的事。”胡适和鲁迅、周作人兄弟俩的书信来往中,很痛惜手足之间的相残。鲁迅自己在《热风》写道“纵令不过一洼浅水,也可以学学大海;横竖都是水,可以相通。”兄弟间何止是水相通,血液也相通!就不能互相容忍一点?
亲兄弟之间的失和,外人只有唏嘘叹息。遥想当年,他们屹立在浪尖弄潮,个个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对于“五四”,我总不胜艳羡。常设想自己当日在场,将做何等动作?中国历史第二次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来时匆匆、去也匆匆。期间星光闪烁,人才辈出。既有傅斯年之辈,同样也有张国焘之流。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真是思想之所以开放为开放也。同样让世人扼腕痛惜,这场远动过早夭折,未能将中国带入民主、自由、共和。有违其初衷。
越都绍兴,人文荟萃。其旅游资源实在是取之不尽。不经意拐弯处也会突然冒出一座古桥,或者一间“青藤书屋”,或者一所名人故居。河道纵横交错,河水沿街流淌;乌蓬船悠悠荡桨其间,后门河埠头即可买卖做市。更有那让人情思幽幽之古纤道。先天本充足,后天又补足,红煞我等隔壁台州人之眼永远作“兔子状”。然,今日我们随处可见之广告:跟着课本游绍兴,俨然将鲁迅先生当作绍兴第一人;我却茫然,此广告无论如何不能尽显绍兴之韵味。迎合游客乎?取悦当局乎?我等木然,太需要拜受点古城之灵气。今年“五一”上绍兴拜访友人“古冰”,倾听其高谈,聆听其教诲。那“课本”,不读也罢!
□        原稿:2007.03
□  校对:陈君红
 楼主| 发表于 2013-1-2 18: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  床头

但凡见过我床者,均能得出一致结论:狗窝。不是三人成虎,也用不着众口铄金,本来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但我并不以此为忤;因为,人之脸皮厚堪比玉环文旦者,大有人在。增我一个,多哉?不多也。“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家狗窝窝。”不论狗窝、猪窝,能予我休养将息就是好窝。不过,话得进一步加以说明,此窝不是我家彼窝,实乃今日我混迹单位之宿舍也。这点非常要紧,得预先道白。否则,被妻子发现我在此胡说八道,损坏了伊之勤劳形象;他日回家只好拜领搓衣板之苦。
既然能享“狗窝”之“美誉”,当然得非常之凌乱,并且不是偶尔为之,还得长期龌龊不堪。幸运的是,我悉数合乎上述要求;可谓“名副其实”、“名至实归”。吾之床,有该有的,无该无的。长发,没有。不信?你拿放大镜来寻找。不是我诚心清高做君子,坐怀不乱留美名,实在是没有哪位“水做的”,肯屈就俯尊我这位“泥做的”和稀泥;无奈,只好夜夜孤枕独自到天明。只要能睡得喷香安稳,做得我黄粱美梦,圆得我桃色春梦,即便孑然一身也无妨。钱,我渴望拥有,可就是没有。翻枕头,倒被褥,连个钞票纸角落也不曾得现。奈何哉!没奈何也。
床上当然有被,但始终铺着。叠被,我没习惯,一年到头大约屈指可数几次。我就是不明白军人为什么有此癖好?不是我诚心偷懒,实在是多此一举。晚上不是还要铺开睡觉吗?再说,我有午睡习惯,中午休息本就苦短,铺被、叠被,岂不误我?吃罢午饭,和衣钻进被窝成一统;待楼下车子喇叭鸣叫催促上路,一骨碌翻身即可。或曰:何不效仿一日单餐了事?可是,饥肠辘辘超越生理忍受;两者是断然不能相提并论的。蚊帐,现可是个稀罕物,而我却经年不可无此君。许是我处蚊子已然变种而成“热血动物”,居然异常活跃不再冬眠。帷幔低垂,不是怕帐内春光泄露,实在不愿让其扰我清梦。耳闻帐外嗡嗡直叫,我却于其内泰然处之。冬夜,只要随手拉下,胡乱罩住脑袋即可。蚊帐下摆软软贴着床褥、被套,幸好蚊子只是停留在“变种”阶段,尚未“成精”;即便留有间隙,伊等不曾寻得缝隙钻入帐内。故意露出床尾于帐外,有棉被护身,不怕其嘴尖腹饿;任你俯冲盘旋,我犹巍然不动。心里不无得意暗忖道:看你有啥绝招?
床头靠背,为棉布所制,和床连成一体,不便拆洗。原色已然不见,惟有黑糊糊一片,伸手摸之,颇油腻光滑。这也足见今日生活水平之高,不光肚子油水充沛,连发稍也冒油。虽不曾置办双人枕头,但也配备了单人的。枕着它,同样能高枕无忧,同样能做得我南柯太守一梦。除了污迹斑斑外,粗看稀疏平常;然翻开枕头,枕下却赫然别有洞天。内裤、袜子,首当其冲,映入眼帘。已经浆洗,或不曾清洗,混杂一起,难以区分;即使靠近鼻尖嗅之,也不复分辨。盖因久置兰室而不闻其香,同样久入鲍鱼肆后不觉其臭。既然难以分清,不妨重新晾于风中,晒于廊下。其臭随风飘散,其污为光漂白如新。此乃“干洗”之法;省心、省力、省钱,众人不妨多多仿效。轮流更换穿戴,达日日更新之功。节约水源以爱惜地球,少用洗涤剂实乃环保实际举措。枕下有两个遥控器,幸好外壳坚硬,不曾压扁,电池盖恐怕再也无处可寻觅了。但只要能听我号令,遂我心愿,不寻也罢。
电池盖可以不寻,但眼镜却是非寻不可的。自从树脂镜片的出现,我总算不再提心吊胆,如履薄冰。眼镜可以随手搁置枕边,不再珍之藏之。压弯镜架是难免的,可凭多年做“四眼”的经验,修复那细细的镜脚,绰绰有余。如果,挂在床岸,或掉在床下,并无大碍;虽目力有限,甚至“寸光”,但总可以“盲人摸象”,手到擒来。最为离奇搞笑,莫过于戴着眼镜找眼镜。“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眼睛连自己的鼻子也看不见,更何况是自身!心头一着急,忙跑隔壁大声叫嚷着搬救兵,人家抬头一看,不禁纳闷:眼镜不是戴得好好吗?真是一语道醒梦中人也。对于枕旁手机,我是从来不担心。找不到还不能呼叫吗?小样的,看你也没长出一条腿来,不信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偶尔,枕上也能看见烟灰痕迹,但这绝非我所为,实乃邻居身教口授劝我抽烟之见证。可我百般忸怩不配合,辜负了人家一片殷殷心意。近日偶得几贯浮财,兴冲冲去“垃圾场”淘宝;有了个二手笔记本在床头,于是乎,床头织就“蜘蛛网”。然我没有蜘蛛般细心用功,电线、网线,散落一床。室内之网,虽不雅观且杂乱无章;但室外之互联网,依旧通畅顺达。靠着床头,舞动手指敲打键盘。秀才足不出户能知天下事,而我是足不下床遥知世间事。此等修养,当超越秀才,是为“举人”。
“举人”得之不易,最起码得付出“十年寒窗苦”。欧阳修有“读书三上法”:马上、枕上、厕上。马是不太有了,代之为车。汽车颠簸,不宜看书。火车平稳,相宜许多,但人多嘈杂,也不宜久读;只能偶尔为之,排遣旅途寂寞。带书上厕,不无道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书香是断不为尿臭所蒙蔽。但身为男儿,总不能每次如厕褪裤下蹲吧!一手握书,一手提着裤子,实在太过狼狈。故而,也仅仅限于大便坐得舒服之际方可阅读。牛顿实验入迷,误将钟表当作鸡蛋下锅而传为美谈。我却担心自己看得厌烦撕下书页擦屁股,辱没了斯文!为保险计,顶多带些广告小报;既可省却卫生纸,又免却清理垃圾之苦。一举两得!可,近来风闻专家说,久坐容易得痔疮;故,此“上”亦非上策也。
“三上”中真正能读到点书的,恐怕就剩枕上。我的床头不乏有书。在床上看书实在是惬意极致,以至于我今日不复再想拥有书房。假如,他日有幸弄得书房一间半室,最先考虑的恐怕不是置办书桌、书架,而是如何安排床铺。书桌再大焉能任人倒头仰卧其上?书房即卧室,卧房即书室,原本无需分得如此分明;合二为一,不必再分彼此。书,横七竖八于床头,或开或合;人,或仰或俯,或躺或立。寂寂寥寥黄岩居,年年岁岁不曾办得一床书,倒也积得一枕书。似我这般懒散,早已足够翻阅。开卷有益,闭卷也无害。临睡看个才子佳人故事,幻想自己进入角色,抱得美人归。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不曾诳我也!读书时候,听人说将书枕于头下,书自然会印入脑子;此话不无道理,也曾极力实践。药物擦于皮肤表面,可达“透皮吸收”之效;广告中,药物枕头的神奇功效也许并非纯吹。只是,以书为枕,棱角分明硬梆,不及棉布海绵之类圆滑柔软,枕着舒坦。
纵有良田千亩,房舍百间,然,食不过三餐,寝不过一榻。此话不无阿Q口气,但实在如此。有房挡风遮雨,房内但有一榻、一几、一椅,供我起居伴我酣睡,也就足够。当然,你强配上一茶具,我不反对。

□        原稿:2007.03
□  校对:佚  名
发表于 2013-1-9 0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归于平静、平淡,拒绝抱怨,概括的感受和思维,对生活的一种认知,还原生活的真相,作者悟得生活的真谛!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13: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txmzl


    谢谢关注 让我们一起感受生活之真谛
 楼主| 发表于 2013-1-10 13: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  老爷

“老爷,您喝茶”、“老爷,您吃桔子”、“老爷,您抽烟”……。我不是在和你谈电影情节,我是在说我自己;就在中午,我也做了回“老爷”。
冬日的太阳太可爱了,爱得我恨不得飞上天空和你亲近拥抱。吃饱喝足之后,搬一张躺椅于宿舍门口。风,静悄悄的,不见了踪影。于走廊的栅栏上翘着腿,极力舒展着身躯,懒懒地正对着太阳,任凭阳光晒落在那平坦如“桑干河水面”的肚皮上。外衣早不在身上,内衣却断不肯脱卸的。并非我羞于“袒腹东床”,而是不敢“袒腹晒书”。郝隆腹笥内墨水太多,怕发霉,故而七月七翻晒在太阳底下;而我肚子里仅有的一点墨水,本就少得可怜,被太阳一照,岂不生生从我肚脐眼蒸发跑光?这点墨水对我至关要紧,就如暴发户买幅古画装门面一般;留存点墨水,装饰我戴着眼镜假斯文的模样。隔壁强君老弟在旁服侍着,倒茶、递烟、剥桔、敲背、捶腿,忙得不亦乐乎!茶,是刚沏的祁门红茶,外加冰糖;色泽亮红,清澈见底。盛于一口即干的小茶盅,端至你唇间;不必抬头,只需轻吸即可;杯与唇的角度,随着伺者之手总是调整得恰到好处。烟,已点燃,我不吸,但就这样一直叼在嘴里。不必担心喝茶不便或生怕烟灰掉落毁坏衣服,也不必担忧烟尽烧光你胡子;所有一切自然有人张罗效劳。桔子,是上午单位刚分的,涌泉蜜桔;特水,剥皮去衣,一掰一掰塞进你嘴里;无核,当然无噎食之虞。于嘴巴空闲期间,你不妨多多呻吟,哼哼唧唧,好似全身到处酸疼;任其“上下其手”,四处拿捏。有病治病,无病放松。确实,甚是惬意!但美中尚有点不足:要是侍者换成左右两个丫头,该多好!
丫头不好找!现在反倒是“小姐”好找得很。有别于今日“小姐”之落魄,应当说,“老爷”是对有身份男性的尊重。被尊称为“老爷”者,家里必有一些资产;多是有相当的社会地位,或当地有相当威望,或某些方面有相当成就。总之,是对得起“老爷”这个称呼。小老百姓碰到难处,或受到委屈,双膝跪地,头顶状纸,口呼:老爷为小民做主!这个是走明道,借官场之力。有走暗道,靠江湖力量。于是备厚礼、赴香堂,对着座上各当家抱拳作揖:诸位爷,有劳了。当然,也有黑白两道均走不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好在家焚香祈求:天地老爷、关公老爷。可见,想做爷、做好爷,起码自身得先具备诸如:把抱不平、仗义执言、锄长扶弱等要素。现在不时髦这个称呼,时兴“老板”。可逢人滥叫,让人啼笑皆非。比如我路过街头,就有人极其殷勤地招徕道:“老板,擦皮鞋吗?”“老爷”之词,关键在于一个“爷”字,“老”字是没什么了不起。
《论语•宪问》曰:“老而不死,是为贼。”故而“老糊涂”、“老不死”、“老牌位”等应运而生,小辈们叫得朗朗上口,简直就是出口成章;理直气壮又何曾有丝毫敬畏!“爷”就不同。碰见“爷”自己先矮三分,低眉顺眼,大气也不敢多喘,生怕不慎拂逆“爷”意,横遭白眼。同样地,被人围着,人前人后“老爷、老爷”地叫着、伺候着,自然会是意气奋发、威风八面。“二十年后爷又是条好汉!”那是临刑好汉当自己为“爷们”,才敢如此底气十足,豪情万丈。如果,家里“爷们”太多,得区分开来;免得一声“老爷”,家里十个八个异口同声抢着答应,没了长幼,乱了伦理。是故,纵有太老爷、老太爷 、少爷、小少爷,横有大老爷、二老爷、三老爷之分;外姓亲戚有舅老爷、姑老爷、姑爷、表少爷等等。幸好人最多只能活百岁,一家至多五世同堂,这样划分也就足够了。假如人人“龟寿”,千年不死;不晓得“老爷”前面加几个“老”,“少爷”前面加几个“小”?
无论前缀多少个“老”字、“小”字,你可千万别拿“爷”不当“爷”!那威风抖起来,不因年老而衰,也不因年少而弱。这“爷”字,无论是老、是少;叫者,带着丝丝敬畏;听者,落得舒坦受用。彼此默契,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做派”。老爷的做派千姿万态、无奇不有,一概言之为“老爷作风”。此作风多流行于衙门内,淡漠、拖沓、推诿、搪塞、扯皮……不一而足。口称是“俯首甘为孺子牛”,实际却是“横眉冷对千夫指”。这叫做表里不一,敢做不敢当。为娼为妓者,自嘲自己是操皮肉生涯;这又叫表里如一,敢作敢当。生而不幸,沦为娼妓,虽谈不上让人推崇、敬仰,但起码值得理解、同情。当然,也有极力粉饰、标榜自己的;比如这个明星、那个艺人。俗话就是:既做婊子又立牌坊。按劳取酬,本天经地义。真没必要立一块牌子于衙门口,大书:为人民服务。服务,有偿乎?无偿乎?贪官污吏多如过江之鲫!有偿尚嫌不够,更遑论其无偿了。
“官老爷”被人引为诟病,是因为其既不为民做主,又不肯回家“卖红薯”。如果,就此将“老爷”等同于“作威作福”,则实属大谬也。世上固然有“坏老爷”,但对应有“恶奴”。不论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人性之“善恶”并不以身份、职业、贫富、贵贱而转移。“劳力苦、劳心苦、饮壶酒,苦中有乐;日里忙、夜里忙、喝杯茶,忙里偷闲。”这幅长联,雕刻成竹简,悬挂于雁荡景区一家小酒馆门前。虽然时过多年,然因对此联情有独钟,故而还清晰牢记。“劳”字的理解,本多为劳作,体力活;不过现在“劳心”并不比“劳力”轻松。老爷,也许不会和长工一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一家老少的衣食住行,殡葬嫁娶,人情往来;甚至奶妈的工钱,田亩的租粮,哪件不得殚思竭虑?“劳心”劳得不胜其烦,有的干脆出家为僧。贾府虽然家道衰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宝二爷”断没理由仅为口腹所累寄身庙堂,与青灯做伴。“老爷”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人人有本难念的经啊!
犹如文明无需国界,“老爷”不需阶级之分。“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鲁迅先生,就曾这么幻想过:生病吐一两口血,由两个丫鬟左右搀扶着去庭前赏桂花。借用“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来解释,你就不会大惊小怪了。“爷”的对立,是“奴”、是“仆”;不过,其对立亦非绝对。一、此地为“仆”,彼地为“爷”。典型如和珅者,在乾隆爷面前曲意奉承、极尽阿谀献媚之能事,而一旦回家,吆五喝六、光鲜体面又极尽“老爷”之风光。辛亥革命成功,废除帝制、取缔跪拜之礼。某翁跳起来高论道:“废跪拜,天生膝盖何用?”貌似做惯了奴才,实则是做老爷上瘾。为一人下跪,换得万人为我下跪,这帐之亏盈不算也明白。二、爷仆互换。经典者莫若《活着》。老谋子惯用大手笔、大场景,而我偏喜这部现实写法的电影。少爷好赌,输尽家产,土改时逃过就地正法一劫;而昔日设局谋其家财之混混,却成为替死鬼,被革了命。人生如戏!幕开幕落,幕落又幕开。今日,“有产者”翘起“二郎腿”享受“无产者”的服务,明日“无产者”夺取“有产者”之“资本”,翻身做主人,同样可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风水轮流转,皇帝尚且可以轮流坐庄,何况是区区一“老爷”。何足挂齿哉!
唠叨了这么多废话,我得就此打住。因为闲话再多也不能当工钱支付,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好好琢磨明日怎样去伺候我的强君老弟。穷人过一次“老爷”瘾挺不容易的,没钱付帐只好卖身为“奴”。“老爷”、“奴仆”轮流做。

□        原稿:2007.02
□  校对:陈君红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8: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  英雄

每人心里总有一个自己的英雄情结。
比如我,记忆中最早的大英雄当属:展昭。先从大人评说《包公》耳闻得来,后来自己看小说《三侠五义》目睹接受。里面人物何止就三个侠客、五位义士!更兼有那铁面无私的包文正。然我仅着迷于展昭,幻想他日自己学得一身飞檐走壁之绝技,除暴安良,扶危救困。也许,今日我潜意识作祟:练得一身好功夫,行偷香窃玉、攀花折柳之勾当,但当年远未成熟,童心可表天日。及年稍长,慢慢地走出课本,结识了梁山好汉:个个铮铮铁骨,义薄云天。即便时迁出身于鸡鸣狗盗,偶尔也不乏顺手牵羊之举,然也绝不是卖主求荣,贪生怕死之徒。就是李逵,贪吃好赌,造事生非欺负他人;但率真未凿,断不是欺软怕硬,落井下石之辈。遥想着他们行走江湖,替天行道,何等逍遥自在!再慢慢地荡出了书本,涉足外面世界,天地愈行愈宽。于是知道了什么是民族英雄,什么是人民英雄,什么是历史英雄。当然,也不乏奸雄、狗熊夹杂其间。直待到我今日年届不惑之际,此英雄情结也就彻底定型。在我心里,真正的大英雄,唯华盛顿先生堪居。
说来惭愧!我对自己心目中的大英雄了解甚少,甚至懒得去了解其丰功伟绩。我对其顶礼膜拜,并单将其奉为“至圣者”,只因为其视“王位”如粪土之气势;“传位”的不是自己子孙后代,而是真正的他姓。开人类民主之先河,实在是“前无古人”;虽然 “后有来者”,但只能算作:顺应民意。华先生不惧退位后,为他人“秋后算账”,其实在是无愧于心,无愧于民。上台坦坦然,下台荡荡然。然而,为官者总非能如此坦荡;因而,有必要将“成王败寇”信奉为至理名言。既要上得了台,又要在台上站得安稳。可谓是“遇鬼杀鬼、遇佛杀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生怕一下台,失却手中权力,遭人唾骂、清算。于是,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更有“死而不已”,于生前选好接班人,让其思想光芒永远继续照耀下去。只要能维护自己“成王”利益,才不管百姓死活。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于我心中平静如水,掀不起一丝“波澜”。“一将功成万骨枯”,何况是成王、称帝!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本质上就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一场戏。“粪土”了当年万户侯,自己得以跻身于今日之万户侯。成者当然欢喜,一人得道仙及鸡犬,论功封赏,一帮弟兄跟着吃香喝辣。而为多年战祸所累之百姓,到头来只不过换个统治者罢了。遇见文景、贞观、康乾盛世,是百姓的福分,弹冠相庆、举额称颂。遭遇夏桀、殷纣,只好自叹命该如此!绝大多数者逆来顺受,也有少数冒险揭竿而起,欲取而代之。“鸿雁于飞,哀呜嗷嗷。”白骨再次遍野,千里再次断炊。败者固然沮丧,然也不全是“血本无归”;借手中积累多年的资本,和胜者讨价还价,换取一官半职,同样享受荣华富贵。当然,也有骨气硬朗不服者,只好自叹:时不我与,奈何!奈何!英雄气短,聊以自嘲。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或者“宁为鸡头、不为凤尾”。英雄气短者,总自以为盖世了得;同时,他们深信不疑:“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天有二日,可以隔日照耀,灿烂万物;民有二主,何不轮流执政,相互监督造福子民?楚汉争霸,必定分出胜负。论结果,刘邦成就霸业,开创汉家,无疑是英雄。论个人,项羽“力拨山兮力盖世”,直指秦始王叫劲道:彼可取而代也。确实气魄不凡,英雄了得。可惜天忌英才!“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奈何不得,只好自刎乌江。本来败者盖棺论为寇,盖因生前了得,死后还得冠以“悲剧英雄”。只要曾经有过一番轰动,人们也就不去计较、思量其攻陷咸阳后之暴行:坑杀降兵,火烧阿房宫。其所为又和被推翻的暴秦有何区别?就难道仅仅因为其性格豪爽所能开脱?应当说,元朝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是极其短暂,也最无作为。划分人种等级,强迫活人陪葬,收缴铁器入库;实行的是奴隶政策,可谓黑暗、暴虐、愚昧之极。简直是逆历史潮流而行。而我们今日还津津乐道于其建立的横跨欧亚大陆,亘古未有的庞大帝国。可是,这样没有节制、永无休止的开疆拓土到底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这个“一代天骄”奉行的除了征服就是杀戮,凡有抵抗即屠城,还把人头割下做成“人头塔”。大军所过之处,城市顷刻化为废墟。如此残暴却又为后人所敬仰,但就因为他是个“世界的征服者”。“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待其烟消云散之后,征服者能给世界文明带来什么?尽管美国没有找到萨达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萨氏为了一己之欲,将一个富足的伊拉克拖入无尽的战争深渊,实行独裁、血腥统治;罪行可谓滔滔、劣迹可谓斑斑。毋容置疑,当死有余辜!然在其被施以绞刑之日后,有好事者居然将其定义为“英雄受难日”,因其反美立场坚定,被冠以为“民族英雄”。当一个人,连做人的道德底线也敢践踏,他还有资格奢谈英雄?“英雄”二字,就如此这般随便赐人?
随着历史档案的渐渐解密,蒋在大陆不再是个“独夫”、“民贼”。蒋退守台湾,死后灵柩不能回归故里,实在唏嘘。其一生最大的失误并非在战场上,而是在于抗战后没有抓住历史机遇促成中国的民主。不论其当时遇到对手多大的挑衅,蒋应当有能力掌控国家的命运,协调、周旋各方力量,并责无旁贷地挑起重任,将中国带入民主。好让百姓少受五十年,甚至百年之苦。当年,我无知,被洗脑,我恨你;而今,我学会独立思考,我同样恨你。一失足成千古恨!白白流失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当对手时来运转,力量发生逆转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王”与“寇”完成了转化,中国的民主也就彻底葬送,只能继续滑向独裁,并臻于登峰造极。秦王、汉武能如何?屈指数尽千古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天下第一英雄,舍我其谁?
自古英雄多寂寞!而那些不甘寂寞者,却喜欢站在浪尖呼风唤雨,敢于“中流击水、浪遏飞舟”,其内心到底能装有多少平民百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此话亘古不曾有变化。也许,待到世界没有英雄,只有平民,世界才能永享太平,百姓才能幸甚。

□        原稿:2007.03
□  校对: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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