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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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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9 09: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 失
杜乃彤
我的一个朋友,她爱上了一个喜欢她的男子,可是,她很矛盾,因为,她已没有资格去爱。不是她不漂亮,也不是她不需要爱,而是,她不可能离开现在的家庭,当然,也不可能嫁给他。于是,她告诉我,她要消失。我知道,她作出这个决定是非常艰难的,但是,消失,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就像两个年轻人的爱情,甜蜜与痛苦总会如影随行,而最终如果爱到不能爱,就会分手。歌里唱的,再见亦是朋友,是不可能的。更多的人,只能选择消失,并且永远。因为,爱,是非常艰难的,消失,却很容易。 《廊桥遗梦》里,乡间农妇弗郎西斯卡在平淡无奇的生活里,偶然遇到来乡间采风的摄影家金凯,当金凯与弗郎西斯卡在度过四天充满激情的生活后,让她与自己一起离家出走时,弗郎西斯卡却犹豫了,并且,最终拒绝了他的请求,同时也拒绝了金凯向她描述过的生活:“我们可以在杂巴萨的阳台上喝白兰地,望着阿拉伯的三角帆船在初起的晨风中扬帆启程……”也许,她是为了家庭的责任。可是,她拒绝了爱和美好。最后,金凯只能黯然离去,并从此消失。在后来的大半生中,弗郎西斯卡再也没有见过金凯。在她老态龙钟地坐在轮椅上,走过那片留下她的爱的回忆的白桦林时,她在心里对自己说道:“金凯,我爱你!”她的眼里,有泪水滑落。同样,在台下看电影的人们,心头也有泪水流过。爱,源于一瞬,消失,却是永恒。 我也曾有过年轻的时候,我的爱情一样令人神伤。我和我的爱人相爱却不能相守,分手转眼已是十多年,虽然我们都知道对方就在同一个县城,却从未相见。在爱情消失的时候,那个爱过的人,也一样消失无踪。不是不能相遇,而是,即使相见,又能如何?消失,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是的,我们不是洒脱的人,达不到那种境界,所以,相见不如怀念。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尽管近在咫尺,却已如相隔天涯。即使我就在你面前,也再无相关。泰戈尔的名篇,给了我们最为痛苦的注解.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作毫不在意//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因为爱,而消失,似乎是理性的选择,可是,我只想跟她说一句:消失,其实是容易的。如果,心里已没有了他,或者已经不爱。假如不是,你的一切,将从此与他无关,哭也好,笑也好,喜也好,悲也好,你将不会再有他分担,也不会有他分享。从道德的层面来说,不错,许多爱,是不被承认的。但,爱,本身没有错。错的只是时间,或者那个时间里的人。我知道,相爱的人,在错的时间和地点,是很难相守的。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离开他,你会拥有一切,或者,你将得到一切,可是消失的人,却不会重现。所以,在将来的日子里,无论你有什么,只是,已没有他!
发表于 2008-9-19 10: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怎么回事啊?
发表于 2008-9-19 10: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也是一种责任,甚至责任要大于爱!
发表于 2008-9-19 14: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痛苦的转身,才发现爱是多么的崇高和伟大!
发表于 2008-9-19 19: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只要不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去爱,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追求爱情需要勇敢,不要稍有挫折就想着“消失”自己。 作者文中提到的“金凯与弗郎西斯”的“爱”,是不值得提倡的。严格地说那不是爱,而是一种人性返祖的现象!最后面的文字,我读的似懂非懂!
发表于 2008-9-19 2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榷商:“我的一个朋友,她爱上了一个喜欢她的男子,可是,她很矛盾,因为,她已没有资格去爱。不是她不漂亮,也不是她不需要爱,而是,她不可能离开现在的家庭,当然,也不可能嫁给他。于是,她告诉我,她要消失。我知道,她作出这个决定是非常艰难的,但是,消失,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就像两个年轻人的爱情,甜蜜与痛苦总会如影随行,而最终如果爱到不能爱,就会分手。歌里唱的,再见亦是朋友,是不可能的。更多的人,只能选择消失,并且永远。因为,爱,是非常艰难的,消失,却很容易。”能否作这样的修改: 我的一个朋友,她爱上了一个喜欢她的男子,可是她很矛盾,因为她已没有资格去爱。不是她不漂亮,也不是她不需要爱,而是她不可能离开现在的家庭,当然也不可能嫁给他。于是她告诉我,她要消失。我知道,她作出这个决定是非常艰难的,但是,消失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就像两个年轻人的爱情,甜蜜与痛苦总会如影随行,而最终如果爱到不能爱,就会分手。歌里唱的,再见亦是朋友,是不可能的。更多的人只能选择消失,并且永远。因为爱是非常艰难的,消失却很容易。 ——纯属私见。
发表于 2008-9-21 06: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只要不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去爱,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追求爱情需要勇敢,不要稍有挫折就想着“消失”自己。 作者文中提到的“金凯与弗郎西斯”的“爱”,是不值得提倡的。严格地说那不 ... [/quote] 李安的成功,他为什么成功!? 人类的爱是多样的,甚至带有存疑性的.但美国的每次大选,都饶不开同性恋的,为什么!? 我们是东方国家中还是保守的国家,我们与他们有很大的距离. 金凯与弗郎西斯,《廊桥遗梦》在世界范围内,为什么有那么多观众! 有些东西,已经存在了,一味的反对也是不行的.淡然对之,反而好!世界是多元的!
发表于 2008-9-21 08: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的爱是多样的,但有的爱却是唯一的,排他的。比如说:夫妻之间的“爱”。即使在性观念相对宽松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这和美国总统大选没有丝毫关系,更和同性恋搭不上边。 我曾数次去过美国,也有不少美国朋友。美国人有些地方也是很保守的,虽然他们的观念超前,但是也绝非像有些影视作品中渲染得那样“嚣张”。 《廊桥遗梦》确实在世界范围内很轰动,我本人也认为它很出色,但是出色的作品中未必就没有糟粕。再有,我也没有对“金凯与弗郎西斯”一味的反对,只是觉得他们之间的“爱”不值得提倡而已!
发表于 2008-9-22 23: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的道德是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美国,为什么要提出来?即使在大选,也是这方面的话题之一。可能你没有完全看美国大选。你去过美国几次?为什么你的文学观点还是守旧!? 在今年暑假,我和表哥就谈过这样的问题。 不要提前告诉走了弯路的人!哈哈,也不知道为什么说这样的话!?
发表于 2008-9-22 23: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能爱的爱,只有转身,哪怕心碎,哪怕神伤。 想起一句话:忘了你,是因为真的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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